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历史

“江南”在古代文学中的含义是多种多样的。往往是与“中原”、“边疆”等地域概念并列的一个词,而且模棱两可。历史上,江南不仅是一个自然地理区域,也是一个社会、政治和人文区域。先秦时期就已经有了江南的说法。据《吴越春秋》“赐勾践,命赴江南,至淮上地、楚,至吴侵宋,至吕思东方百里。当时江淮上越军横行,诸侯毕贺,人称霸王。”可见,江南一词出现在史书中,在东周春秋时期,首先指的是现在的浙江省和江苏省一带,也就是东周的吴国、越国等诸侯国。在后来统一天下的《秦本纪史记》中记载:“秦三十年,蜀守若楚,取吴郡,江南为黔中郡。”本书中出现的江南,是指湖南省和湖北南部、江西部分地区。王莽曾改驿道郡为江南郡,也就是今天湖北的宜都地区。《后汉书·刘表传》载“江南贼盛...唯有江夏贼张庄、陈佐,据襄阳城拥兵,表使与庞吉越比,越降越低,江南平”。直到隋朝,那个时期的江南有时也指湖南和湖北。

唐太宗贞观元年(627年)设立江南道,范围包括长江中下游的江西、湖南、湖北。宋朝改道为道。江南路包括江西全境和皖南部分地区,分为江南东路和江南西路,其中江南东路包括宣州、池州、太平、徽州、饶州(鄱阳)、信州(上饶)、抚州、洪州(南昌)。江南西路包括袁州(宜春)、冀州(吉安)、江州(九江)、云州(赣州)。

自元代以来,“江南”一词一直用于官方地理记录中的行政区划。清初江南省现为江苏、安徽的统称,两江总督指江南省、江西省,但“小江南”的文化含义越来越明确地指江东、吴或三吴等传统地区。参考书:《中国国家地理-江南特辑》、《明清江南地区的环境变迁与社会控制》、《江南社会历史评论》等。

到了明朝,袁可立被提升为苏州官员。评价其政绩时,史官称之,明董其昌《节袁环公向星》:“神君成就富贵之誉,(袁可立)乃江南之冠!”

值得注意的是,江南并不等同于清朝所定的“江南省”,江南省也不是所谓的“狭义江南”。江南省80%位于长江以北,属于江淮地区和淮海中原地区,与江南无关。不属于江南省的浙北地区,是传统的江南核心区,却被排除在所谓的江南省之外。可见这是一个很容易导致谬误的概念。

按照历史传统和文化,大江南地区是苏南、皖南、上海、浙江、赣东北。大致相当于吴语+徽语地区和吴越人的分布范围。

江南的核心区是所谓的“水乡江南”,是江南文明的一个生态型。因为地处平原上的泽国,不同于多山的江南沿海的江南。因为最有代表性,所以也被认为是狭义的江南。其范围大致相当于吴语(北方吴语)太湖的分布区域,历史上分为惠济、吴兴、吴军,合称三吴。

中原汉族的三次南迁

永嘉之乱后,中原流民渡过淮河,长江相继南迁。安史之乱后,东路从华北平原进入淮南、江南。靖康之乱后,这一阶段北方迁往南方的人数最多。短短十几年,“江浙、湖南、福建、广州、西北的人都满了”。绍兴十一年,《宋金和约》达成,规定南宋不得接收金朝“流民”,南迁浪潮开始消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