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河的历史演变
4月29日,1932,日本关东军61的炮舰联队入侵通河,驻守通河的黑龙江边防三旅第五步兵团与侵华日军激战七昼夜。通河城三战后,团长吴、副团长等爱国官兵为保卫通河城英勇牺牲,无援军而败。5月4日,县令路克见守城无望,拒绝与日军合作。他烧掉了70多份县衙重要档案,弃官而去,独自一人带着县衙的印章离开了这座城市(夜里从通河镇东门骑马而去,下落不明)。从此,通河城沦陷。日本人在通河设立“通河县公署”傀儡政府,从此统治通河。直到8月1945日日本政府投降,通河人民才结束了日本人的黑暗统治。
1945年8月5日伪政府倒台后,通河县傀儡政权遗留下来的旧官、假警察继续统治着通河人民。8月20日,1945,苏联红军在归国抗联人员的带领下,进入通河,支援由伪官和警察组成的“通河县临时地方治安委员会”。局势稳定后,苏军在通河留下了一个通信班。2月6日,1946,中国生产者党和松江区部队领导的八路军359旅718团进驻通河县城乡。至此,通河县解放了,通河县人民自由了。陈云(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东北局北满分局书记,吉黑军区政委,吉黑军区司令员高岗(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松江省、松江军区领导随军进驻通河县。中国* * *北满分局北满军区机关和松江省委、省军区机关后来进驻通河市。1946年2月7日,中国通河县委、县民主政府成立。隶属于合江省委工委、合江省政府。1946年4月下旬,中国北满支局、吉黑军区(北满军区)机关和松江省、松江军区机关离开通河,进入哈尔滨。1946年6月,通河县被河江省划归松江省管辖,通河县委、县政府归松江省委、省政府二司(哈尔滨)、哈尔滨专员公署管辖。1946年8月,哈尔滨地委、地区行政公署撤销,通河县委、县政府由松江省委、省政府直接领导。
1949年7月,通河县民主政府更名为县人民政府。1954年8月,松江省建制撤销,并入黑龙江省。通河县委、县政府直属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管辖。1955年3月,通河县人民政府更名为通河县人民委员会。1956年3月,绥化地委、绥化专员公署成立,通河县委、政府隶属绥化地委、绥化专员公署。1958年8月,通河县委、县政府隶属松花江地委、松花江专员公署。1960年4月,中共通河县委、县政府划归中共哈尔滨市委、市政府领导。1965年8月,通河县划归松花江地区管辖。1967年4月,经省革委会、省军区、松花江军分区批准,通河县革委会成立,取代县委、县人民委员会领导。1969年3月,根据党中央指示,成立通河县革命委员会核心小组,开展党的工作。1970年9月,通河县召开第四次党代会,恢复了县委,但未设立工作机构,仍加入县革委会工作。1973年6月,根据省委指示,恢复县委工作机构,县委和工作机构分别设在县委。1980年9月,通河县召开了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会议撤销了县革命委员会,成立了通河县人民政府。
1996 165438+10月1,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同意松花江地区与哈尔滨市合并的批复>:通知规定:“新设立的哈尔滨体制自1997 65438+10月1日起执行。“至此,通河县归省会哈尔滨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