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的历史沿革
北京在清朝被称为顺天天府,管辖范围不仅包括今天的北京,还包括今天河北省的部分地区,负责人被称为顺天知府。1912民国成立后,顺天府仍保持旧名,顺天府衙门改为顺天提督府。民国成立后,顺天知府四任。1914 10 10月4日,中华民国大总统袁世凯颁布京兆尹官制(十三号法令)和京兆地方区域表(133号法令),改顺天为京兆,顺天府尹为京兆尹,顺天府尹府为京兆尹。
1928年国民革命军北伐成功后,6月21日,南京国民政府决定将“北京”更名为“北平”,设立北平特别市。6月,1930城市降级为河北省省辖市,10月,1930,165438重新升格为该院所辖市。该市从6月1928到6月1930为河北省省会。1931年4月,北平特别市改为北平市,市政府名称改为北平市政府。
日军占领北平后,1937年7月30日,北平地方维护会成立,蒋朝宗任会长。8月6日,北平地方维护会选举蒋超宗为北平市长;8月8日,日军接管北平防务,8月9日,蒋朝宗正式就任北平地方维护会会长;19年8月,蒋超宗出任北平地方维护会市长。10 10月12日,北平地方维修协会由“北平”更名为“北京”,更名为北京地方维修协会。12 14年,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在北京成立,定都北京,王克敏宣布蒋超宗为北京市长。北京地方维护会于17年2月17日宣布终止,其一切事务由中华民国临时政府于1938年10月20日接受,北京特别市政府正式成立。1938 65438+10月1,蒋超宗正式就任北京市市长;1938 10月10,余晋他是新上任的北京市市长。1938 65438+10月13,北京特别市政府更名为北京特别市政办公室,直至1945年日本投降。1940年3月,以汪精卫为首的国民政府在南京成立,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改为华北行政委员会,北京失去首都地位。
1945年9月,日本投降,南京国民政府接管北京,宣布恢复城市原名“北平城”,仍属该院管辖。1945 10,北平市政府重新成立,仍直属行政院。1949 65438+10月31北平和平解放,2月4日,北平市人民政府接管旧北平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