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遗留的土地纠纷如何解决?

对于历史遗留的土地纠纷,村民委员会要充分发挥调解作用。

1.解决土地纠纷有四种方式:

1.协商解决,达成共识;

2、调解,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也可以请求他人或者其他组织调解;

3.仲裁解决应提交当地仲裁部门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拒绝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仲裁机构无法执行,双方只能分别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4.提取诉讼。一般法院会坚持“能调就调,该判就判,该结就结”的原则。对于无法调解的案件,将及时作出判决。

二,农村土地纠纷的现状

1,征地补偿纠纷。因补偿标准、被征收土地的实际面积、土地上种植的植物价值评估、补偿费支付标准不一致,或者补偿支付不及时而引起的纠纷。从已经发生的纠纷来看,这类纠纷是当前土地纠纷中涉及农民多、政策性强、调解难度大的纠纷。

2.土地承包纠纷。主要是关于集体所有耕地的承包。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纠纷,以及将合同授予集体成员以外的人和承包条件因人而异等问题。

3.土地边界纠纷。因双方使用的土地边界而产生的纠纷,多发生在两块或两块以上直接相邻的土地之间,或两块或两块以上不直接相邻的土地之间,或因边界模糊,双方难以区分而引起纠纷。这种纠纷是最常见也是最常见的,发生在收获季节。除了一些多年无法确认的纠纷,一般都不难处理。

4.宅基地纠纷。由于农村宅基地管理混乱,违章建筑、乱建现象较为突出,容易引发矛盾,相邻宅基地之间的界限问题也是宅基地纠纷的重要原因。

5.家庭土地纠纷。随着时间的推移,农村家庭因死亡、搬迁、子女升学、结婚生子等人口结构变化,或者农村长期存在的“分家”习惯导致土地分配不公,导致很多家庭成员之间产生纠纷。

三。农村土地纠纷频发的原因

1,基层干部法律观念淡薄。有的村委会等基层干部法律意识差,土地管理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行,有的擅自买卖集体所有土地;有的未经大多数农民同意就组织土地流转,损害农民利益;部分村民在申请宅基地时将集体所有的土地口头许可给部分人,导致部分本应合法拥有宅基地的人,却没有办理合法使用手续,一直处于非法占用土地的状态。

2.农民的契约意识不强。

3.立法存在缺陷。

4.征地透明度不高。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占用大量土地,但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农村土地日益减少,农民人均耕地越来越少。对于种地多年的农民来说,土地是生活的保障,是收入的重要来源,他们非常珍惜土地。但是,在土地被征用时,有关部门没有向农民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没有及时、全面地向被征用的农民公开补偿标准,甚至没有及时、足额地向农民发放土地补偿款。从而引发土地占用纠纷和补偿纠纷,增加农村不稳定因素。

四。农村土地纠纷的处理对策

1,在处理土地纠纷的过程中,要及时冷静。农村的土地纠纷大多是鸡毛蒜皮的小事。接到土地纠纷报警后,应尽快赶到现场进行处置。警方到达纠纷现场后,尽力让土地纠纷双方保持克制,防止事态扩大。同时,他们认真听取当事人的意见,注意措辞,以免把矛盾引向自己。在详细了解纠纷的内因和当事人之间纠纷以外的原因后,可以积极动员村干部、当地有威望的人或与矛盾双方关系较好的人等各种因素,以合情合理、大致平衡、照顾双方面子为目标,解决纠纷,平息矛盾。如遇可能发生的恶性、群体性土地纠纷,要第一时间上报主管领导请求支援。

2、在处理土地纠纷过程中,要部门联动。遇到派出所一个部门难以解决的土地纠纷,需要在稳定局势的前提下,及时向乡镇党委、政府汇报,在他们的统一领导下,组织综治办、派出所、土管办、司法所、村委会等相关人员,,各部门相互配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进行联合调解,使双方达成一致,解决土地纠纷。

3、在处理土地纠纷的过程中,应慎重对待处罚。在农村,土地冲突和纠纷的当事人大多是亲戚或邻居。如果单纯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双方进行处罚,将不利于解决双方的根本矛盾。因此,在处理因土地矛盾纠纷引发的治安案件时,应结合实际情况,建议双方在公安机关和村委会的主持下进行调解,这对整个事件和村民的和谐相处会起到积极的作用。对达不成调解协议或不愿调解的,依法采取处罚措施,并告知当事人依法解决土地纠纷。

4、在处理土地纠纷过程中,要事前预防。从现有警情分析,现在处理的矛盾往往是之前矛盾的后遗症。有的是国家政策变化造成的;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没有完全解决,导致矛盾向后推移;有些甚至完全是人为因素造成的。面对现在的这些土地矛盾纠纷,我们需要有一种责任感,在处理的时候不要给后代留下后遗症。在办理过程中,要注意:强化流转程序的主体规范、程序规范和实体规范,强化土地使用的日常监管。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改变土地纠纷高发的现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制,即国家所有的土地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