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经济社会

在宋代,开封人口超过654.38+0万,是名副其实的国际大都市,为天下之最。此外,人口超过10万的城市还有洛阳、杭州、扬州、成都、广州、福州、应天府(今河南省商丘市)。当时,欧洲最大的城市人口刚刚超过10万。北宋时期,中国古代城市的发展出现了新的转折。北宋以前的城市一般分为广场和城市,即居住区和商业区严格分开。北宋时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城市人口的增加,“广场”和“城市”的界限被彻底打破,商店可以随处开设,而不是集中的方式。

北宋都城开封是东京汴梁(今河南开封市)都城中最繁华的城市,战国时期有魏、、后晋、后汉、后周、宋、金七朝。北宋时期定为都城,达到鼎盛,是当时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宋朝的首都由皇城、内城和外城组成。外城周长50华里,165步(宋代300步,1步=1.536米),约46.586华里。人口1.5万多,相当于今天开封人口的三分之一。

汴梁有许多手工业作坊,街道两旁有许多商店、旅社和小摊。人来人往,好不热闹。市场上的商品既有中国各地的百货商店,也有国外的各种商品。营业时间不限,除了白天,还有夜市和黎明市场。城里也有固定的市场和定期的集市。其中大索国寺一个月开放5次,规模非常大。城里还有“瓦房”(或“瓦房”),里面有“勾栏”(唱歌跳舞的地方)、酒楼、茶馆,还有评书、演戏,成了娱乐的中心。宋代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是当时城市商业繁荣的艺术反映。

北宋时期,由于旧作坊制度的打破,城市中的行业分工逐渐消失,因此行会的地位更加重要,组织也更加严谨。到了唐代,一些城市的商业区扩展到城外,称为草市,北宋时进一步发展。农村也有定期开放的小城市,北方叫集市,南方叫市场或集市。在草市或集市的贸易中,农产品和日用品如布、丝、竹等器皿占大头,一些生产工具也有交易。一些草市、集市、集市在发达的交易所基础上,逐渐发展成为固定的城镇。城镇是城市和乡村之间的桥梁,城镇的发展有利于商品经济的繁荣。南宋都城临安是当时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浙江等县来的货船络绎不绝。此外,平江、建康、鄂州、江陵等沿江城市,手工业和商业都很发达。市场比北宋时期更普遍。仅广东就有800个市场,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商业的繁荣。

北宋时,杭州已经是中国著名的大城市。大诗人柳永在《望海潮》中说“钱塘自古繁华,十万户之大,令人咋舌”。南宋时期,作为一个国家的首都,临安城人口迅速积累。临安府九郡户籍人口654.38+0.24万人,而同期(654.38+03世纪)伦敦只有2万人,巴黎有4万人,西方最大最繁华的城市威尼斯也只有654.38+0万人。

南宋初期,孝干道年间(1165 ~ 1173),临安人口为“261692户,人口552507人”;到南宋末年,咸淳年间(1265~1274),已增至“391259户,人口124.76万”,为临安府九县户口总数。这还不包括不少于10万人的部队数量和大量难以统计的流动人口。

庞大的城市人口,从当时临安城的粮食消耗就可以证明。《梦梁璐》中说:“每天米都是在市场上吃的,除了官府、官宅、住宅、富户房等部门的人,百姓都吃,每天进出城的石头不下一两千石。”据《武林旧事》统计,“宋代除米家外,杭城有十六七万人。人算两升,三四千石一日不能用,而南北外厢不谐,客客往来不谐。”

临安最大的综合性中央商务区是御街。全国各地的名品在此集散,客商来回穿梭,一派繁荣景象。从故宫北门到宁门外(今宋万南侧凤凰山脚下的路口),沿着御街,两边都是很多商家。除了帝国街,专业市场和商业遍布城市内外。竹竿巷,以南宋杭城细竹绿篱插花而得名;马史街卖马,皮市巷卖皮草,蔡氏桥是蔬菜集散地...毗邻清河坊的印稿街是南宋著名的珠宝市场,因此得名。中国古代人民根据每年的气候变化和生产、生活、文化、娱乐的需要,形成了许多传统的民间节日。在这些节日里,全国各地的人们都会举行各种纪念活动,或游戏,或祈福,或祭祀祖先,或祭神,相当丰富多彩。

北宋时期,随着当时经济文化的进一步发展和商业贸易的日益繁荣,各种节庆活动的内容也越来越多。东京(今河南开封)作为当时国家明治的首都,经济文化中心,自然有更为隆重欢快的节日,在当时具有代表性。当时,东京人每年都有许多节日,如元旦、元宵节、寒食节、清明节、端午节、七夕节、中秋节、重阳节、冬季至日等。在这众多的节日中,“冬季的至日、元旦(春节)和寒食节是京城的三大节日”,宋廷规定各放假七天,其中连休五天。另外圣日、上元、中原各三天,放假一天。春社、秋社、上思、崇武(端午节)、重阳、立春、长夏、三伏、立秋、七夕、秋分、首义、立冬都放假一天。夏季至日,第十二天,各放三天假。所有的大牺牲都是假的一天。这个节日特别盛大。宋朝时期,娱乐业非常普及和发达。瓦市的娱乐场所叫瓦社,即大型文艺演出的场所,多设在人多热闹的地方,有利于宣传和盈利。瓦房分成许多勾栏(用栏杆围起来,用帘子围起来)。一个能容纳数千人的大瓦舍里有50多只勾栏。每个勾栏里表演的节目也各不相同,有说唱(剧本)、曲艺、杂技(踏绳吞铁剑)、木偶戏、口技、相扑、耍猴等等。娱乐圈无处不在,从官方到地方,从民间到军营,无处不在。殿前都督(京师卫戍司令)杨在军营里搭起瓦房,吸引大批民间艺人和歌舞演员,闲来无事就搞文艺演出,慰问军队。

据各种史料记载,南宋临安城有20多个瓦市。积善坊、侯景街、五龙巷都是当时著名的娱乐场所。其中,位于中安桥桥南的北洼最大。据老人在西湖无数胜的记载,“只有北洼最大,有十三个勾栏”,分别表演了杂剧、杂技、相扑、木偶戏、评书、讲历史。

瓦子的初夏是经济繁荣的表现,瓦子的存在为城市增添了活力。在歌娱行业,大众娱乐极其发达,尤其是文字方面。在宋代,诗歌是纯文学。词是一种俗艺术,属于俗乐颓废之音,与当今流行的口水歌性质相同。当时最著名的词人不是苏东坡,而是刘三边。他奉命作词,但哪里有井水,哪里就一定有柳永的歌词。Ci还有职业歌手,也就是艺妓,是最早的流行音乐人。奈得翁《京师纪声》中唱小曲说:“唱小曲,是指在板上唱慢曲、破曲,又起又杀轻是大率,故谓唱浅低。”这种唱法通常由一个带拍板的歌手来表演,有些还配有一些简单的乐器,如钹、琵琶、箫、笙和等。歌者有男有女,但以女为主,宋人以女为本色演唱。

“小唱”是宋代最常见的一种唱法,从市场上的勾栏瓦河商业演出,到宫廷御宴、官宴、文人雅宴,甚至文人家宴,都有使用。东京《中国梦》第五卷记载,京娃的艺伎技艺包括“唱李世石、徐婆惜、冯一努、孙三思等。”,都是很会唱歌的有名艺妓。

“小唱”,一种歌词形式,很受观众欢迎。它在《勾栏虞姬》的演出中占有重要地位,其商业性质也十分鲜明。孟渊《东京梦中华录》卷五《京娃集义艺术》一文记载,北宋惠宗崇宁(1102-1106)、大观(1107-165438)。北宋末年,“唱”已经和杂剧、谈等艺伎一起,成为瓦丝勾栏和上层社会非常重要的群众娱乐活动。

至于所谓“纯唱”,南宋人程大昌在《演》卷九中说:这世上所有的歌,都比郑、魏的更淫荡,在旧音上加泛唱的,叫纯唱。关于“纯唱”的唱法特点,乃德翁曾在《京畿吉声》、《瓦舍公基》一文中记载,“纯唱”是唱鼓面上的旋律字,带动空声,拨弄宫调,叫果唱弹曲为一体。一方面,“漂唱”有鼓等乐器伴奏,非常热闹。另一方面,“飘唱”也是“驱空声奏宫调”(即加“泛华丽”),使之显得放纵。声乐结合起来,自然给人一种“淫荡”的感觉,但又贴近大众。杂剧是宋金时期在朱功调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文体,是集歌、客歌、舞于一体的艺术形式。

“杂剧”在宋代逐渐成为一种新的表演形式的专名;这种新形式真的可以称之为“杂”,包括歌舞、音乐、逗比、杂技。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叫“演段”,表演内容是日常生活中熟悉的事物,是正式部分的介绍;第二段是主要部分,大概是表演故事,说唱或者跳舞;第三段叫三段,也叫杂耍,杂耍,技术和声。就是搞笑,调侃,或者偶尔杂技。代表人物有张翠改、张承弟子、薛子达、薛子孝、乔芝儿、杨宗羲、周守奴等。用木偶表演故事的戏剧。演出时,演员在幕后操纵木偶,并随着音乐歌唱。根据木偶的造型和操纵手法不同,有布袋木偶、提线木偶、棒头木偶、线木偶等。木偶戏是一种戏剧形式,演员在幕后操纵木制娃娃进行表演。在中国古代,它也被称为木偶戏。中国木偶戏有着悠久的历史。三国时期就有能表演杂技的木偶,隋朝时木偶开始表演故事。

《东京梦中华录》中已经有了“杖头木偶、吊丝木偶、药发木偶”等名称。梦见梁璐:“每一个木偶,演戏似烟粉、鬼、斗士、公案、史书,讲故事,或讲历史,或作杂剧,或似崖字。比如吊木偶,它是从陈平的六大奇观关的故事开始的。今天,还有金线医生陆和陈等。,这使得它一如既往的真实,尤其是那些兼收并蓄的人。更有杖头木偶,尤其是刘晓的弓箭手郭琦,以及他的水上木偶,包括姚玉仙、赛宝哥、王姬、金世豪等。,闹一百个丧。水中百戏,此起彼伏之势,鳞舞而去,鱼龙化为真,艺术如神。”皮影戏,又称“影灯戏”。戏剧是用纸或皮革切割人物,灯光反射在窗帘上,是东方美丽的民间戏曲艺术。中国素有“皮影戏之乡”的美誉,起源于唐五代,兴盛于宋元明清,距今已有1000多年的历史。宋高澄《济源游戏玩皮影戏》:“小翁夜帘,灯烛。皇帝坐在自己的帐篷里,从帘子里看到,仿佛像个贵妇,遮不住。所以,世界上有电影。”宋官普乃德翁《京师吉声瓦舍多演》:“每一部戏,初以素纸雕之,后以彩皮盖之。”清·夫差顿冲《燕京年:关台》:“电影以灯拍照,悲异常。老太婆一听,就能哭了。”鲁迅文集,副刊,书店折枝:“我怀疑现在的戏文,动作态度,画脸,都和古代的影灯戏有关。”旅游“北京里程图”,邮路店有,便宜又有童趣。这个出现在南宋,类似于今天的指南图。图为景区内的客栈、餐厅、厕所,极大地方便了人们的出行。宋代的旅游业也有一定规模,各大城市经常举办“旅游节”来吸引游客,如开封的菊花节、洛阳的牡丹节等。洛阳牡丹花节比过年还热闹。城里所有的居民,从达官贵人到小贩,都会插花。这个节日一直持续到花儿凋谢。色情在宋代空前发达。油坊巷、严观阁楼,不一而足。原本是卡巴莱,从事卡巴莱音乐的乐手没有地位,逐渐沦为性工作者。宋代名妓众多:刘鹗、甄金莲、谢、、女、朝云、玉温柔娘、老、、燕喜娇、谢素秋、李世石、华、辛七德、梁红玉、谭怡阁、燕蕊。

首都东京的近万家浪漫作坊已经成为一大税收支柱产业。不仅是女妓,男妓也是。很多落魄的孩子不愿意上进,愿意卖肉。这个特别浪漫的工坊叫做“蜂巢”。宋徽宗政和年间,官方发布通告禁止,“一人为妓,杖百,赏告者五十元(24062元人民币)。”女妓都不能禁,何况男人?于是法令渐渐失去了效力。南宋时期,这种风气更甚,临安新门外一带是有名的男妓区。南宋一位著名词人小心翼翼地惊呼:“无非是败坏风俗罢了!”羊肉是北朝的主要肉类。

馒头、包子、糕点是北方人的主食。虽然南方菜和川饭在汴京很受欢迎,但并没有影响北方菜的主导地位。汴京有很多北方食品店,比如徐家湖汤店、马家沟汤店、时嘉汤店、桥头胡佳佳汤店,都是以卖汤为主。据东京梦的记载,有头汤、石髓汤、石肚汤等等。馒头有“京第一”万家馒头、孙豪寿馒头,包子有窑洞梅花馒头、陆家馒头等包子店,还有笋蕨馒头、灌汤包、薄皮春茧馒头、虾米馒头、油饼夹肉、糖馒头、国子监馒头等。另外还有油饼店和胡饼店,规模都很大,制作也很专业。《东京梦》卷四《蛋糕店》云:有蛋糕店的地方,就有油蛋糕店和胡蛋糕店。如果你是油饼店,卖的是蒸饼,糖饼,包装,报价。胡的饼店卖门油、菊花、广焦、厚边、油、浆饼和满麻的新样。.....仅吴寺一家,在汉武帝建院之前,郑氏家族最为兴盛,每家都有50多台炉。南方人吃鱼多,临安内外鱼店一两百多家。

南方餐馆卖鱼包子、油桐皮煮面条、炸鱼和米饭等。这些馆子,“每家店都有自己的厅堂,院落,东西回廊,叫座次,细菜细菜,叫斋戒,每碗十品,面肉为亭,叫联汤,有单汤,是半份。以前只用勺子,现在都用筷子了。”在这些南方餐馆中,四角金家和九曲子周嘉是“最杰出的”。以及索国寺北部甜水巷的“南方美食最丰富”。川菜馆卖的是川饭,有肉丝面,猪肉大碗面,猪肉大小碗面,猪肉炒面,杂炒事件,熟饭等等。汴梁有很多好吃的小吃。北宋京都的著名小吃有的梅花包子、曹的肉饼、薛家的羊肉饭、梅花鹅鸭、曹家的美食、徐家的炖汤、郑家的油饼、王家的奶酪、段家的油炸食品、石头记把子肉等。南宋时有五嫂湖鱼汤,李羊肉,王的奶房,宋的血肚汤。这些都是纯老字号,比不上北京全聚德和六必居。餐厅有三万家,店铺多而杂,各有特色。普通饭店、餐厅都配有“茶米酒博士”,类似迎宾服务点餐员,看着人家点菜。如果你遇到一个年轻富有的主人,你会为你的客人提供特殊服务。当然,茶饭酒博士是有提成的。餐馆成了多功能场所,妓女不请自来,以此谋生。宋代的色情业极其发达且合法化,类似的酒馆到处提供色情,并不稀奇。只有谯周的谭张家和芝张家不提供这种服务。卖酒就是卖好酒。可以去杨楼,丰乐楼招妓。

开封的餐饮业是最发达的,餐馆很多,大的叫正点,小的叫娇点(或者叫娇点)。当时开封有72家总店,上万家脚店。位于东华门外的樊楼是72家门店中的第一家。樊楼* * *有五栋楼,每栋都是三层结构。装修绝对是开封最豪华的,能容纳上千酒客。规模巨大,几乎相当于宫殿,相当于现在的星级酒店。宋代饮酒,禁止私人酿造,由政府垄断。总店有酿酒权,脚店没有这个权利。它必须去官方购买酒曲,然后自己酿造,京都开封的官方就是这么做的。北宋末年,全国共有酒203种,其中开封王公贵族27种,开封府邸28种。最好的酒是内库法酒,这是世界上最好的酒,只存在于皇宫里。葡萄酒不是烧酒,也不是蒸馏酒。它的酒精含量几乎和啤酒一样,所以你可以用大碗喝。比如《水浒传》里,“宋武打虎”前前后后喝了18碗酒,你让他喝65度刀,三碗让躺下打猴拳。

大相国的和尚卖肉不是什么新鲜事。一些没有一技之长的和尚干脆联合起来经营猪肉生意,美其名曰“烤猪场”。领头的是慧明和尚,不善念经,精于烹饪,尤其是做肉菜,色香味俱全,在京城名声大噪,一时间成为开封妇孺皆知的美食大师。新兴产业中的文化商品也形成了产业,如诗歌、卖词、卖酸文,尤其是“卖酸文”。这是一篇要求很高的文章,要随机应变,文字通俗易懂,雅俗共赏,再来点幽默和调侃就更好了。商品的内容通常由消费者指定。比如几个杀猪的暴发户聚在一起喝酒,想把“聚才尽用”的盛况写成一卷,让后人铭记和敬仰。直接去找酸散文的卖家,30便士一篇。附庸风雅,自我安慰。其实宋朝的房价是很高的。以开封为例。在宋朝鼎盛时期,开封城人口应该是百万(不包括村县人口),导致房源紧缺,一房难求。翰林学士王禹偁在《李氏园亭》中提到了开封的地价:“重城中,双亭之下,寸土寸金,价同金。”寸土寸金。

据河南大学宋史研究中心胡建华先生考证,绍兴二十八年,平江府建瓦房12000余间,平均每间造价10管;大道六年,临安府(南宋首都区)建军营2000座,平均每室造价18贯。

这样的成本,再加上适当的利润,最终的售价就不难想象了。

为了缓解供需矛盾,保证臣民的正常生活,稳定社会,宋朝政府刻意推行“廉租房”制度:工部负责用国库划拨的资金建造大量的官宅,然后低价出租给臣民,而管理工作(租房、收租、维修等。)由“商店和房屋事务”部门负责。这种做法始于东京,后流传到各郡各县,一直延续到南宋。

宋朝政府提供的廉租房,不仅平时相对便宜,饥荒时还会降低租金。宋英宗治平年间,颁布敕令:“县令遇大雨雪,赐钱三日,未逾九日,遂写为令。”

也就是说,遇到风、寒、雨、雪天气,官房月租可免3天,最长可达9天。熙宁二年,开封府遭雪灾,宋神宗下令“老、幼、贫、病、弱,多给点钱,在四福田医院收养,待春暖一点。”这简直是浪费时间。从唐代到宋代,中国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开启了中世纪和近代的历史舞台。五代之后,门阀世家分崩离析,原本的三部曲得以摆脱人身依附的状态,获得良民身份,被列入国家的编制。也就是以前的贱民,不管是三部曲还是奴婢,到了宋朝基本都消失了,成了自由人。

宋代的户籍制度不再将公民分为“良民”和“贱民”,而是按照居住地在城市还是乡镇分为“国方户”和“农村户”。这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城市户籍,意味着城市人口的膨胀和市民阶层的形成。根据居民是否有房产分为“主户”和“客户”,再根据家庭财产的多少将主户分为不同的户。宋代的户籍档案称为“五等丁财产簿”,每三年编造一次。虽然带有“丁”字,但实际上五等户的划分与每户人口多少无关,而是以每户财产多少为依据。这里有一个背景需要澄清:中唐以后,均田制解体,宋朝立国,即承认土地完全私有的现实,允许产权自由流动,不压制兼并,于是贫富分化,经常相互皈依。汉朝的许宗只有“一万三千元”。按照宋朝的标准,他最多只能混个下等户。当然,如果他努力工作,积累财富,买地,他将来成为一个优等户也不是不可能的。要知道,“贫富无定数”是宋代社会的一大特色。

按财产分户是为了税收和服务。宋代的税制已经完成了从人头税到财产税的转变——建立在“均产”理想基础上的“租平法”如今已经退出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两税法”,即上等户多纳税,下等户少纳税,顾客因为没有土地财产,就不必纳税。因为宋朝实行募兵制(雇佣兵),公民不再需要服兵役,只剩下军官。过去徭役是按人头分摊的,但宋代出现了以钱代役的趋势,与户挂钩,即富户要承担更重的役务义务。从人头税到财产税,恰恰是社会从中世纪到现代的特征。

户籍对普通人的人身束缚也在减弱。到了宋代,商品经济发达(商税、征款收入超过农业税,史无前例),小农安静稳定的社会秩序已经被打破,农民弃耕经商司空见惯。如南宋初期,越州农民“来作商旅,大部分在外”。客户没有土地财产,也不会被土地所束缚。“如果失去照顾,明年就去找他。”按照宋朝的立法,如果客人要走,房东是不能阻拦的。客户因其不确定性也被称为“流动客户”。有的地方因为“户少客多,人脉不确定,尤其是口难记”,连户籍都难。城市里流动人口更多——宋朝的城市是开放的,任何人都可以流入。商人、帮工、流民,如建康府,曾是“京师留宿之所,四面流散之人,常聚于此,无所功课”。

宋代的户籍管理也有一定程度的开放:移居一地一年以上的人可以取得当地户籍。

由于其显著的开放性和商业属性,宋代社会表现出比上一代更大的流动性和活力。一位宋朝人感叹:“古人住在同一口井里,大家都搬到另一个地方去了,流得很远,什么都没给,终身受奴役受辱。”现代的人,无视本土,向四面八方迁徙,都不是问题。而活一年,即听附书,比古代轻。“饥荒过后,一些家庭想赎回他们的孩子,但他们无力这样做。有鉴于此,政府代为赎回。

宋代除了救助孕妇和新生儿,还采取各种措施救助因各种原因被遗弃的儿童。

首先,官方是要赎蝎子的。宋朝凶年后,饥民迁徙,人口贩卖极为普遍。由于父母不忍心看着自己的孩子饿死,为了暂时生存,往往会把孩子卖给有钱人家。灾荒年,人口廉价,往往“一个女人打米波,一半打一个孩子”饥荒过后,有些家庭想赎回自己的孩子,却无力这么做。有鉴于此,政府代为赎回。唐太宗淳化二年(991),上谕说:“陕西各边州饥民男女,若入边疆部落,则官赎之。”大中祥符三年(1010),宋真宗也说:“陕西百姓饿了,有个蝎子,官买赎了。”李青八年(1048),河北郢、莫、恩、冀等州20岁饥民,死了很多人。仁宗“给应、莫、恩、纪二万,赎饥民。”

其次,应该制定收养法,鼓励人们收养他们的养子。在饥荒年代,人们过着艰苦的生活,四处逃亡。有的把孩子卖给有钱人家,有的把孩子遗弃在路上。对于这些被遗弃的儿童,政府鼓励民间收养,并制定了收养法。为了鼓励私人收养弃婴,法院反复强调,收养后“今后不允许任何人相识。”政府将奖励那些在收养弃儿方面成绩突出的人。孝宗惜春二年(1175),规定:“一个士大夫家庭可以收养50户,予以命名奖励。州县官都给钱米收养100到2300人,都有名字。”嘉定四年(1211)七月,“赵复州居袁州万载县主簿段子庸,于旱中收养弃婴儿童220人,后食新粮,由他负责归还父母亲人。他可以以郑郎为榜样。”

此外,宋政府还对弃婴的收养进行了处理。荒年、隆冬弃婴多,仅靠民间力量很难让弃婴得到更好的收养。因此,宋政府也积极参与救援。干道年间,湖南、江东大旱,孝宗写道:“路旱伤身,民难食。把孩子遗弃在路上的人,都深感痛心,所以能得到大臣们一个一个的照顾,在一个安定的地方收养,才不至于冻死。”我会等到过年回父母身边,从10月份开始。"

朝廷对地方政府的收养给予财政支持。因此,各地政府在收养弃婴时也采取了积极实用的方法。一些地方官员也想尽办法积极收养弃婴。如苏轼在密州时,“荒年,许多人弃子,因米之量,断定余石数百,不存。他们被设计收养弃儿,一个月给六桶,有父母对孩子的爱,所以失去了一切,活了几千人。“再如江东安福使洪尊,曾上奏朝廷,陈述他收养弃婴的措施:一、儿童幼童的收养,由县令、巡抚负责;二是那些能自立的弃婴交给寺庙收养,政府提供钱和米。寺庙的住持每半个月向政府报告弃婴的数量和身体健康状况。有疾病,政府给药,有死亡,官方埋棺;第三,对于那些还在哺乳期的孩子,政府把他们交给养老院收养,政府给他们钱和米,定期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如果他们生病了,政府给他们药,如果他们死了,政府给他们木材和木材埋葬。对于被遗弃在偏远乡村的孩子,包拯是有责任的。在宋代,学者、农民、工人和商人的特征可以从他们的衣服上辨认出来。

北宋初年对各级官员的服饰作了严格的规定,三品以上为紫色,五品以上为猩红色,七品以上为绿色,九品以上为青色。至于人,只能穿黑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