葬子服母的典故是什么?这是什么意思?

葬子服母,大约是晋代的事。有一个郭家,一个非常富有的家庭。后来,因为他父亲的去世,他的财产被郭巨分给了他的弟弟们。作为家中的老大,他承担起赡养母亲的责任。然而他虽然很孝顺,但赚钱能力略弱,很快家里越来越穷。他老婆也生了个儿子,老太太很爱他。这让本来就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连家里的温饱都成了问题。老太太心疼孙子,经常把饭省下来给孙子吃。郭巨看着母亲饥饿的样子很内疚,于是和妻子商量,母亲只有一个,孩子可以再生。现在家里这么穷,不如先把儿子埋了,照顾好妈妈,等生活条件好了再生一个宝宝。这个想法很快被付诸实践。晚上,我挖了一个坑想把儿子埋了,却在坑底发现了一堆金子。还说上帝被郭巨对母亲的孝心所感动,把它给了郭巨。郭巨得到这笔钱后,全家过上了好日子,孝的名声传遍了全国。孝顺是理所当然的事,但郭巨的做法太极端了。虽然《二十四孝》里还有葬子侍母的故事,但边肖也建议大家只要看看就好,不要模仿。与其把孩子活活打死让老母亲过上好日子,为什么不努力赚钱呢?这是活生生的生命,不是不想要就扔掉的玩具。如果不是因为黄金,孩子被活埋,然后生下孩子,郭巨和他的妻子不是好父母。这样冷血残忍的事情,更不适合宣传和赞美。这个故事应该是用来讽刺愚昧和孝道的。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人类的责任,但不能用这么极端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