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场系统是什么意思?

“井田制”是中国古代的土地国有制。

出现在商朝,在西周已经非常成熟。由于道路和通道纵横交错,土地被分割成正方形,形状像“井”,所以被称为“雷区”。

矿田是周王的,分给老百姓。领主不允许买卖或转让矿田,还要缴纳一定的税款。到了春秋时期,由于铁农具的出现和牛耕教的流行,井田制逐渐瓦解,退出了历史舞台。

井田制的作用是避免土地兼并,适应和促进生产力发展,承认土地私有制的合法性。此外,它的实施不仅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还起到了巩固统治的作用。矿田塌陷后,有能力的人成为地主,拥有大量私有农田,这也是秦以后官僚在私有财产上的主要目标。

历史演变:

由于对夏商周社会性质的不同理解,学术界对景甜制度的性质有不同的认识。有人认为是奴隶制下的国有土地制,有人认为是奴隶制下的农村公社制,有人认为是封建制下的地主制,有人认为是封建制下的家庭公社制或农村公社制。

但公认的是,井田组织内部存在着由公有向私有的过渡,其存在在一定程度上是建立在土地公有制基础上的,这在认识上是基本一致的。夏商时期,八家共井共养公地的制度更为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