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郡县制的作用是什么?

第一,中央集权加强了,因为县制下的县令、县令都是皇帝直接任免,有利于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

第二点:维护国家统一:因为郡县制从根本上否定了分封制,打破了西周以来分封割据的局面,加强了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管理,有利于防止地方割据分裂。?

第三点:不利于长远发展:由于郡县制过于集中,权利不够分散,皇帝的素质直接影响国家的衰落。

1,正面作用:

①?有利于多民族封建国家的建立、巩固和发展,有利于维护祖国的统一和领土完整。

②?它能有效地组织人力、物力、财力从事大规模的生产活动和经济建设,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

③?在统一的环境下,有利于各民族的融合和各地区的经济文化交流。

2.负面影响:

①?皇权专制容易形成暴政和腐败,这是阻碍历史发展的因素。

②?思想上只有他一个人,扼杀了他的思想。

③?在封建社会末期,它阻碍了新兴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发展。

郡县制是中国沿袭宗法分封制的两级地方行政制度。起源于春秋时期,王楚熊通;盛行于秦汉时期。郡县制是古代中央集权制在地方政权中的体现,形成于春秋战国时期。唐元年(758),改县为州县制。

郡县制是指中国古代实行的中央集权制下,县及县级政权的地方行政制度(类似于行政区划)的总称。

西周时郡大于县,伊周树作罗:“千里有四郡”;《左传》悼二年:“克敌者,以大夫受郡,以大夫受郡。”春秋时期,一些诸侯国为了加强管理,设置郡县,直接任命一些不能世袭的官员为地方官。后来,金在中国设郡。君主任免地方官员。这种制度将分散的各级权力集中在中央政府,防止了分封制造成的分裂。到了战国时期,这种制度逐渐被强国采用,逐渐沦为贵族地区。

秦县制

郡县制起源于春秋时期的楚国。

熊侃的次子熊通,夺得哥哥熊勋的王位,成为楚王。三年后,我想渡河攻打西周在汉中布置的重镇,但第一次没有成功,于是回国保存实力。之后吞并了国力弱小但物资丰富的周边国家,改国号为全仙。熊通命做郡尹,但不肯让位做小郡尹。所以我私下召集了一次叛乱。楚王熊通知道后,立即发兵平息混乱,把王泉带回楚国关押,他又回到了权县。这是中国县制的开端。秦朝是中国历史上最早在全国实行“郡县制”的朝代。秦始皇统一天下后,出现了是否设郡的争论。当时很多大臣,尤其是李斯的上司王万,认为楚、燕、齐以前的疆域离秦国很远,主张分封,把世袭的爵位授予当地贵族。而廷尉李斯认为分封制是周朝诸侯混战的根源。他大胆地反驳说,周制定的政策是一场政治灾难。周王室的亲戚一旦取得了他们的土地,就立刻互相疏远,开战,而皇帝又无力阻止,所以结论是“诸侯不便”。【1】他极力主张实行郡县制,被秦始皇采纳。在郡县制下,有36个郡,每个郡都有一个卫兵(相当于总督)、一个中尉(相当于防区司令)和一个监察官(相当于监察官)。县下辖的县;郡县(卫戍)和郡县(敕令)由皇帝直接任命。汉代仍继承这一制度,形成了三级行政管理。此后成为以后历代地方政治制度的基础,直到唐朝才被道制所取代。

唐代柳宗元写了一篇政论《论封建》,认为中国的分封制百害而无一利,并阐述了郡县制的优越性。

县令、县令(县令)由皇帝直接任免,不能世袭。郡县制有效地加强了君主的中央集权,有利于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春秋初期,秦、晋、楚等国经常在新合并的地方设郡。与清大夫的封地不同,郡县直接隶属于君主的地方行政区域,有利于君主对边远地区的统治。春秋中期以后,设有郡的国家增多,有的还在内地设郡,郡开始成为地方行政组织。春秋末期,一些国家在新获得的边远地区设置郡县。此时的郡县虽然比郡大,但偏僻荒凉,地域辽阔,人口稀少,地位却比郡低。进入战国以后,郡所辖地区逐渐繁荣,人口增多,于是在郡下设置郡县。战国时期,各国先后在边境地区和内陆地区设置郡县,产生了郡县管辖的两级地方行政组织。至此,县制初具规模。

郡守称为“寿”,郡守称为“陵”,两者都由君主任免。郡县制使诸侯国在中央、县、乡三级形成了一套相对系统的行政机构,在地主阶级的中央集权统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战国时期,郡县制虽已形成并有较大发展,但由于各国分而治之,其实施也不尽相同。直到秦朝统一中国后,为了加强中央集权,郡县制才得以完善并在全国推广。

郡县制从根本上否定了分封制,打破了西周以来分封割据的局面。中央政府通过考试和监督,加强了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管理,有利于防止割据势力的分裂,有效维护了国家的统一。秦汉时期,县令每年秋冬向中央朝廷报到,进行一年的治理,郡县也要在县内藏书。这时候中央或者县里对下属进行考核,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奖励或者提拔。立功者降衔,免官服刑。与考试课相辅相成的是督导制度。中央派县监或刺史督郡,各郡也派督佑或朝廷督郡或乡。刺史、杜佑等。可以随时按下看守、命令或其他非法扣押赃物的官员。由于阶层自上而下的监督,中央政令在基层得以顺利执行,保证了政令的统一。秦汉时期的郡县制取代了周的分封制,即由地方分权制向中央集权制演变,为2000年的地方行政体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东汉末年,原属监区性质的州转变为县级以上的行政区,地方行政体制开始变为州、郡、县三级。隋黄凯三年(583),?世界上所有的郡都将由国家统治。到了元代,县名彻底废弃,改为省制。

总之,郡县制废除了旧贵族时代奴隶主的世袭特权,有利于形成中央对地方的垂直管理形式;分封制的废除,基本解除了地方割据势力对封建中央政府的威胁,既是封建专制集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官僚政治取代贵族政治的重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