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风景区的形成历史

1980年6月,省人民政府成立太湖风景名胜区建设委员会。

1982年,国务院批准并公布太湖风景名胜区。

1986《太湖风景名胜区规划》经国务院批准,建设部批准。确定太湖风景名胜区为天然湖泊型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以山水结合著称,具有中国吴越文化传统和江南水乡特色,适宜观光、度假、休息、水上运动、科技文化等活动。

2015 12 11,太湖景区被给予黄牌警告;住建部将责令其限期整改,重点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