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少年犯罪始末:绑架杀害16岁学生,后来发生了什么?

“法盲”

就在2004年,北京发生了一起未成年人绑架未成年人的命案,让人毛骨悚然。4名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竟然绑架了一名16周岁的学生小雨,但他们竟然在没有赎金的情况下,将小雨杀害。是什么让几个未成年的孩子如此残忍无情?

这四名嫌疑人曾经是学校里的问题少年。他们在学校欺负同学,各种犯罪。正是因为这些学生品行极其恶劣,被学校开除后整天在社会上游手好闲。他们作案的动机是因为没钱上网,所以聚在一起想“办法”。

但是,一群品行不好的人又能怎么样呢?他们认为自己都是未成年人,即使犯罪也不会被判死刑,所以想联手绑架一个富家子弟,勒索他。经过讨论,他们已经选定了目标,就是之前认识的小雨。小宇平时家境富裕,一拍即合,开始犯罪。

2004年4月20日夜,他们四人来到大兴区某实验中学门口。通过南某和小玉之间的了解,把小玉请了出来,但小玉万万没有想到,是一把冰冷的匕首和捆绑他的电线绳子,把小玉带到了一个拆迁工地。

其中几个人用小玉的手机给家人打电话,索要赎金。花了1.5万把孩子赎回来,不然就杀票。小宇还小,想逃跑,却被四个人狠狠打了一顿。

但这种斗争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几个孩子害怕被小玉离开后报警,于是开始用电线勒死小玉,并掩埋小玉的尸体。

小宇的父母接到勒索电话后也很着急。他们一直在准备赎金。他们一边筹钱,一边联系绑匪,可渐渐地打不到绑匪的电话,也没有小玉的消息,这让他们心里一凉,立即报警求助。

接到报警电话后,民警立即开展缜密侦查,很快将嫌疑人的目光锁定在这4名未成年人身上,并立即实施抓捕。

两天后,四名未成年人被抓获归案。他们还供认绑架了小玉并杀害了他。

2004年6月165438+10月11日,法院对本案作出判决。因为是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所以南某、任某被判无期徒刑,而杨被判有期徒刑15年,而于只有两岁。

当他们得知自己没有被判死刑时,惊呆了,他们竟然毫无悔意。他们甚至相视而笑,笑自己没有受到法律的惩罚,笑自己侥幸逃过了死刑审判。

殊不知,即使他们再出来,过着生不如死的生活,正义总会让他们的内心感到煎熬。他们逃不掉的是永恒的折磨。

“扣好你人生的第一粒扣子”

这个案例也提醒大家,无论做什么,无论什么时候,正确的引导都要从青少年开始。青少年是祖国未来的希望。你一定要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这样接下来的路才不会错。

这些少年犯之所以成为现在的样子,是因为他们之前的成长环境。环境造就人,什么样的环境自然会有什么样的性格和品行。他们这次逃脱了法律正义的审判,给后人留下了无尽的伤害。

如果他们的孩子知道他们的父亲是这样的,他们的孩子会怎么想?如果这样的事情发生在他们的孩子身上,那将是多么可悲的事情。也许他们还年轻,还不成熟。希望他们能改过自新,在监狱里做个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