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法制度是什么时候形成的?

中国古代宗法萌芽于宗法社会,形成于夏商,西周春秋时期最为典型。所谓宗法制,是指一种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法律,标榜对共同祖先的尊重,维护家族纽带,但在氏族内部区分长幼,规定继承顺序和不同地位的氏族成员的不同权利义务。

中国的宗法制度是从宗法社会演变而来的。宗法社会后期,私有财产已经产生,父母支配家庭成员。父母去世后,其权利和财产需要继承,这需要一个继承程序。于是,宗法制度就产生了。这时,部落联盟首领的职位一般由部落首领协商选举产生,历史上称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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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黄帝之后,拜访了尧、舜、禹三位著名的领袖。古籍中有很多关于他们“退位”故事的记载。

尧,字,黄帝之子,第五孙,住西平阳(今山西临汾县)。姚当了部落联盟的首领,和大家一样住茅草屋,吃糙米,煮野菜做汤,夏天穿粗布袄,冬天只加一块鹿皮御寒。他的衣服和鞋子在穿破之前是永远不会被替换的。人民像爱“父母日月”一样支持他。

姚在位七十年,已经老了。他的儿子朱丹很粗暴,很麻烦。有人推荐继承王位,但是姚不同意。后来,姚召开部落联盟会议,讨论接班人的选择。大家都推荐虞舜,说他是个德才兼备的能人。尧非常高兴,把他的两个女儿和都嫁给了舜,他用了三年时间才退位。

舜,名于,相传是颛顼的第七孙,生于离黄帝九世不远的(今山东)境内。舜即位后,亲自耕田、打鱼、制陶,深受大家喜爱。他通过部落联盟会议,让八元管理土地,八恺管教,承包民政,造福山川,祭祀伯夷,惩罚皋陶,从而完善了社会管理制度。

他还以姚为榜样,召开接班大会,进行民主讨论。大家都选于做继承人。舜晚年身体不好,仍然去巡视南方各地,甚至在去苍梧(今湖南)的路上病死。舜死后,禹成为部落联盟的领袖。尧舜“退位”的历史传说,反映了中国古代的民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