【历史常识】明清在西南推行的“回归祖国”到底是什么?
一、西南地区为什么要实行“退田还溪”政策?
第二:为什么只针对少数民族?
第三:为什么要用“浮官”而不用当地少数民族的首领?
第四:为什么要实行“改土为流”?
下面详细讨论这三个问题,你也可以先思考一下。
中国少数民族分布图
首先,西南地区为什么要实行“土改流”政策?很简单,因为西南是一个多民族聚集的地方。中国西南包括四川、贵州、云南、西藏自治区和重庆。当然,这是目前的区域划分。但是到了明清时期,云贵川依然存在。这些省份都是多民族省份,自然要在这些地区推行。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要在这些地方实行“改土为流”的政策呢?其实这还得从唐宋时期的“土司制度”说起。
鄂尔泰实施“还土归流”现场-图片来源网络
土司制度是在唐宋时期羁縻县制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其实质是“以地方官治地方民”。简而言之,政府承认当地少数民族的世袭地位,并授予爵位,从而间接统治当地少数民族。但政府承认这种制度的存在,就等于承认了当地少数民族统治者的地位,所以某种程度上也承认了在这种制度下形成的多个独立的集体。既然是独立的,不受政府控制,自然就不需要接受中央的一些命令或政策。
所以,当时中央朝廷颁布的圣旨根本没有真正执行。当地内部斗争依然激烈。一些土司家族内部总是会有争斗或战争。康熙三十八年,东川彝族卢氏家族为了当地政府的继承权而自相残杀,场面相当惨烈。
“改土为流”政策实际上是明中叶以后逐步推行的,正是为了解决地方官与封建王朝的矛盾。因为随着社会生产力的逐步发展,土司制度越来越不适应社会的需要,而此时民众的不断反抗,动摇了地方官制的统治。由此,地方官制形成了与封建王朝对立的局面,也强烈反对封建王朝的统治。因此,封建王朝要想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就不得不采取行动控制这些地区的少数民族。
“还乡”政策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出台的。雍正年间,雍正派心腹鄂尔泰到西南任总督,政策是“改土为流”。
雍正帝曾要求鄂尔泰在西南地区改土归流,取得了优异的成绩——雍正雕像。
那么,这一政策具体是如何实施的呢?
据黄显范《壮族通史》记载,改土为流一般有两种方式:
“先从上到下,先改土房子,再改土状态。二是抓住一切有利时机。如果有的地方官员没有继承人,没有接班人,或者宗族斗争,就会派流官接班;地方官互相残杀,被平定后,派刘官接手;有的地方官员犯罪,或者反朝被镇压后,因其犯罪被革职,取而代之的是流官。有人向封建王朝申请“改土为流”,王朝以所谓服从人民的意思将地方官世袭改为流官。总之,封建王朝一有机会,马上改弦更张...
也就是说,将原来少数民族的土司管理模式改为政府官员的管理模式。土司是原始族群的首领,官员由中央政府任命。这一制度的实施,不仅可以提升少数民族的认知范围,解除他们原有的落后状态,还可以加强中央政府对一些少数民族聚集地的统治。简而言之,这其实是一种巩固封建统治的政治手段。但是,它的影响还是挺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