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淳区的历史沿革

春秋时期,周景王第四年(公元前541),于祭祀在高淳区以东15公里处修建了自罗城。

因城高而强,故名“古城”,即今固镇。

并以此为基础,成立了“来主义”。

因古中江又名“涞水”,故城建在中江北岸的沙滩上,故名“濑渚”。

三年后,楚灵王到了谷城。

楚平王为太子时,守谷城,后人称谷城为“楚王城”。

周景王第五年(公元前540年),吴迁于陵平山下,封。

十六年(公元前529年),楚国再次攻打吴国,夺取并占领了平陵,改国号平陵。

周十四年(公元前506年),吴国攻陷谷城。

入城后,伍子胥下令烧毁城中所有的寺庙和亭台楼阁。

史书记载:“吴伐楚,焚城,火一个多月不灭。”谷城成了一片焦土。

周元王三年(公元前473年),越王勾践打败吴,谷城被越军占领,划归越国会稽县。

周宪三十五年(公元前334年),楚国打败了越国,谷城又归楚国了。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实行郡县制,色目城改为溧阳郡。因地处涩水北岸,“涩”与“里”古音相通,古人习惯以水北为“阳”,是高淳设县之始。

县的范围包括今天的高淳区、溧阳市全境和溧水区南部,县辖今天的古城镇。

从先秦到东汉400多年间,谷城是高淳区、溧阳市辖区、溧水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三国吴时,溧阳县废为垦荒地,在原县域东部设置永平(今溧阳市),为溧阳市设县之始。

西晋太康元年(280),除永世郡地外,复置溧阳郡,属丹阳郡。

隋朝,费永石郡并入溧阳郡;不久,溧阳县与(古)丹阳县东部地区(该县位于江宁杨晓丹镇)合并,更名为溧水县。起初,县治改为今天的高淳华凯,后迁至溧水区永阳。此时溧水县的管辖范围不仅包括秦所在的溧阳县全境,还包括丹阳县东部地区。

至此,高淳用了810年的溧阳县名结束。

唐朝(620年)溧阳郡,即今天的溧阳市的前身,位于溧水县东部,郡初治于溧阳市旧县村。

明孝宗朱佑樘弘治四年(1491),高淳设县。

明朝弘治年间,高淳县脱离溧水县,县治为惜春镇,隶属应天府。

县城因高淳古镇而得名。

高淳镇现在是惜春镇。

清朝改应天府为江宁府,高淳属之。

太平天国定都天京期间,高淳县隶属天京省江宁县。

清同治三年(1864),落入天京,高淳归江宁府。

民国元年(1912),宓妃由高淳县调至江苏省。

1914,省县两级之间设置了一条公路,高淳属于江苏省金陵路。

1927,弃道转江苏省。

1934年,江苏省实行行政区督察制,高淳县隶属溧阳行政督察区。

1935年9月,改为第十行政监察区(在江宁)。

1937 65438+2月7日,侵华日军攻陷高淳县,建立傀儡政权;民国时期,高淳县撤至第五区青桂堂,归江南行政公署第一区行政督察署管辖。

1949年5月2日,苏南行政公署镇江专员办领导。

1953、1年6月,撤销苏南行政区,成立江苏省,高淳县隶属江苏省镇江地区;1958变更为常州地区,属于高淳。

1959,变更为镇江地区,高淳县属于镇江地区。

3月1983,1,实行市管县体制,高淳县从镇江地区调回南京。

2065438+2003年2月,经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撤销高淳县,设立南京市高淳区,原高淳县为南京市高淳区行政区域。

2013年5月,高淳区新增两处“国宝”,分别是薛城遗址和古城遗址。

2015年7月,惜春镇、古柏镇撤镇设街:撤销南京市高淳区惜春镇,在惜春镇原行政区域内设立高淳区惜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设在北岭路219号;撤销南京市高淳区古柏镇,以原古柏镇行政区域设置高淳区古柏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设在韩村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