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均田制
一定有很多剩余土地。2.初唐,农民少,耕地多。
满足以上条件即可。隋末,群雄混战
农村经济遭到严重破坏。
当时,“黄河以北”
然后千里烟;江淮之间
船头是一片茂盛的草地。人口急剧下降。
生产率下降
隋代初期的富裕景象
它不见了。唐高祖建国后
人口只有200万。
唐太宗关震时代
只有300万户。面对这种情况
首要任务是恢复经济生产力。
让流亡人口回到土地上耕种。初唐时,土地辽阔,人口稀少。
北部的情况尤其严重。
类似北魏初年面临的情况。
因此
七年,高祖武德颁布均田法。2.内容:1。田光的第一步是240步。
一百英亩等于一公顷。2.赠地方式:“七年武功。”
初始法律秩序
以场地系统为例:五英尺台阶
步二百四十亩。
一百英亩等于一公顷。丁楠和钟楠给一公顷。
给40亩治病祛病
寡妇嫔妃三十亩。户加20亩。授予的字段
世界的十分之二
八是嘴。职业领域
如果你死了,你会得到它;收入官员按口
更多的是给人。(a)世界上的男人都是十八岁以上。
赠予一百英亩土地
八十英亩是Kubunden。
二十英亩是永久的田地。b)病残老人每人给库班登40亩。
寡妇和嫔妃各得三十亩库班登。c)田多可以定义为广乡。
少数是狭窄的城镇。
狭窄的农村土地减半。d)土地有厚度。
一岁一岁
双倍给予它
农村的穷人得不到回报。e)所有的礼物都是10月份送的。
授予土地的贫困和应税家庭
还有多丁。f)农村的田地比农村的多。
县盈余
依格比县
周友友
给比利时。g)到Kubunden。
彼此靠近。
不要穿越。3.住所:给一个三口之内的好家庭一亩地。
每三口加一亩。
一个卑微的五口之家给一亩。
每五口加一亩。
不要进入永野田和库班登的极限。4.追场:a)国外有事不回的
有亲戚住在一起
它的身份之地
六年是追。
把它还给我。b)死亡的人。
如果子子孙孙不成熟,
不要追库本登。c)战伤疾病终身不追。5.买卖:a)永业天
庶人移民和没有地方埋葬的穷人。
德迈永田野
流动的人可以卖。库本登
那些愿意适应农村生活的人
适于销售的
但卖家已经不批了。购买土地
不超过一半D)所有的销售都需要得到官方的批准。
如果没有买卖文件
没钱的不追。
把土地归还给上帝。e)田地不得抵押或质押。
如果你从远处发球,
没人能保住工作。
听,租,卖。6.商务人士
宽度减半
狭隘的国家不给。b)工商分支分为永久场。
给它一半。
狭隘国家的人不给。7.官员:皇室亲属、官员、王子和官员都是由官阶授予土地的。“世界上所有的男人都超过了18岁。
给这块地一公顷。致力于疾病和废除疾病。
阿贝尔·塔马塔的四十英亩
寡居妾30亩
如果你是一个家庭。
加二十。都以20亩为永久事业。
其余都是口语点;永业职田
树是桑榆枣和顺木。田多可以把一个人定义为广镇。
少数是狭窄的城镇。
狭窄的农村被农田缩小,一半的农村被拓宽。土地有厚有薄。
一岁一岁
双倍给予它
在家乡安逸的人不会得到奖赏。实业家
将乡村的宽度减半
狭隘的国家不给。庶人移民到乡下,穷人没有地方埋葬。
不得不卖永业田。从一个狭窄的国家迁移到一个广阔的国家的人
获得并出售Kubunden。
卖方不再授权
死者拿去给无地者。每个拿助学金的人都是十月份。
把田地分给穷人和有工作的人。
多丁。范翔天佑鱼
一个壁镇
县盈余
给比利时所有的土地买家。
不超过一半
虽然这个系统存在于一个狭窄的乡镇,
也听广乡的制度。卖家可能不会要求更多。
所有的事务都需要由官员来处理。
年终互斥
如果没有证件,就需要买卖。
钱不追。
把土地归还给上帝。所有业务都分为永久字段。
给它一半。
窄国的人不给。东西出国了就不退了。
有亲戚住在一起
它的身份之地
六年是追。
把它还给我。死去的国王
儿孙尚未成熟。
不要追场。战伤和疾病不是终身追求的。该土地不得抵押或质押。
如果你在离家很远的地方服务。
无人照管的工人
倾听、发布、租赁和质量
那些想要出售或出租土地的人并不被禁止。诸葛·库本登
办事方便。
不要穿越。若洲硅钙
容易接近的犬齿人
应该还是吃亏的。生活在自己城市的人们
这个县没有田地。
听县里的。”(唐高祖武德七年整治农地制度内容)(2007-06-01 17:36:43补充:答案是d. 80亩。
参考:search.yahoo/search/ * * * *?UTF 8号。meta = rst = & ampp = % E5 % 9D % 87% E7 % 94% B0 % E5 % 88% B6 % E5 % AE % 9A & amp;orig _ URL = bsh LMC . edu/~ ch/alexam/econ _ hist/field _ tong & amp;当前结果索引= 1 & amp;show _ related = & amp
40亩
答案是A:唐代二十亩均田制是库班登,即八十亩开荒田是永业田,属于* * *
参考:自我
北魏均田制的原因是北魏颁布了均田令,均田令是由北方一直实行的口授土地制演变而来的。当时北方大量人口迁移死亡,土地贫瘠,土地的所有权和占有权非常混乱。具体内容如下:太和九年(公元485年),颁布“均田制”诏书。先建立户籍,确定人数,根据人数分田,分露地和桑地。开荒地:15岁以上男性40亩,女性20亩。奴婢也可以有开田,死后把田还给* * *的。?桑田:给一个男人20亩作为自己的财产,可以买卖,不用还给* * *。* * *分配一定数量的开放田地给农民,农民到70岁或死亡时必须归还政府。露地只能种粮食和桑麻,不准种树,不准交易。接受农田的农民每年必须交纳一定数量的租粟、丝或麻,还必须服徭役和兵役。当地官员根据等级将其授予公共领域。隋朝第二年(582年)规定官地适其等级,上至君王下至都督,大到100顷,小至40亩。与此同时,国内外的官员根据等级授予工作田(工作田),多则五公顷,少则一公顷。政府内部和外部办公室也将其授予公众使用。杨迪·杨光皇帝即位后,免除了妇女和侍女的租调,并取消了她们的土地赠与。唐朝的均田制在隋朝的基础上,明确取消了奴婢、妇人和耕牛的土地,并放宽了土地买卖的限制,细节更多。均田制中,土地授予丁南,分为两种制度:一种是公地,称为库班登;另一种是私有字段,称为永久字段。而且,均田制是公私土地之间的一种折中制度。其目的是阻止土地兼并和增加税收,鼓励人们开垦土地。由* * *批地,无异于为民置产,使民众从事生产的意愿提高,经济迅速发展,奠定初唐盛况。随着经济的增长,朝廷能批的土地越来越少,均田制名存实亡;到了唐朝中期,均田制终于退出了中国的历史舞台。
参考:zh。*** /w/index?标题= % E5 % 9D % 87% E7 % 94% B0 % E5 % 88% B6 & amp;变体=z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