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家的历史惩罚理论

刑具又称墨刑、吊刑、刺青,是古代五刑之一。它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使用时间最长的体罚,清末光绪三十二年彻底废除,沿用了几千年。是封建国家刑罚体系中的常态刑;汉文帝废除肉刑后,在很长一段历史时期内,刑讯并没有真正被废除,而是成为国家刑罚体系之外的私刑,可以根据封建统治者的需要和情绪随意使用。五代天府时期和后晋时期,酷刑刑正式成为封建国家刑罚体系中的附加刑,直到清末废除才真正退出历史舞台。

起初,墨刑的方法是用刀刻人皮,然后在乐谱上涂上墨汁。《尚书·律令》中“墨笔疑赦”一句后,孔安说:“刻之,必称墨行。”。在《司刑》一节的“墨罪五百”一句中,郑玄注:“墨也,先刻其面,以墨闷之。额头上刻的字是疮,疮孔用墨汁闷住,使颜色变化。”《礼记·王文世子》中有记载,墨刑与断刑相同,“皆以刀锯刺切人体。”《国语·鲁豫》曾说:“小刑是钻,二刑是刀锯。”墨刑是一种较轻的刑罚,应该作为刑讯的工具。别的书讲墨刑,都说用刀刻。这些说明墨刑最初被规定为刑罚时,是用刀执行的,而不是后来采用的针刺。人的面部神经极其敏感,犯人被铐起来的痛苦可想而知。由于伤口感染,有些犯人也会因为脸而死。

面面是指脸上的文身,也叫面面。嬴部,聂汉前期名将,因棉棉而被称为黥布,但他参军前就有棉棉。士兵蒙脸制度始于晚唐,盛行于五代十国时期。直到南宋,许多士兵仍在额头、脸颊、手碗、手臂上纹身或刻墨线。这种现象在中国流传了300多年。唐朝末年,藩镇割据,战乱不断。当时背叛农民起义军,投靠朝廷的大军阀朱温,实行特别残酷的军纪。“凡在将校中有战事者,皆斩其兵,名曰‘拉队斩’。结果士卒“累得回不去”。面对部里的瓦解,朱温恼羞成怒,命令军中每一个士兵都要在脸上刻字,写下自己的军衔,并设立关卡检查把关。任何一个逃跑的中士都会被送到原单位处决,脸上会有记号。就算能逃到老家,村里就算坐下来也不敢收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