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湖区的历史演变

商周时期,该地区为荆楚之地,越文化影响较大。

战国末期,楚从黔中县划长沙县,雨湖区全境归长沙县。

秦统一中国,郡县不变。

西汉时,刘邦立吴锐为长沙王,后刘发为长沙王,雨湖区全境归长沙。

东汉初,建湘乡郡,划入零陵郡,境内空间属长沙郡。建安二十年(216),蜀、吴划分势力范围,零陵郡归蜀,长沙郡归吴;建安二十四年(220),吴攻荆州,地区属吴衡阳郡,郡治湘潭县古城乡。

金,属衡阳县,仍由湘潭县古城乡管辖。东晋时襄州从荆州分出,属襄州。

南北朝时,该地区属南朝管辖,属湘州衡阳县。

隋时,该地区属长沙县、潭州。唐天宝八年(749),隋朝由湘潭北部、衡山两县调整为新湘潭县,县治迁至泺口(今易俗河镇)。

五代时的疆域是楚国的疆域,长沙府,府,是马在南方所建。

在宋代,该地区属于镜湖南路坦洲。南宋时,湘潭县迁至湘潭市主街,经济文化发达。

明,该地区属坦洲。

清代,境内属长沙府。

民国三年(1915),属湘江路。

1949年8月9日、10日,湘潭、湘乡和平解放,8月22日成立湘潭县人民政府。

1950年7月,湘潭县城关区改为县级湘潭市,隶属于由岳阳迁至湘潭的长沙机构。

1983 6月,湘潭地市级机构合并,湘潭市辖湘潭、湘乡两县和雨湖、湘江、岳塘、半塘、郊区五区。

1992年6月,民政部批复(中国人民银行批复[1992]64号),同意撤销湘潭市雨湖区、湘江区、岳塘区、半塘区及郊区,以湘江为界设立雨湖区、岳塘区。

2009年,经湘潭市政府同意,湘潭县响水乡建制划归雨湖区,由九华示范区管理。

2010,湘潭县响堂乡、江舍镇编入雨湖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