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藩指的是哪两条河?

曾国藩的两江总督指的是江南和江西。

两江总督掌管江苏(包括今上海)、安徽、江西三省的军政,官阶相同。清朝初期,江苏(包括今天的上海)和安徽都属于江南行省,所以在开始的时候,巡抚掌管江南和江西的政务,所以被封为两江总督。

曾国藩两次出任两江总督:

1.咸丰十年(1860),四月,清廷命曾国藩立刻赶赴江苏,先授兵部尚书衔,任两江总督。六月,两江总督居然被授予钦差监江南军务。

2.同治七年(1868),曾国藩任直隶总督。

3.同治九年(1870),两江总督马信义被文官张汶祥刺杀后,朝廷命曾国藩再任两江总督,并赴南靖审理此案。

扩展数据:

清朝的地方行政制度是总督制度。当时全国分为23个省,每个省都有一个省长,省长是掌管一个省民政事务的最高官员。

总督的权力比总督大得多,但与总督没有直接的隶属关系。总督和总督都直接隶属于皇帝。不同的是,巡抚可以管几个省,主抓军事,巡抚只管一个省,主抓民政。当时中国有八个总督,分别是直隶、两江、闽浙、湖广、陕甘、四川、两广、云南、贵州。

两江总督原是顺治四年设置的江南、江西、河南三省总督,总督署在江宁(今南京)。顺治九年,巡抚公署一度迁至南昌,改称江西巡抚,但旧制很快恢复。康熙元年,姜草事务划归江南总督管理。康熙二十一年,正式定名为两江总督。

雍正元年,授兵部尚书,两江前总督,都察院右都御史官衔。道光十一年起,两江总督兼管两淮盐政。同治五年起,两江总督主管五口通商事务,被任命为南洋通商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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