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创立于哪个国家?
刑事古典学派产生于18世纪。这个学派的学者不再用矫正来代替应该适用于犯人的刑罚,而是基于绝对的意志自由,探索应该加于犯人的刑罚量,以达到正义。“在刑事古典学派的刑罚理论中,只有惩罚的概念而没有矫正的概念。这一时期,刑事古典学派的学术思想在刑罚思想和相应的立法中占据了绝对的主导地位,收到了一定的遏制和打击犯罪的效果。
但到了19年底,随着犯罪数量的不断增加,累犯、再犯现象越来越严重,刑事古典学派的刑罚思想开始受到人们的质疑和反思。为了有效地遏制犯罪,保卫社会,以切萨雷·龙勃罗梭和菲利普为代表的刑事实证主义学派应运而生。从现在来看,他们的矫正观念还是有一定局限性的,仅限于监禁的矫正。在此期间,美国开始提倡使用假释制度。从1876开始,纽约米拉惩教所开始实施假释,从1910开始,每个联邦监狱都开始成立假释委员会,只是因为二战爆发阻碍了犯罪活动。
实证学派矫正思想的发展。
二战结束后,随着资本主义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监禁的弊端在这一时代背景下逐渐显现。主要表现为:罪犯出狱后不能适应社会生活,导致重新犯罪的比例越来越大。人们对此感到担忧。他们担心犯罪分子因为没有必要的生存技能而再次走上犯罪道路,变得更加狡猾和猖狂,导致公众普遍缺乏安全感。于是学者们开始将目光从监狱转向社区,将目光转向对罪犯的矫正。因此,缓刑、假释等社区矫正制度开始成为一种重要的行刑方式。德国刑法第2条规定,行刑应使被监禁者适应社会生活。奥地利刑法规定,应当帮助被监禁的罪犯“改变生活方式,过上符合法律和社会要求的生活”。法国学者认为刑罚应该具有社会适应的功能,促进罪犯适应社会的刑罚体现了一种低成本、高效益、更加人性化的思想。芬兰学者主张,矫正机构应该“促进而不是阻碍囚犯重新融入社会,拘留机构应该减轻拘留的不利影响”。
相应地,从行刑社会化的角度来看,社区矫正的历史渊源并不长。从缓刑和假释这两种最基本的社区矫正方式的产生和发展来看,它只有一百多年的历史。直;直到二战后,服刑人员社区矫正的理念才开始被人们所吸收和重视,世界各国开始研究社区矫正的相关理论和立法。自20世纪中叶以来,世界各国的刑罚适用开始进入非监禁刑阶段,并向轻刑化趋势发展。其中,美国监狱协会于1954更名为矫正协会,显示了西方发达国家刑罚思想和实践的重要变化。作为现代刑罚制度的社区矫正,世界公认始于英国1972的《刑事司法条例》。
1973年,英国在刑事法院权力法中创造了“社区服务”惩罚。这部法律是第一部将社区矫正作为罪犯改造形式之一的法律。作为社区矫正的发源地,英国很快影响了整个欧洲。
虽然在20世纪70年代,欧洲各国对用社区矫正代替短期监禁并没有统一的认识,但这并不妨碍这些国家将社区矫正引入各自的刑罚体系。1976年,欧洲理事会通过了替代监禁刑的刑罚方法决议,呼吁欧洲各国更新刑罚观念,努力探索比监禁刑更高效的监禁措施。决议指出,社区矫正是符合世界刑罚发展趋势的有效制度和措施。正是由于这一决议,社区矫正作为监禁的替代措施,在欧洲委员会许多国家的立法过程中得到了加速,并相继完成。
美国的社区矫正起步比英国稍晚,现代矫正项目直到1966才在加州出现,主要针对无法缴纳交通罚款的交通违法者实施。随后,许多州相继建立社区服务项目,通过公益工作让罪犯挣钱补偿受害者。65438年至0973年,美国明尼苏达州议会通过了世界上第一部社区矫正法。65438年至0984年,美国颁布了《综合犯罪控制法》,随着该法案的实施,社区矫正的范围再次扩大。到目前为止,美国已经有二十多个州通过了社区矫正法。
作为日本大陆法系的代表,日本的社区矫正思想可以追溯到1868年的明治维新。65438年至0922年,日本少年法采取了缓刑、少年感化院等措施保护少年犯,并允许治疗罪犯的志愿者参与活动。二战后,随着《少年法》的全面修订,确立了日本对成年罪犯使用假释和缓刑制度,并在1953和1954的《刑法修正案》中确立了成年罪犯缓刑制度,制定了包括罪犯、罪犯和犯人在内的独特的改造保护-社会待遇制度。
目前,社区矫正已成为世界上许多国家惩罚和改造罪犯的重要形式。在总结各国非监禁刑经验的基础上,联合国及其附属组织在1955年举行的联合国囚犯待遇会议上通过了《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于1966年在第2l届联合国大会上通过。1980年,第六届预防犯罪和罪犯待遇大会通过了《减少羁押矫正及其对剩余囚犯的影响》的报告。1990年2月24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了《联合国非拘禁措施最低限度标准规则》(东京规则)。65438+1998年7月28日在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第44次全体会议上通过的旨在减少监狱过度拥挤和促进替代刑罚的国际合作也涉及社区服务,社区服务的详细实施计划载于附件一《卡多马社区服务宣言》和附录《卡多马社区服务宣言行动计划》。这些文件都强调了社区矫正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成为社区矫正发展的助推器。根据司法部犯罪预防研究所的统计,2000年,缓刑和假释的比例以加拿大最高,分别达到79.76%、澳大利亚77.48%、新西兰76.15%、法国72.63%、美国70.25%、韩国和俄罗斯45.90%。
希望国家进行社区矫正的罪犯人数已经超过了服刑人数。这组数据充分表明,世界刑罚的主导思想已经开始以历史的方式从监禁向非监禁转变,社区矫正这一刑罚执行方式逐渐在世界各国得到广泛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