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男女平等
发展过程:旧传统封建意识根深蒂固,夫妻就是女方,可以随意打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文化、教育和集体生产的发展,妇女同男子一样参加学习和劳动,社会地位得到提高,男女平等、互助、友爱之风得到极大发扬。
南宋时期,在袁彩的《元樊氏》中首次出现了汉语词汇中的“男女平等应平等”一词。清代秋瑾《女权之歌》:“男女赋以平权,何以甘居牛后?”还提出男女平等。
1924年,主政湖南的赵恒惕在推行“宪政自治”时,唐群英、王、葛等发起恢复湖南联邦,争取女权。最后,湖南省宪法委员会同意在省宪法条文中写明“男女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年满21周岁的男女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享有义务教育以上各级教育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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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男女的地位:
秦汉初期男女社会地位平等,可以看出一些端倪。那时候整个社会都是开放的,没有对女同胞的禁锢和束缚。自由恋爱甚至私会无处不在。翻开《诗经》就会发现,当时的社会是男女平等的,而不是所谓的男女平等的社会。
秦始皇的母亲,秦始皇的母亲,甚至汉武帝的母亲王,不仅在嫁给皇帝之前就有过婚史,甚至有的甚至还有前夫的儿子。这在现代社会也会引起讨论,但在帝王家并没有受到阻挠。可见当时的社会风气是尊重女性的,男女平等也是可想而知的。
孔子在创立儒家学说时,并没有不公平地对待女性。他亲自编辑了《诗经》,歌颂了男女之间的爱情观。董仲舒是始作俑者。作为封建专制制度的设计者,他的“三纲五常”思想完全把女人变成了男人的附属品,和谐的男女关系逐渐向对立面演变。
后来的镣铐和枷锁让女性的地位越来越低。由于当时教育资源的垄断,大部分女性都是“民可使,而不可使人知”,完全听从男人私欲的操纵,几乎没有任何异议和挣扎。
百度百科-男女平等(男女拥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