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德斯鸠的传记是什么?

CharlesMontesquieu(1689 ~ 1755)出生于贵族法官家庭。早年就读于波多大学,毕业后成为一名律师。1714当选市参议员,后继承守护叔的遗产和官职,任省高院院长。1716当选波尔多科学院院士。他有实际工作经验和理论素养,立志在科研上做出成绩。1721年,他发表了《波斯人的书信》,从各个角度抨击法国社会,反映了法国新兴资产阶级的思想感情,使得路易十五拒绝批准他为法国科学院院士。1734年《罗马兴衰原因》出版,他在书中第一次阐述了自己的社会理论,探讨了历史发展的原因。1748年出版《法的精神》,全面系统地阐述了他的社会学、法学、历史学理论,成为划时代的著作。因为他书中的方法是以经验事实为基础,通过归纳得出一些结论,所以人们称他为现代实验社会学的真正开端,资产阶级法学理论的奠基人之一。

他的法律理论是以自然法为基础的。他说:“从最广泛的意义上来说,法是由事物的本性而产生的必然关系。从这个意义上说,众生皆有其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