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制度的历史
当人类还在亚血缘群婚的阶梯上时,还没有“父”的概念,子女跟随母系氏族,所以氏族是按母系氏族线分代的,称为“母系氏族公社”或“母系社会”。随着婚姻进入一夫一妻制,子女由父族转变,于是母系氏族社会逐渐过渡到父系氏族社会。在中国古代,普通氏族中,最低一代成员有一个共同的高祖。即税、族名是由五代及五代以下的其中一个祖先的后代组成,族名是以这个共同祖先所信仰的图腾或其名、字、数、名为依据的。国家酋长(或酋长、酋长)由年龄较大、威望最高的在世成员担任。在野蛮时代,氏族首领通常是最有权力的人;在文明时代,族长通常是地位最高的人。族长有权主持和领导整个氏族的生产、战斗、祭祖和惩罚。当第六代成员成年并举行祭祖仪式时,由于最高祖先的祖先直到现在都只祭祖(见本书祭祖部分),氏族成员自然会因第二代祖先的数量而被划分为不同祖先的群体,这样原氏族就会根据第六代不同祖先划分为若干子氏族。如果这是一个新的氏族,因为他们有着最密切的血缘关系和最接近的语言、信仰和习俗,所以在一些活动中(比如战争)他们自然而然地保持在一起。这种比氏族更肩并肩的组织,叫做“胞族”。
虽然具体情况比较复杂,但从理论上讲,每当一个新的氏族诞生,旧民族就会发展成一个有几个新氏族的胞族。这样,原来的胞族发展成为包括几个新胞族的更大的社会组织。这种比胞族更高一级的组织,是几个有血缘关系的胞族的结合。如果这个财团在一个地区长期合作,就会形成一个“部落”。在重大军事活动中,部落也可能因血缘、语言、信仰的相似而结盟,进而形成“部落联盟”。部落联盟中的部落有同姓血缘或异姓姻亲关系,有共同的军事首领。这种团体组织通常具有民族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