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破仑法典的影响

(一)拿波伦法典来说明世界各国法律统一的可能性。总之,19世纪各国的各种法律统一和法典化运动都直接或间接地受到了《拿破仑法典》的影响。我们知道,自从罗马帝国崩溃,罗马法在西欧失效以后,日耳曼民族和部落就依靠他们当地的习惯法进行统治,欧洲的法律有上百种。当时,仅法国就有数百部民法。伏尔泰曾嘲讽道:法国的旅行者换马多少次,就换多少次法律。但自从拿破仑用整部法典统一了法国民法之后,各国都感受到了法律统一的可能性。于是都争先恐后地效仿;在19世纪的全盛时期有一场热情的法典编纂运动。到目前为止,各国的许多封建或部落土地方法(如西班牙的fueros、意大利的statua、荷兰的Keuren、德国和奥地利的Stadtrechte和landrechte、瑞士的cantonrechte)都被这场运动一扫而光,冲走了。19世纪,各国辉煌的民法典纷纷建立。我们探索了起源,并把波兰法典作为它的前身。

(2)拿破仑代码树国家代码的编制是基于模型的。《拿破仑法典》不仅告诉各国,用一部完整的法典统一整个国家的民法是可能的;同时也给他们提供了一个优秀的范本。19世纪各国制定的民法典,有的几乎完全照搬拿破仑法典,有的以此为蓝本考虑盈亏,有的以此为参照建立自己的家庭。但是,我们可以说他们几乎没有一个人没有受到过拿破仑法典的影响。[4]在《德国民法典》颁布之前,《拿破仑法典》几乎是各国法典化的唯一样本。事实上,就连德国民法典本身也没有受到拿破仑法典的影响。[5]

从以上两点可以总结出《拿破仑法典》的意义。本文旨在简要介绍其演变、内容和影响。

《1904年法国民法典》之所以又叫《拿破仑法典》,是因为它是在拿破仑时代完成并颁布的。然而,奈尔自身对代码的积极热情和关怀也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例如,1800年8月12日,他下令立即组织一个4人的“法典起草委员会”,并限定他们在次年11月完成全部工作。虽然这种举动有点轻率,但是,纳什对编纂民法典的热情在此可见一斑。又如,在参议院全体会议讨论草案时,纳什不仅积极参与其中,还亲自担任主席。会议开了102次,奈实当了97次主席。我们不能不承认,奈诗对这件事很感兴趣。

虽然法国民法典是由内斯特完成的,但他对这项工作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法国人早就感觉到了民法典编纂的必要性,这个运动已经开始了。请概述其演变过程:

大革命前(在所谓“旧制度”下),法国民法以地方单位为基础;有好几百个。Hetel说一个在法国旅行的旅行者就像一匹马一样改变法律,封面指的就是这个。但是,自从罗马法研究逐渐复兴以来,这些法律逐渐趋于少数和统一。因此,罗马法的复兴与法国民法的统一密切相关。十三世纪之际,欧洲文化和体育的复兴略有曙光;研究罗马法的还有苏。世界各地的学者都倾向于学习意大利的博洛尼亚法律,博洛尼亚成为研究尤迪法典的中心。法学硕士Irnerius是一位稀有而珍贵的学者。[6]不久之后,所谓的“注释者”出现了。但“注释学派”对罗马法的研究是纯学术的,就像今天对穆纳的明学派或康德哲学的研究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