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然灾害的历史记载和近况
中国自然灾害的历史记载与中华文明的历史记载并存,如公元前2598年和黄帝时期发生的地裂;世界上最早的地震记录是公元前2221年舜帝时期的“夏冰、大地和泉水、谷物的变化、人民的大震动”。
洪水、地震、干旱、台风、严寒、饥荒和瘟疫是中国最严重的自然灾害。从公元前180年到公元前1949年,死亡人数过万的有近230次,如1876 ~ 1878,山西、河南、河北、山东同时遭受严重旱灾,约65438。
1556陕西滑县8级地震,82万人遇难。
从公元前221年到公元前1949年的217a年,中国发生了1026次大旱,1013次小旱,686次地震,512次风灾。由于自然灾害和社会动荡的集中爆发,出现了几次全国总人口减少一半的悲惨情况:
1)西汉到东汉的过渡期,也就是公元元年l00a左右,国家连年灾荒,人口从近6000万下降到2000多万。
2)东汉末至西晋(三国时期)期间,国家从157年到280年连年灾荒,人口从近6000万减少到不足2000万;
3)唐天宝末元初的安史之乱,加上连年的旱灾和瘟疫,人口从5000万减少到约17万;
4)明末清初,人口从6000多万下降到不到3000万。
5)晚清早期(即19世纪中前期),灾害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如181865438年8000万人死亡,11年2000万人死亡,1846年28万人死亡。
上世纪二三十年代,连续多年发生2000-3000万灾民或更多的自然灾害(杨大元等,1993)。
1949之前,灾害的特点是重大灾害伴随社会动荡,造成大量人员伤亡。1949之后,灾害的特点是死亡人数比过去大大减少,但经济损失越来越严重。例子如下:
1984年淮河、长江中下游大洪水,死亡3.6万人,直接经济损失200亿元。
1959 ~ 1961年间,连续干旱,非正常死亡人数达10万;
1975年河南省发生洪灾,1100万人受灾,直接损失约100亿元。
1976唐山大地震,死亡24.2万人,受伤16万人,全年国民经济收入比上年下降2.7%。
1986期间,东北水灾、沿海三次台风、多个省份的冰雹和干旱给全国造成了500亿元的损失。
1988期间,浙江和全国共发生台风220次,损失470.63亿元;
1990湖南、江西洪灾造成损失36亿元,全国为616亿元。
1991年淮河、太湖受淹,损失近12亿元;
1994年华南特大洪涝灾害造成广东省直接经济损失18亿元,广西直接经济损失362亿元。
1998年长江中游特大洪水、2008年汶川地震、2010年舟曲泥石流、2013年芦山地震都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据初步统计,自1949以来,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占全国财政收入的1/6,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约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5。每年粮食产量损失约390亿至425亿公斤,32.5%的地区和45%的大中城市处于地震烈度ⅶ度。年均地震损失654.38+0亿~ 20亿元,70多个县受到滑坡、泥石流威胁,30多个城市出现明显地面沉降,水土流失面积654.38+0.5万km2,沙化面积654.38+0.5万km2。此外,自然灾害有逐年增加的趋势。比如上世纪60年代,洪灾受灾人数约为520万,70年代飙升至607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