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护理服务发展政策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健全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标准规范体系和服务供给体系。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开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护理服务。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对婴幼儿护理服务的需求,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广大家庭和谐幸福和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以家庭为主,托儿为辅

发展婴幼儿护理服务的重点是为家庭提供科学的育儿指导,为真正护理困难的家庭或婴幼儿提供必要的服务。

政策指导,包容性优先

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支持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安全健康、科学规范

最大限度地保护婴儿,确保他们的安全和健康。

属地管理,分类指导

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开展婴幼儿护理服务。

规划目标、服务供应

每千人口3岁以下儿童数量将从2020年的1.8增加到4.5;支持150个城市利用社会力量发展综合托幼服务机构和社区托幼服务设施,新增示范普及托幼名额50万个以上。

旧城和已建住宅区

要限期采取购买、置换、租赁等方式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在就业群体和用人单位密集的产业集聚区,完善婴幼儿护理服务设施。在旧住宅区设施改造过程中,为婴儿护理创造安全适宜的环境和条件。

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

在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中,应当统筹考虑婴幼儿护理服务设施建设。加强社区婴幼儿护理设施和社区服务中心(站)与社区卫生、文化、体育等设施的功能衔接。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依托社区提供婴幼儿护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