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个人所得税的历史
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所得为征税对象,由取得所得的个人缴纳的一种税。个人所得税是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普遍征收的税种,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具有缩小贫富差距、实现社会公平的社会功能。为了筹集内战期间的战争费用,美国在1862年征收个人所得税,到1866年,个人所得税已经占到联邦政府财政总收入的25%。1913年,美国国会通过了个人所得税法。经过近一个世纪的快速发展,个人所得税已经从次要税种跃升为联邦收入的主要来源。根据OECD 2000年的数据,发达国家个人所得税占国家税收总额的平均比例达到29%,如果算上社会保险税,比例高达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