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跨越了哪些历史时期?

一个女人40年的爱情和亲情,被一支精致华丽的笔优雅地写了出来,跌宕起伏。四十年代,中学生王启尧被选为“上海小姐”,从此开始了她命运多舛的一生。成为大人物的金丝雀从少女变成了真正的女人。上海解放后,官员被杀,王启尧成了普通人。表面的日子平淡如水,内心的情感潮水却从未消退。和几个男人的复杂关系是命中注定的。八十年代,已经到了知天命的年龄的王启尧注定要失败。她和女儿的男同学发生畸形恋情,最后被误杀。

事实上,在王安忆发表《长恨歌》之后,就有学者或文学评论家将其归为张爱玲的“续篇”,试图想象一群曾经生活放荡的男女是如何在一个夸张的禁欲政权中度过余生的,比如葛卫龙、白流苏、参孙夫人,从民国的上海搬到了中国人的上海。

当然,王安忆的《长恨歌》也不是没有缺点,但它的缺点也正如它的优点一样,即《长恨歌》只是对张爱玲没有全面写出的上海风情进行了全面集中的描写,也就是说它成功地借鉴了别人的创意,顺利地集中了别人零碎描写的东西;然而,这些描述并非作者原创,换句话说,她只是遵循了前人的成功之路。当然,客观来说,王安忆对上海原貌的描写是成功的,也说明了她对长篇作品的驾驭能力!

王安忆写的历史不是我们通常习惯关注的与重大政治事件密切相关的历史,而是作为时间的历史。她试图渲染的是每个历史时期空气中不同的气味,不同的氛围,不同的感官特征。她试图准确捕捉的是每个历史时期特定个体的生存面貌、精神依赖和利益取向。因为投资历史的角度不是政治,不是历史变迁中存在的政治元素,而是时间和时代的历史,是历史中的个人,所以她的作品中的历史和个人显得特别平实、真实、亲近,两者的交融更加和谐,从而给人以丰满、丰富的感觉。《长恨歌》写的是作为时间的历史和存在于历史中的个体。

王安忆之所以看中王启尧并写她,是因为在她身上看到了一种酷。令人生畏的、不可避免的寒冷。这份淡然,与其说来自命运,不如说来自历史变迁,而是来自生活本身;与其说是来自王启尧,不如说是来自王安忆本人。这份淡然,是王安忆对中年生活的感悟,是对似水流年的美好人生的挽歌和叹息。《长恨歌》最大的成功,就在于它以一种冷静的、现场的视角,叙述了这种真实的、穿透骨髓的、挥之不去的冷。

王安忆很有感觉和想象力。而且,她的感情和想象力都很特别。她的感情和想象往往不是感性的,而是理性的;不是感性的表达和接受,而是理性的判断。理性诱发的感情和想象所能占有的空间应该是很有限的,但在王安忆身上,春天是无穷无尽的,而且是层层利用的。当读者因她一次又一次的刻意、堆砌和笨拙而感到不耐烦和有点厌倦时,他们不得不感叹并承认她的感情和想象是独特而准确的,它们来自她的头脑,来自她的手,这是她的风格,至少是小说《长恨歌》的风格——就像

对了,《长恨歌》里堆砌的“硬笔”和“死笔”看惯了,但也表现出了品味和理性,尤其是和故事、人物一起看的时候(故事的叙事、人物的心理捕捉一直是王安忆的强项),甚至认为它们是必不可少的,认为是它们让这本书变得沉重。

还是要说说《长恨歌》的不足之处。比如关于王启尧的女儿薇薇;例如,王启尧是被长脚杀死的...薇薇安可有可无,没有她可能会更好。作者想通过少年韦唯来写那个时代,韦唯没写好,没写好。让人感觉清楚的只是作者的一点点心意(另一种刻意)。王启尧为什么会死?作者想用她的死来加强悲剧效果和存在于她体内的冰冷感。然而,王启尧的冷漠感并不是通过死亡来凸显的,而是通过活着来凸显的,这取决于她如何活着,如何活着。长腿王启尧莫名其妙地被戏剧性地杀死了。这一杀,杀了一本沉甸甸的书,杀了一个严肃的作家,“杀”了一些轻浮,打出来一些不成熟。

但是,无论《长恨歌》有多少缺点,在她的巨大成功面前,所有的缺点都不重要。

《长恨歌》不可替代,王安忆也不可替代。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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