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北洋政府统治的起止时间?
一、袁世凯统治时期(1912-1916)
袁世凯上台后,改组了中华民国临时政府。1912-1965438+2003年上半年,以中华同盟会为主体改组而成的中国国民党和由前清立宪派支持的进步党两大政治势力的对峙,形成了中华民国历史上一个短暂而特殊的时代。
1965438+2004年5月1日,袁世凯废除《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颁布《中华民国宪法》,采用总统制独揽大权。
袁世凯在1915年春准备改帝制。同年宣布恢复帝制,改1916为洪宪元年,建立“中华帝国”,废除民国时代。袁世凯称帝后,遭到全国人民的一致反对。以孙中山为代表的革命派坚持反袁,组织中国革命党和中国革命军发动起义。
1915 12.25,蔡锷死于云南,保家卫国战争爆发,得到全国响应。在全国反袁浪潮下,袁世凯被迫于2006年3月22日宣布废除帝制,恢复中国人民。6月6日,袁世凯病逝。
二、安徽军阀统治时期(1916-1920)
袁世凯的离去,开启了军阀割据的时代。北洋派分为知、万两大流派,冯派崛起于东北。皖系军阀段作为宰相掌握着北京政府的实权,却无法缓和北洋派与其他各派以及北洋派之间的矛盾。
1965438+2007年7月,孙中山南下广州,发起护法运动。在这个时候,直和冯系统的扩张尤为迅速。首先,直系在与南方军政府作战的问题上与皖系产生了冲突,在前线自行停止作战,迎合了人民的和平愿望。1920年7月直皖战争的爆发导致了安徽军阀统治的结束。
三、直接统治时期(1920 ~ 1924)
皖赣战争爆发,直系与冯部结盟。不到半个月,皖系战败,直系曹锟和吴成为北京政府的新主人。直系打着反对武力统一安徽的旗号上台,但一上台就以中央政府的名义实行武力统一的政策。这一政策遭到了所有间接的反对,他们以“民主”、“自治”、“联合省自治”等名义进行斗争。
首先,与之矛盾的是曾经的盟友安徽省。起初双方共同控制北京政府,但因胜利果实分配不均,在组阁等问题上相互指责,矛盾激化。1922年四月,第一次直接战争爆发,结果直接击败冯系,独占中央政权。
直系打败了冯系后的直系,先是打着“恢复法制”的旗号,恢复了国民议会,逼徐世昌下台,又欢迎李为大总统。然后他“逼宫夺印”对付李,然后直接用高价收买国会议员。1923,10年6月,他买通“猪猪议员”,让曹锟成为大总统,举国哗然,失去民心。
反直一方,战败过关后,宣布“闭关自守”,决心整顿军队和武功,实力大增。安徽系不甘寂寞,企图东山再起;南方的孙中山正在准备北伐,寻找盟友,从而形成了孙、皖、冯“反直三角联盟”。但直系被权力和利益之争撕裂,冯玉祥系独树一帜,与反直一方有暗恋。
1924年9月,以江浙战争为序幕,第二次直服战爆发,直服军大规模进攻,对直服不利。5438年6月+10月,冯玉祥在北京发动政变,囚禁曹锟,直接腹背受敌。吴傅沛未能南下,直接军阀统治的时期结束了。
第四,由冯统治时期的制度(1924 ~ 1928)
直系垮台后,冯控制了北京政权。他们推举皖系首领段为临时执政,但实际上是在幕后操纵。段提议召开“善后会议”,但未能解决任何实际问题。各派军阀争权夺利,没有一定的敌友之分。
在北方,冯部和冯玉祥的国军部首先发生冲突。这一矛盾的激化,使得冯部又与吴联手,* * *反冯,在1926初将冯赶出华北。奉系内部,郭松龄在1925年底与冯玉祥联手,但因日军干涉而失败。与此同时,东南孙与展开激烈争夺,成为五省霸主。
到1926年4月,段下台,随后冯、直部在围攻后的叛军国军的同一个目标下“联合”起来,暂时确立了在华中、华北的统治,形成了由直系和冯军阀控制的北京政府,由内阁“摄政”。
此时南方国民革命兴起,五卅运动后形成全国范围的革命造反高潮,使广东革命军北伐时机成熟。1926年7月,北伐战争开始。北伐军先攻吴,后攻孙,最后攻张。不到一年,就控制了半个国家。
北洋军阀政府在失败的最后时刻仍不愿主动退出历史舞台。公元1927年6月,张在北京组织了一个政府,并任命自己为大元帅,企图联合各派军阀进行最后的斗争。蒋介石、汪精卫先后进行了“清党”、“分* * *”,使北伐战争戛然而止,给了北洋军阀短暂的喘息之机。
但没过多久,国民党各派又联合起来,继续所谓的后期北伐。眼见大势已去,张于6月1928下令撤出京津地区,向东北方向收缩。他在回沈阳途中,到了皇姑屯,被日本关东军埋设的炸弹炸死,史称“皇姑屯事件”。
1928年6月8日,国民党军队进京,北洋军阀政府在中国的统治终于结束。同年,12年2月29日,张学良宣布“东北改旗”,全国实现形式上的统一。
扩展数据:
政府制度
北洋政府先后制定了五部宪法,包括1912年3月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1913 10中华民国宪法(又称天坛宪法);1965438+2004年5月中华民国宪法;1923年6月中华民国宪法;中华民国宪法草案。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政府采用责任内阁:即由总统、议会、内阁、法院组成的政权体系。总统不是实际的政府首脑,而只是代表国家的虚拟国家元首。
民国二年(1913),第一次国会提出《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又称《天坛草案》)。该草案以《临时约法》为基础,其中的条款让当时执政的袁世凯非常不满,因此拒绝让国会讨论该草案。
民国3年(1914),袁世凯解散国民议会,制定《约法》,同年5月1日,公布自己的《中华民国宪法》(元吉宪法),废除《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华民国宪法规定废除内阁制,实行总统制,行政权和司法权集中于总统。
袁世凯死后,民国5年(1916),6月7日,副总统李继任大总统,宣布恢复《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实行内阁制。
民国八年(1919),段提出了《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八年草案)。12年(1923),曹锟任中华民国大总统时,颁布了一部中华民国宪法(曹锟宪法)。14年(1925年),段再次上台,提出了《中华民国宪法草案》(14年草案)。
分权
北洋政府时期,以三权分立制度为基本原则,限制总统权力,防止个人独裁,尊重和保障人民的权利和自由。1965438+2007年5月,在一战对德宣战问题上,总理段提出参战案,但国会拒绝配合。
段不断向国会施压,国会改组内阁,暂停参战问题的讨论。最后,总统李应国会要求,解除了段的职务。当时的国会真正起到的是监督政府、制约行政权的作用,而不是“橡皮图章”、“投票机”。
段愤然离京赴津,指出根据《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总统无权撤销总理职务,并拒绝承认李的免职令,后被该国史学界描述为官院之争。
同时,宪法保障司法独立,规定了独立公开审判的司法原则。1913年,国民党主席宋被害,地方检察署可公开传唤行政院长赵炳均;
又如1925年6月,地方监察厅派出检察官翁敬堂调查“金佛郎案”事件,外交部长沈、财政部长、原司法部长张均被审查。这期间中央政府没有干预,体现了当时司法的独立性。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北洋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