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花灯艺术
槐坎灯
“花灯”是长江中下游民间驱赶疫鬼的活动。它的起源可以追溯到《诗经》中记载的“祭祀仪式”,即离校前祈求胜利的“祭祀仪式”。槐坎灯会已有230多年的历史。清朝咸丰年间,当地有王氏兄弟四人。大哥王是一个很有经济头脑的人,他动员家乡人民植树造林,饲养牲畜。所以家家户户都圈养了马、牛、羊、鸡、狗、猪等许多家畜,称为六畜,其中马是六畜之首。晚上喂食时,村民点亮灯笼,灯笼上写着“马”字,祈求六畜兴旺。经过演变,出现了马形的“灯笼”,并逐渐形成了一套表演形式。每到节日,村子里都会有灯展。灯笼是和平和吉祥的象征,因此也被称为“和平之灯”。最早的灯展规模很小,只有一两个。经过开发加工,逐渐增多,最多时达到16。
作为一种民间表演艺术,槐坎灯会通常在喜庆的日子里表演。槐坎灯会的表演者人数没有特别的规定,视场地而定。修复后的表演者有17人,其中小丑1人,花灯8个,马夫7个。表演队形有九星、梅花、十字门阵、金钩阵、锁阵等。演员根据音乐节奏变换队形,唱腔曲调五声五调。表演时,演员先按锣鼓节奏行走,速度由慢变快。然后开始唱,女演员先唱,新郎小丑在门口等地方也加入唱,叫“帮忙”。歌词大多讲述了古代名人的故事。一般有7-8名伴奏人员,伴奏乐器有锣、鼓、喇叭、唢呐、吉纳、二胡、昭君,其中“昭君”是一种特色乐器,在花灯出现时演奏。早些时候,大多数灯笼表演者都是十七八岁的男孩。自恢复以来,他们通常是12或13岁的青少年。女孩们扮演灯笼,男孩们扮演新郎和小丑。灯笼分为头、身、尾三部分,每一部分都配有小灯泡(最早用的是蜡烛)。女演员钻进身体和尾巴之间,用绳子把灯笼绑在身上,用马头跳舞。小丑拿着棍子(顶上有灯)带路,新郎拿着鞭子围着灯笼表演。
地方花灯富有特色,造型生动,表演者数量多,阵势强,场面热闹喜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