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文志的历史故事
在清康熙年间出版的《全唐诗》同一个版本中,这两句出现在《一代悲白头翁》和《思》两首诗中,全诗除第三句“洛阳女儿”改为“有女儿”外完全相同,但作者分别为和宋。
关于“代北白头翁”的话题也有一些争议。有一种说法是“岱北白头翁”源于卓文君当年劝司马相如的一首诗,后成为汉乐府的题诗。晋代以后,这种体例前面加了“代北白头翁”二字,所以应该是“代北白头翁”;但从《闺女春日》、《代秦女赠行人》等诗词和的作品来看,“戴”字应该是真正的“替代”之意,“戴北白头翁”未必是误解。
这首诗也是以宋的名字命名的,这也是宋之所以能够名垂青史的原因之一:他因为这两首诗,而激情地杀死了自己的侄子。
宋籍贯,有的说是弘农,差不多就是今天河南的灵宝,有的说是汾州,也就是现在山西的汾阳。宋父名叫宋,是孝时东台的美术学士。左孝朗威将成为武官。郎官职虽低,地位却举足轻重。他直接隶属于天皇,负责首都和皇宫的护卫以及天皇本人的贴身侍卫。东台的美术学士是公务员,负责校勘书籍,是五品以上的官员。
另一个记载说,“宋凌文有神力。禅寺里有牛摸人,不敢靠近,围上围栏。使文责其理,则裸而棕。牛角向前移动,让文把它从两个角拔出来。他摔倒了,手和脖子都断了,死了。他还用他的五个手指在墙上写了一本书,得到了一首四十字的诗。对于学生来说,一手扶着讲堂柱,用同室的衣服压在柱下。许把酒复位,却为之大笑道这是三个小故事。一是宋凌文勇斗疯牛,很有斯巴达克斯PK狮子的风格;其次,五指聚成尖,在石灰墙上以40字体书写。推测应该是八句五字,标点符号不算字数;这个技能绝对属于硬气功的范畴。第三,把室友的衣服放在柱子和石头之间,人家答应让他好好捏一捏再搬柱子。前两个对动物和自然景观都很吃力,说明他爸爸出生的有点早。如果赶上武侯,面对朝鲜,就是这个头和耐力,估计也不会有冯小宝他们了。但是,第三点有点狡猾和流氓。宋老爹一开始把鱼头都搞错了,也难怪后来孩子没教好。
史书上说宋父“词富文采,力大无双,世称三绝。”
当爸爸把这种天赋平分给三个儿子时,“凌文有三个儿子:长问,好名声;第二差,好书;第二,有勇气。当向左时,贼将打破周的状态,并以为总经理来攻击他。将招募八个人。他有八英尺长,全副武装。他大叫:“小偷,你动一下就死了。“贼700人一下子鱼贯而入,破之。宋是的上司,文才出众;老二宋迅,书法不错;宋,一个老疙瘩,是个超级猛男。可惜老宋光顾了儿童智力教育,忘了比智力更重要的其实是素质。
宋少年时,以“五言诗之佳,在当时却是首屈一指”而闻名。可见他的才华肯定是有的,绝不是“天增,年增,春满,坤父满”的水平。上元二年(公元675年),宋正式走上了仕途。此后十五年,他曾去专门辅导宫女的教育学院——艺廊当老师,被誉为“初唐四杰”之一的杨炯是他的同事。年纪轻轻,宋就成了唐朝的宫廷教授;后来,当他在洛杉机参军时,他与陈子昂有了一种联系,即“在我之前,那些逝去的时代在哪里?,在我身后,是未来的几代人?”。在宋的这些年里,基本上一直在外围徘徊,所以也没有什么太不寻常的事情。
后来,在圣历九世时期,大型诗集《三教与朱颖》的修订,为宋提供了上一层楼的台阶。“三教”是指儒释道。虽然儒家的东西再往前走一点就会归于道家,但在当时还是自成体系的。“朱颖”是一个奉承的词。此时距离武侯登基已经十年了。这个时期之前是贞观之治,之后是开元之盛,绝对算是富国强兵。踌躇满志之时,武侯上书,近五十位学者汇集儒、释、道三家之精华,编撰《三教与朱颖》一千三百余卷。当然现在大部分已经失传了。这本书的主编是,宋也顺利成为编委会成员。
张昌宗不是普通人。他和张易之是兄弟。兄弟俩是精力充沛的薛怀义和优雅的沈南,他们是在男宠之后出现的。宋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他觉得住武侯的房间还不如上武侯的床。这是通往天堂的捷径。按说,也有和宋上床的资本。除了诗文出众外,史记记载他“貌出众,辩出众”。反正他觉得自己挺帅的。
这时,正好有一天,武侯带着近侍大臣巡视洛阳龙门。就他感兴趣的,武侯让大家写诗,负责记录天子的日常活动。当时改名为左氏的东方秋先写好,呈献给武侯和武侯。写得很好。来,这锦袍是给你的!结果,宋坐不住了,于是他赶紧递上了自己的。结果“文理皆美,左右皆称善”。武侯把送给东方秋的锦袍拿了回来,转交给宋。那时候的宋真的很漂亮,而东方秋却很羞惭。
这次诗会没有暗箱操作。要知道,那时候,每当有这样的活动,主持人和评委都是才华横溢的上官赵蓉。直到武侯去世,中宗即位,上官婉儿依然是朝中评判天下诗坛的权威。有一个故事说,中宗李习安在正月三十,带领一位最近的大臣去参观昆明池。小宇宙爆发的时候,他写了一首诗,然后让所有会写的人都写一首。最后跟着他的人都写了一个。宋·文志回应说:“昆明池应该是为了好运和坏日子而造的。”。据说那天交给上官婉儿的诗有100多首。上官婉儿坐在彩楼边上,一边看一边把它们扔了下去,就像一个美丽的少女。不管是谁自己捡的。不一会儿,除了沈全琪和宋,两个人都是两手空空。其他人都拿着自己的作品发呆。沈和宋在他们的怀里像兔子一样高兴又紧张。
过了很久,一张纸飘了下来。大家围了过来,看到沈全起的作品被淘汰了。沈全起觉得自己不错,不禁很不服气。这时候上官赵蓉在上面说,说你的诗和你的大诗一样接近,但是最后结局是分裂的。沈,看看你的结局。“臣乃微臣,耻于见于。”就像快死了一样,我一点都不生气,所以我生气。你看人家小宋说的“不愁明月,自有夜珠。”至少有点香意犹未尽吧?沈全起看了看:真的是这样。我很低调,不理解。我以后不会得瑟了。
宋·文志为了向大圣皇后介绍自己,写了一首《明河》:
八月,天气凉爽晴朗,万里无云。
隐隐见南楼清浅,西山纵横。
洛阳城高耸入云,长河每晚千里。
特别适合琼湖画画馆。
云母帘初溢,水晶帘转。
回来的时候回东城见南墨。
南莫招人去不去,今晚谁来捶寒衣?
鸳鸯面上,萤火稀稀,一只大雁飞临乌漆桥边。
大雁难飞,萤火虫难歇,坐看明河渐远。
已经可以像浮云一样放松,在流月的荣耀里。
何明预计会不友好,我希望能看到这一点。
他还将支持织女,并访问成都的占卜师。
乍一看,意思是星河在秋夜里扑朔迷离,结尾的四句话也不那么真实。"何明并不和蔼可亲,我希望能利用这一点."据说是调情或者撒娇。罗宾汉武侯骂的那句“狐媚偏惑主”,对宋来说恰如其分,文人在大唐的地位是空前的。不过文人多,所以武则天不缺这个。读完宋献上的诗,她笑着对自己说:“我的人品不一定好,但品位不能低。我的‘金’可以问你小子。”
宋文志满心欢喜,等待着幸运的降临。结果一点动静都没有,就花了点钱请武侯身边的太子念翠蓉,问为什么愿意为天后的OOXX事业奋斗一生,却没有引起天后的一点性趣。崔融趁着有一天武侯心情不错,问:为什么这首《文志》三番五次送上门,却没有招他留下来?武侯一听就乐了,说这小子虽然不丑,也有才华,但是口臭太厉害了。我通常在法庭上坐着和他说话。如果我一个人呆着,我就不会每隔一年把所有的饭菜都吐出来?
在巴结领导方面,宋绝对是一个有困难就去找麻烦的主儿。既然巴尔很容易知道问题出在哪里,他就不怕花钱。宋弄了一条鸡舌头,天天放在嘴里。这种人为的方法终究不是个滋味,所以武侯最后对他没有任何兴趣。
宋恨不得钻进吴侯的被窝,转身对着吴侯的小男人。不管有多少人奉承张昌宗和张易之,总会有一些事情没有人记得或想做。晚上张家的两个小白脸属于帝国的首脑,只有白天才能接近他们。这一天大部分时间都是诗歌和餐饮。宋见张氏兄弟衣服已取,坐位已设,碗筷已备。不过这个尿壶暂时没人记得了,所以他的耳朵是五味杂陈的,脸上挂满了笑。他的目光始终盯着张兄弟,最后他看到瑟瑟发抖,心里顿时喜出望外。他知道这种颤抖不是癫痫发作或阿尔茨海默病的初始症状。这是我一直在等待的尿战,于是我赶紧拿出早已准备好的专用尿壶。还没有起床,宋和的尿壶已经送到了我的身边。世界上哪里能找到这么好的同志?如果不是因为张易之的神奇鸡,它现在是皇家的。恐怕宋祭出尿壶后就得毕恭毕敬地替帅哥端着它了。虽然这一招“天下之丑”,宋还是乐此不疲。可惜皇家狗太多,不坏他哥。
这还真不是来埋汰宋的。史书上写道:“当时等人对很有好感,他们的问题被颜、沈全起、刘迷住了。支一赋予的文章,问东问西,做隐事,最适合支一。”
神龙元年(公元705年)二月,武侯病危,80岁的退休干部张建志率领500人开始冲进内宫,杀了张家的小白脸,随后中学恢复。天下从梧州归,宋因侍奉张家兄弟撒尿的糗事,被贬龙州从军。地方大概在今天的广东罗定。
岭南的“公主笑”“荔枝来了”都是贵妃娘娘治的,大部分地区还是属于疖子横行的穷乡僻壤。过惯了奢侈生活的他突然被送到农村接受再教育。宋怎么可能受得了这个?于是他带着五大三粗的弟弟宋智勋,在第二年春天跑回了洛阳。在去汉江的路上,宋写了一首诗:“岭外声断,冬去春来复。”现在,靠近我的村庄,遇见人们,我不敢问一个问题。“表现出你的悲伤和冷淡是很自然的。作为一个逃犯,你不害怕才奇怪。
宋兄弟偷偷溜回东都后,他们竟厚着脸皮要求许、王都尉、把他们藏起来。王的妻子是定安公主,出生在一个懦弱的家庭。定安公主没有魏厚生的安乐公主那么招摇,但也是个霸道的主儿。她前前后后嫁了三任丈夫,第一任是王,接下来是、。在杀两个中宗时,王立下了赫赫战功,但他拒绝与吴三四和派系同舟共济,认为自己迟早要除掉吴侯和魏家势力的残余。这一天,王正在家中与好友张中之、祖延庆、等饮酒。,他说侯伟会走武侯的路。吴三思还是一心想篡夺李朝,越说越气。最后他拍桌子骂了一顿。没想到,隔墙有耳。宋的弟弟跪在墙上,拍着大腿对宋和宋说:机会来了!
他急忙叫来侄儿和侄儿李庸作为使者和谈判代表,向吴三思报告,说他们带着恩人王铤而走险,愿意做污点证人,希望他们两兄弟能以合法身份留在北京。吴三思自然愿意占这样的便宜,于是安排人实名举报王组成小集团造反。然后采取审判的形式将王、张忠智、祖延庆斩首,逃到比干寺痛斥汉奸,毅然自杀。
宋不仅因为立功被免除了潜逃的罪责,还被提拔为鸿胪书主事,最后得以捧得的日常脸面,其弟宋之训被提拔为,李治为仆从,其余参与者也被任命为京官。。
景隆元年(公元707年)七月,太子李忠军命余来军杀死吴三思、吴崇训父子,在计划杀死侯伟母女时被挫败而死。宋当然不能错过这个绝好的机会,如丧考妣一般去了中学,大赞武氏父子的功德,讨欢心,靠阿谀奉承,又在考试中混了一回。
这时,宋觉得自己可以在官场过上舒适的生活了。根据近几十年的经验,自武侯以来,女权运动发展迅速。最明显的表现就是所有的公主都不好,所以她一方面向武侯的长女太平公主倾斜,另一方面又在这里和中宗的女儿安乐公主找到平衡。这点小伎俩能骗过安乐公主,老姜级别的也没那么容易骗过太平公主。太平公主不喜欢他口是心非的样子。中宗欲提拔宋为汉官时,硬生生与宋的受贿来了一杠子。结果,宋不仅没有被提拔,反而被贬为汴州刺史,一个没有实权的巡抚。他上任前改越州史,宋一杆撑起河南开封到浙江绍兴。估计是太平公主觉得汴州离京城太近,所以进一步发力。
宋以为此行可以脱离朝廷争斗的漩涡,平安登陆,却忘了还有天理。随着宋末的到来,侯伟母女闹得不可开交。这两个女人觉得她们的丈夫太胆小,于是在公元710年的六月,在中宗吃的意大利馅饼里放了杀虫剂。结果中宗死了。侯伟之后,她立即立十六岁的李重茂王子为皇帝,她和女儿一起摄政,希望能找到一个合适的机会成为像婆婆一样的新一代皇后。侯伟母女的行为最终激怒了临海年轻的国王李隆基。他和太平公主一起动摇了侯伟和安乐公主的生命,确立了李旦的皇位,史称唐睿宗。所以在710这一年用了三个称谓,分别是唐中宗的“景龙”,李重茂的“唐龙”,年轻的皇帝,宗瑞的“景云”。
领导班子变动,照例要清算对方一批,提拔自己一批;宋自然属于前者,对他的评价是“有危有恶,无心开悟”。通俗地说,就是阴险邪恶;并且永不悔改;这种家伙还是离得越远越好,所以宋把流放到钦州,也就是现在的广西钦州。
唐睿宗这辈子没干别的就让座了;第一次给了我妈,第二次给了我哥,最后觉得不用了。结果我发现,生活在姐姐和儿子的夹缝中,让我的生活更加糟糕。他知道他的儿子李隆基是一块材料,所以他只是给它另一个时间,让他的第三个儿子统治世界,自己退休。
史书上说唐玄宗李隆基平后,对宋的所作所为相当反感,就问这个孙子为什么没死。几天后,圣旨送到了钦州,并让宋当场自刎。
这时,宋再也看不到那种沾沾自喜的神情了。相反,据报道,他接单后双腿颤抖不已,头和背都被冷汗浸湿。当使节告诉他可以回家和妻儿告别的时候,他已经是“吓得顾不上家务了”,最后瑟瑟发抖,吃饱了,洗好了,穿上了新衣服(“吃饭洗澡都会死”),应验了害人终害己的道理。
说到宋的死,还有一个小故事。当时一个有宿命论功能的和尚回到了万惠那里,万惠经历了高宗、中宗、宗瑞、武侯、玄宗五代,玄奘大师从西方回来拜访他。万惠平时疯疯癫癫的,就像灵隐寺里骂秦桧的疯和尚。他救了崔玄镛,救了成功复辟唐朝的张易之,救了被人唾骂跋扈的侯伟母女。他鼓励作为普通王子已经过时的李隆基,并顺便警告他,开元盛世五十年后,他将被渔阳所灭。
报道称,崔日报、吴平义、宋、申全起、岑溪、雪姬一起去找万惠,想让万惠预测自己的未来。万惠应该先看看沈全启,说你真是个天才。这话是一个受皇帝尊敬的圣人说的,于是沈全起喜出望外。万惠又对吴平义说:“我给你起个名字,佛小子,你就没什么好担心的了。”吴平义虽然是吴后妈的家属,但不像那些姓吴的人,她一向低调低调。为了避免卷入内宫争斗,她甚至去嵩山学佛。后来被叫去做官,也写了一些必要场合要做的诗。轮到岑溪和雪姬了。万惠轻蔑地看着他们。这两位老爷爷觉得自己会丢面子。岑溪怒气冲冲地上了马,对雪姬说:“野狐禅没什么好信的。”最后,万惠回头看了一眼宋,摇摇头说:“你小子也没跑。”
当时的薛基字画俱佳,又是唐睿宗亲家的儿女。在玄宗统治期间,太平公主涉嫌试图颠覆伟大领袖李隆基的英明领导。岑溪也是同样的情况,但是他被处决了,他所有的财产都被没收了。
崔永一开始站错了队,后来又及时从吴三思阵营叛逃到李隆基这边,所以两人都和沈全起有了好下场。
宋文志唯唯诺诺的结局,自然不用说了。
回到开头,这首诗含有刘希夷的冤魂,全文是:
洛阳之东,桃李绕飞。
洛阳儿女惜色,叹每一朵落花。
今年花的颜色变了,明年谁在。
见过俊朗挺拔的松柏毁为柴火,听说桑田成了海。
故友不再哀叹洛阳东,桃花凋零,但现在人们仍在风中飘零落花。
花还是年年开,只是年年花各不相同。
告诉那些风华正茂的年轻人,应该可怜一下这个半死不活的老人。
现在他白发苍苍,一贫如洗,但他还是一个年轻英俊的美女。
这个晚年的老人曾经和郁芳树的儿子的儿子的儿子,在花前花后的甲氨蝶呤歌中跳舞。
光禄池台金碧辉煌,将军阁画神仙。
一旦病了,就不认识了。
一只蝴蝶能婉转转多久,鹤一瞬间就乱了。
但放眼古代歌舞场所,黄昏时只有鸟儿在悲凉。
虽然和宋在某种程度上是叔侄,但他们的年龄几乎相同。他们都是唐高宗上元二年(675)的高中状元。据说刘希夷文采奔放,放荡不羁,擅长弹奏琵琶。他可以说,他不像宋那样“有上进心”。一天,两个侄子和叔叔在谈论他们自己的诗。宋看到的“花年年相似,人年年不同”,觉得这是神来之笔,有所喜欢。他马上以长辈的身份,让侄子把这两句话送给自己。我不知道刘希夷当时是不同意,还是刚开始答应,但他很快就反悔了。总之,宋被一口回绝了。宋一气之下,让仆人把他的侄子绑架到柴房,用装满土的麻袋活活踩死。
这件事正史里没有,但是像《唐人才子传》这样的杂记里有很多叙述。他掐死自己的侄子并不困难,因为宋一生的行为都像浮萍,这意味着心理上的。
宋的故事讲完了,他的文采确实值得一个公正的评价。但他的诗往往带有强烈的目的性和环境色彩。说白了,都是为了拍马屁。
文采和技术一样,是天生的,是日积月累的,可增可减。但品行却不是这样。一张白纸,是被环境随意涂抹,还是努力保持自己最珍贵的纯真,该如何选择,才是要思考的问题,因为那个念头已经奠定了自己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