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视觉呈现中的舞台设计思维理念(一)
虽然不同的设计领域有不同的特点和设计任务,但三个设计领域的相同是一种“文化塑造活动”,具有相同的审美体验和使用功能。塑造活动主要讨论造型、色彩、形体、空间、光影、肌理等。舞台设计属于空间设计的范畴,是一种利用视觉表达进行交流的表演空间。本文希望借助空间与视觉传达设计对于视觉塑造活动的相似性,探讨舞台设计在视觉呈现中的思维理念。
(1)舞台与视觉传达设计广义上,舞台设计处理的内容包括舞台布景、设备、灯光、幕布、音响、服装造型等。主要作用是为舞台演员的活动提供空间,并带领观众进入戏剧的背景、场所和季节,了解人物的状态,感受剧本的意境和意义。在空间设计领域,如舞台设计、景观设计或橱窗设计等。,它们都在相当程度上补充了视觉传达设计领域。因此,运用视觉传达设计的概念来探讨舞台的视觉元素。
根据《设计的文化基础》一书中对视觉传达设计的定义,视觉一般指视觉艺术,而传达一般指沟通、交流、广告和影响。所以按照字面的解释,就是借助“视觉艺术”来策划或设计设计作品,以达到交流、沟通、影响的目的相比较而言,舞台设计除了表达美感、营造氛围之外,准确地呈现出戏剧的时空和意义,无论是什么样的剧本,现代时装剧还是古代历史剧,但最终的主要目的也是通过视觉元素来传达, 用视觉艺术的塑造景物来表现,配合或烘托故事内容的发展,与观众沟通,影响观众心理。
(2)视觉元素1。各种组合既然舞台设计的目的也是处理视觉美学的工作,那么它所具备的能力也需要美学的培养,线条、色彩、灯光、造型以及审美经验的积累和运用。即造型的本质和造型美感的要素基本包括形与点、线、面、体、空间、色彩、光线,以及肌理、质感、量感。舞台布景上,通过假透视,舞台的景深可以更有效,所以也包括了从平面到立体的观点、视角、构图、取景、组织的探讨。
除此之外,还有塑造的组合原则,即如何美学地排列塑造元素,探索塑造元素之间的关系。通常分为数量原则、美观原则、分组原则等项。数的原理通常是关于比例和模矩的概念。形式美组合的原则包括集中、重复、对称、和谐、平衡、节奏、对比、渐变和层次。在舞台美学设计中,尤其是层次性原则,是指两个造型元素因渐变原则的应用而产生近似立体、多层次效果的手法。对于对比、渐变、层次三个原则来说,是引起视觉变化、生动活泼的重要原则。
2.从视觉传达设计中视觉概念的发展来看创意的转化与组合,讨论创意到图像的转化,也是从“图像”到“意义”的具体诠释,是以“图像”为目标的任务理论。
舞台设计就是要了解剧本所传达的思想,以及时空背景,用当时的社会情况、时尚、建筑风格,以及剧中人物的性格、生活习惯、人际关系等进行装饰,形成视觉上的考量。目的是对比戏剧的内容,也是借助视觉造型艺术的处理来讲故事,这也是一种从“意”到“象”的诠释。“意”即思想感情,指剧中人物的内心世界。舞台艺术的意境是通过动作环境,从故事的构思到具体的造型概念,来表现人物的内心世界和戏剧的思想内容。因此,运用视觉元素练习实体的“形象创造”,实现视觉元素创造美和情感,都是舞台必须完成的任务。
有时候舞台强调一种现实主义的写实,表现出一种和现实没有区别的状态。但这里强调的意境营造,是一种利用暗示来描述物体、营造气氛的方式。所以舞台上经常用一棵简单的树和一套桌椅,引导观众进入戏剧环境。这是一种消除次要和不必要部分的方法。结合主要思想的特点,用简单却令人惊叹的视觉形象来表达,本质上也可以说是一种抽象的艺术概念,用暗示代替现实的描写。
(摘自:灯光音响分享站)
参考1杨玉福,《空间设计与设计方法概论》,1998,台北,花园城出版。2杨玉福,设计的文化基础,1998,台北,亚太图书出版。3杨毓夫《创造一种意义》,1999,台北,花园城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