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的历史
因地处涟水源头而得名。秦以前属荆楚,宋至民国属安化、新化、湘乡、邵阳等县。
历史的发展
春秋战国时期,涟源属于楚国。郑二十六年(公元前221),秦国并入六国,分三十六郡。现在涟源属于长沙县。
西汉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年),改长沙县为长沙国。现在涟源属长沙州连岛、益阳、昭陵三县。东汉光武年间,长沙改为郡。现在涟源属于荆州长沙县和零陵县的连岛、湘乡、益阳、昭陵四县。三国时期,零陵郡属蜀,长沙郡归吴,又增昭陵等五郡。现涟源属荆州衡阳县和召陵县连岛、湘乡、益阳、召陵县。西晋沿袭旧制,但为了避讳司马昭,昭陵改为少陵。怀帝晋朝时,分为荆、广两州,现在涟源分属湖南省衡阳县、召陵县的连岛、湘乡、益阳、召陵四县。
南北朝时,连岛并入湘乡县,现在的连源分属湘乡、益阳、召陵三县。隋朝初,废郡为州,长沙县改为潭州。大业三年(607年)改州为县,现涟源属长沙县益阳、衡山(隋开帝九年,衡阳县撤销,湘乡、湘西、衡山三县并入衡山县)和邵阳县。唐代州县又称“一地两地”,长沙县为潭州,历史上称为潭州长沙县。贞观元年(627),天下道路10,潭州长沙县属江南路。开元二十一年(733),江南路分为东西两路。现涟源属江南西路长沙县、潭州、湘乡县(唐武德四年,衡山县迁湘乡县)、益阳县、邵阳县。宋代,涟源分属湘乡、安化、新化(晚唐时新化、安化合称眉山)。他们不服从朝廷的命令,拒绝接受国家制度,不受郡县管辖,“不与中国交流”。熙宁五年,张盾开眉山,上眉山新化县,下眉山安化县,邵阳县,隶属潭州长沙县,邵州邵阳县。元世祖分为1中国图书大省和11中国图书大省。大德初年,全国有22条路,每条路下面都有路。现涟源属湘乡府(镇远年,湘乡县升为湘乡府)和湖广省湖南田林路、宝卿路所辖的安化、新化、邵阳三县。到了明朝,道路改为官道。现在涟源分属安化、新化、湘乡(明洪武二年,湘乡降为湘乡县)和邵阳县,属长沙政府和宝卿政府管辖。清代采用行省制(简称行省)。康熙三年(1664),湖北-广州政务院(即湖北-广州省)划归湖南的政务院(即湖南省),共四省。现在涟源属于湖南常宝路长沙府和宝卿府所辖的安化、新化、湘乡、邵阳四县。民国时期,涟源仍属湘乡、安化、邵阳、新化四县。民国初,废府保留道路,改常宝路为湘江路,安化、湘乡、邵阳、新化四县同为湘江路。
11年(1922),取消湖南道统,保留省、县两级,各县直属省。
民国27年(65438+2月),湖南省分为九个行政监察区,安化、湘乡、邵阳、新化四县均属第六行政监察区。29年4月,湖南省行政区划调整。现在涟源原湘乡、安化两县部分划归第五行政监察区,邵阳、新化两县部分仍属第六行政监察区。1949年8月,湖南和平解放后,全省设立10特区。今天涟源的湘乡、安化两县的一部分属于益阳地区,邵阳、新化两县的一部分属于邵阳地区。
涟源县建立于1952,因地处涟水源头而得名。
1987年撤县设市。
65438年至0949年,新中国成立初期,全国新化县(含冷水江市)、涟源市部分地区属邵阳区,其他地方属安化县、湘乡县,属益阳区。
1950年6月,锡矿山矿区(县级)成立,直属邵阳地区。1952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在湘乡、安化、邵阳、新化四县部分行政区域设立双峰县、蓝田县(7月改称涟源县),11年2月,两县划归邵阳地区。同年8月,锡矿区撤销,划归新化县管辖。
1960年2月,娄底市、冷水江市(均为县级市)成立,隶属邵阳区。1962年6月,冷水江市、娄底市撤销,分别并入新化县、涟源县。
1969 10国务院批准恢复冷水江市,隶属邵阳地区。
1977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邵阳分为涟源和邵阳,涟源辖新化、新邵、邵东、双峰、涟源、冷水江。
1980年7月,国务院批准恢复娄底市,隶属涟源地区。
1982 65438+2月,涟源地区更名为娄底地区。1999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娄底地区,设立地级娄底市。
2008年,涟源市辖1街道,16镇,3乡(龙塘乡改为建制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