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火焰山”——浙江省临安市塔山石煤矿的环境恢复与治理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所,河北三河,101149)
石煤自燃引发的地质灾害治理是我国乃至世界矿山环境治理的一大难题。浙江省塔山石煤矿自燃地质灾害治理是国土资源部2002年矿山环境治理工作的重点项目。塔山矿成功治理石煤自燃,是我国地质灾害治理史上的重要成果和成功范例。本文旨在让更多的人了解和认识塔山石煤自燃灾害的形成、治理过程和治理结果,为今后我国矿山环境治理提供相关参考和建议。
关键词石煤自燃环境控制
1“火焰山”的由来
提起浙江临安,人们会联想到青山绿水的江南风光,说那里有让人难以降服的“火焰山”,更是不可思议。这座“火焰山”就是位于浙江省临安、富阳、桐庐三县交界处的塔山石煤矿。这座山海拔只有540多米,占地近200公顷。从外面看,它只是一座普通的小山。但是下山的时候会看到到处都是烟,刺鼻的硫磺味扑面而来。算起来,这座山断断续续燃烧了20年,真是名副其实的“火焰山”。
火焰山曾是一座宝山,含硫量全省最高,盛产石煤。这些石煤可以用来取暖、做饭、烧石灰、制砖等。,而且是上天赐给当地农民的一座“宝山”。20世纪70年代初,临安县建立了“海龙煤矿”,大规模开发了这座山的石煤资源。1982因操作不规范造成石煤自燃,自燃点位于190中段巷道。由于自燃点范围小,当时采用“密闭法”灭火。随着对石煤需求的增加,一年后矿山恢复生产,石煤二次自燃爆发并逐渐蔓延。随后巷道冒顶的空气涌入山体纵横交错的巷道,火势更加凶猛。由于石煤长期燃烧,矿井坍塌,至今已形成一条长540m,宽20 ~ 80 m的自燃带。
2“火焰山”灾难
石煤自燃造成了严重的局部环境问题。
2.1空气污染严重。
烟尘中含有大量有毒物质,严重污染了周围的空气。矿区周围的居民经常感到头痛、恶心甚至呕吐,健康受到严重威胁。
2.2植被无法存活,水土流失严重。
炎热的山地环境导致原本农民种植的大面积植被和经济作物被烤死,形成了光秃秃的山地。因为没有植被,山体表面变得更加疏松,水土流失越来越严重。
2.3水资源被破坏,农田歉收危及村民。
矿区的雨水和地表水含有大量的硫,形成酸性污水。酸性污水从山上倾泻而下,周围的土壤、地表水、地下水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矿区附近被污染的饮用水导致许多人腹泻和肠胃疾病。近100亩农田被污染后,20年没有粮食收成。
2.4石煤滑落自燃,危及人民生命安全。
长期自燃导致山表面岩层松散,加之风化作用,自燃石煤层从山上滑下,直接危及山下作业人员和公路行人的生命安全。1999处,燃烧的石煤突然滚下,造成2名煤矿工人死亡,1人当场烧伤。
3治理“火焰山”
塔山石煤矿区生态环境污染问题已经引起国土资源部、省政府和市政府的高度重视。2000年,塔山矿区生态环境治理工程被列入国家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示范工程。2002年6月5438+10月,国土资源部下达了《浙江省临安市塔山石煤矿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任务书》,明确了矿山环境治理任务:全面摸清矿区石煤自燃范围;实施灭火方案,彻底控制火势,扑灭自燃;采取措施控制矿区地表水污染,恢复矿区生态环境。2002年,国土资源部下达了矿山环境治理专项资金分配方案,总投资1万元。同时,当地政府积极配合,从矿产资源补偿费中拨付专项资金50万元,共同担负起矿山环境治理的重任。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接到任务书后,精心组织项目实施,委托浙江省地质矿产院承担项目设计和建设。经过一个半月的现场勘查和自燃状况调查,基本摸清了矿区地形地质环境背景、开采口分布和出入条件、石煤自燃面积分布范围、自燃点规模和深度、露天开采边坡稳定性、地表水和土壤污染范围,并制定了治理工程具体实施方案。见表1。
表1处理工程和手段
4“火焰山”焕然一新
2004年6月,治理工程竣工。经过两年多的治理,塔山石煤矿区五个自然区的石煤自燃已基本得到控制,过去因石煤自燃产生的毒烟已不再出现。自燃区陡坡改造为三级缓坡,消除了边坡坍塌的地质隐患,确保了公路车辆和行人的安全。矿区空气污染明显改善,达到正常标准。经过治理,水体达到了国家一级标准,解决了150亩水田的灌溉用水,使矿区周边5000多亩绿林、经济林不再受到硫的危害,曾经消失的水草、鱼虾重新回到溪流中。面对这一可喜的成果,地质专家给予了很高的评价。他们预言,再过两年,青山绿水的江南风光将在这里重现。
对塔山石煤矿环境恢复与治理的再认识
5.1积极而深远的社会影响
塔山石煤自燃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效果充分体现了我国“人口、资源、环境”的基本国策,得到了当地政府和人民的支持和拥护。塔山石煤自燃地质环境治理,消除了当地村民长期遭受的石煤自燃污染。村民们非常欣赏党和政府为人民着想的行为,并在矿区立碑纪念。近期,该项目成为“生态浙江”建设的亮点,各大新闻媒体纷纷报道,产生了深远的社会影响和良好的社会效果。
5.2走“中央、地方、企业共治”之路
由于历史遗留的环境欠账太多,加上矿山环境治理工程规模大、复杂,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目前,我国矿山环境治理专项资金有限,缺口较大,给矿山环境治理发展带来很大困难。矿山环境治理不仅需要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也需要矿山企业的积极配合,走“以矿治矿”之路,共同解决资金落实问题。矿山环境治理工程是一项长期任务,治理成果也需要监督和维护,不能一蹴而就。防止塔山石煤自燃复发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地方政府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5.3加强矿山环境治理项目的监督管理
由于矿山环境治理项目是国家近几年发展起来的项目,很多项目管理和操作规范、规程和标准还没有建立起来。因此,加强矿山环境治理项目的监督管理,对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至关重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规划、设计和预算进行建设,积极推行项目公告制、招投标制、项目监理制和目标责任制,加大项目预算的执行和检查力度,按照事前审查、事中监督、事后检查的要求,建立健全具体的财务管理和监督检查制度。对混凝土施工中出现的新问题,应建立严格的报告和审批机制,防止隐瞒和虚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5.4做好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的规范化研究。
建议建立案例分析系统,对新启动的专项基金项目进行跟踪。不断完善项目工程设计和设计预算的规范化管理,防止使用国家专项资金,夯实国家专项资金规范化管理基础。建议建立地方配套资金监管机制研究,要求地方政府管理部门在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过程中,建立地方配套资金的执行和管理制度,促进地方配套资金到位,防止国家资金被挪用,确保国家投资综合效益的最大化实现;建立项目实施调查评估制度,促进地方和国家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