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论龙秋微
西湖法律书店
编号:9901
标题:民法概论(第二版)(法律图书馆)
作者:龙
出版社:中国法律体系
发布日期:2002-12-26
入库时间:2002-12-26
定价:61元
目录
第一章导言
第一节法律分立中的私法
一.法律的定义
二。法律和法院
第三,实在法和理想法
第四,法权分立中的私法
第二部分:中国民法的制度词源
首先,分析日本移植理论
二、日本创制民法术语的史实
第三,探究“民法”词源的意义
第四,民法传统的一元论
第三节民法概念和调整对象
一、民法的本质含义
二、民法的正式含义:民法典
第三,民法的调整对象
四。民法和商法
动词 (verb的缩写)民法和经济法
第四节民法的法律渊源
一、民法渊源概述
二、萨维尼的法律渊源理论
第三,大陆法系民法的法律渊源
四。普通法系民法的法律渊源
动词 (verb的缩写)中国民法的法律渊源
第五节民法条款
第一,法律的概念
第二,法律规范、法律规定和法律
第三,民法的性质
第四,完整法律的逻辑结构
动词 (verb的缩写)不完全定律
六、复利法则
第六节民法的基本原则
一、法律原则的含义(Rechtsprinzpien)
二、传统民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现代民法基本原则的修改
四、我国《民法通则》宣布的基本原则
五、适用民法基本原则或原刷条款
第七节民法体系和体例
一、19世纪法律体系观民法观
二、现代法理学的民法体系
三、大陆法系和大陆法系的风格
第四,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风格
动词 (verb的缩写)中国民法的体系与风格
第八节民法的效力和范围
一、民法效力的范围
第二,民法的时间效力原则
第三,民法空间效力原则
四、民法对人的效力原则
五、民法上的效力原则
第九节民法的适用
第一,传统理论中法律适用的逻辑模式
第二,获得小前提:确定案件事实,以及
通过判断包含或属于。
第三,获得前提:确定适用的法律规范。
以及它的具体内容。
第四,推断法律适用的结论:给出具体法律。
影响
动词 (verb的缩写)法律适用中的法律解释
不及物动词法律适用中的法律补充
七。英美法律解释和法律补充
八、威尔威格的阶级观点方法
第二章法律关系和权利
第一节法律关系
一、法律关系的概念及其规范属性
二、法律关系的性质
第三,作为私法基本工具的法律关系
四、法律关系的要素
动词 (verb的缩写)法律关系的分类
六、民法中“违法”的构成及法律关系。
第二节权利
一、“权利”的概念和词源
二、权利的性质和意义
三。合法利益、权威和权力
四。权利的主体、客体和内容
动词 (verb的缩写)权利的类型
不及物动词法规竞合与权利竞合
七。权利的行使和实现
八。义务
九。权利和人权的概念
X.权利和公民权利的概念
XI。中国“权利”制度的当代发展
第三节权利(法律关系)的变化及其原因
一、权利变化(法律关系)
二、权利变更的原因:法律事实
三。法律事实的类型
第三章权利主体
第一节权利主体概述
第一,权利和属人法的主体
第二,权利能力或主体资格的概念
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第四,权利能力和当事人能力
动词 (verb的缩写)当代权利能力理论的发展
第二节权利主体制度的演变
一、古罗马的权利主体制度
二、法国民法典的主要体系1804
三、德国民法典的主要制度
第四,积极制度的合理化
第三节自然人概述
一、自然人的概念
二、自然人概念的规范属性
三。一个自然人的生活
第四,自然人的权利能力
动词 (verb的缩写)胎儿的特殊问题
不及物动词宣告死亡或失踪:失踪人员的法律问题
第四节自然人的能力
一、行为能力的概念和系统价值
二、自然人行为能力的设定标准
第三,中国民法中的自然人行为能力制度
第四,自然人行为能力的制度比较
动词 (verb的缩写)特殊行为能力
六、自然责任能力
第五节监护制度及其改革
一、监护的概念和制度意义
二、中国的监护制度
第三,监护制度的比较
第六节自然人的人格权
一、自然人人格权的概念
二、两种风格的自然人人格机系统
第三,自然人人格权制度的当代发展
四、中国《民法通则》自然人人格权制度及其发展
动词 (verb的缩写)自然人死后的人格保护
不及物动词自然人格权保护的限制
七、简单总结
第七节自然人的其他法律属性
一、自然人的住所
第二,自然人的身份权
三、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八节法人概述
一、法人的概念
二。法人和自然人
第三,法人主体地位的现实
第四,法人的性质
动词 (verb的缩写)法人制度的作用
六、法人的分类
第九节法人的权利和能力
一、法人权利和能力的取得和消灭
第二,法人权利和能力的性质。
三、法人的法律行为能力限制
第四,法人权利和能力的目的和职业限制
第十节法人机构
一、法人机关的地位属性
二,广义的企业组织内部结构
三、法定代表人或外国执行机关
四、法人的知情或法人机关的知情构成问题。
第十一节法人的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
一.法人的能力
二、法人的责任能力
第十二节法人的设立和管理
一、法人设立管理的理论基础
二。法人设立管理的原则和程序
三。筹备中法人的法律地位
四、法人成立后的国家管理。
第十三节法人的其他属性
一、法人的住所
二。法人分支机构
第三,合资体制
第14节法人人格的否认
一、公司人格否认的概念和形式
二、直接索偿责任的适用范围
第三,直接电缆责任的替代方法
第十五节法人的终止和清算
一、法人终止的条件和程序
二、法人清算
第16节非权利结社
一、民法的规定及存在的问题
第二,理论批评
三。相关国家立法和实践的新发展
四。无法律行为能力组织问题评析
第17节伙伴关系
一.伙伴关系的概念
第二,伙伴关系的类型
第三,中国的合伙人制度
第四章法律行为
第一节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理念
第一,法律行为的概念
二。法律行为与私法自治
第三,法律行为理论的成就
第二节法律行为的分类
一.单方面法律行为和多方法律行为
第二,财产和身份的法律行为
三。使役行为和使役行为
四、加利行为和非加利行为
五、想要行为和许诺行为
六、有偿行为和无偿行为
七、主要法律行为和从属法律行为。
八、独立行为和互补行为
九、生存行为和死亡行为
十、要型行为和不要型行为
XI。有效法律行为和无效法律行为
十二。其他分类
第三节法律行为的成立
第一,法律行为的成立条件及其一般效力
二、法律行为的三要素
三、意志的概念、构成和表达方式
第四,意义表达的方式
动词 (verb的缩写)意愿表达的类型
第五,意志表达的完成
第六,意思表示的撤回
第四节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一,法律行为有效形式的区分
第二,法律行为的一般生效要件
第三,法律行为者的有效要素
四、法律行为内容的生效要件
五、意思表示的有效要件
六、法律行为形式的生效要件
第五节意思表示的缺陷
一,标准意义表达的困难类型
第二,意思和表达不一致。
三,意义表达的意义缺陷
第六节不符合生效条件的法律行为
一.不符合生效条件的法律行为类型
第二,(绝对)无效法律行为
第三,相对无效的法律行为
四。效力未定的法律行为
动词 (verb的缩写)对特定的人无效的法律行为
六、部分无效
七。法律行为无效时的替代
第七节附条件和期限的法律行为
一、法律行动计划的可能性
第二,附条件或期限的法律行为的性质
三。有条件的法律行为
四。有时限的法律行为
第八节法律行为交易基础中的共同瑕疵理论
一、交易基本理论的必要性
第二,温德尔的理论
第三,法律行为交易基础的分类结构
第四,目标交易基本理论的发展
动词 (verb的缩写)主观交易基础理论的发展
第九节法律行为的解释(意思表示)
一、法律行为解释的必要性
二、法律行为(意思表示)的解释与法律
解释的差异
第三,中国法律对法律行为的解释
第三,德国法对法律行为的解释
第四,法国法中的合同解释
动词 (verb的缩写)瑞士法律对法律行为的解释
第十节物权行为的理论与适用
一、物权行为理论的起源和早期发展
二、德国民法典的概念
第三,凯尔克对物权行为理论的批判。
第四,德国民法典的地位
动词 (verb的缩写)法理学和学说的新发展
第六,无因性与善意取得制度
功能区分
七、中国的物权行为制度与理论。
第十一节代理
一、代理制度的起源和制度原因
二、代理和归属规范
三。法人机构和代理制度
第四,代理的性质
五、代理的要素
不及物动词代理范围
七。代理权的取得
八、无权代理。
九、滥用代理限制
X.代理问题
XI。* * *同一机构(多个机构)
十二。代理权的消灭
十三。间接代理和纪律
第五章民法中的时间
第一节时间的民法意义及其规范属性
第一,时间在民法中的意义
第二,民法中时间规范的角色类型和法律属性
第三,民法中时间的规定形式
第二节日期和期限
一、日期和时期的立法体例
第二,日期
一.时期
第三节限制
一、时效的概念和规范特征
二、时效的种类和历史渊源
三、收购时效
四。诉讼时效或消灭
第四节预定期。
一、预定期的概念、性质和对象
二、预定时期的历史渊源
第三,预定时期的类型
四、预定期间的期限及其起点。
动词 (verb的缩写)预定期限内完成的法律效力
不及物动词年内中断、暂停和未完成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