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园文物流失及流失国宝回归困境研究成果
通过1年的研究,我们发现了如此惊人的数据!
1.但我向家望去,暮色渐深,江波上弥漫着一层悲怆的薄雾——散落在世界各地的圆明园文物之旅。
据中国文物学会统计,自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中国文物流失到欧美、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654.38+000多万件,其中国家一、二级文物654.38+000多件。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统计是另一个数字:47个国家的200多个博物馆里有654.38+0.64万件中国文物,而民间收藏的中国文物数量是藏品的654.38+00倍,约654.38+0.7万件。这些“海外藏文物”几乎涵盖了所有种类的文物,包括书法、绘画、瓷器、陶器、雕塑、铜像等珍品。这些曾经代表中华民族辉煌的珍贵文物,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
自1860以来,圆明园文物在“火烧圆明园”中被烧毁,并通过各种渠道不断流失。粗略统计,约有654.38+0.5万件,大部分流失海外,尤其是英法等欧洲国家,存放在各种博物馆和其他收藏机构。中国流失海外的文物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是外国侵略中国时掠夺的,占绝大多数;第二,从19世纪中后期开始,一些西方国家以考察的名义向中国掠夺,这也是非法的;其他人因为走私而非法离开该国。
由于圆明园的库存在火灾中被毁,无法核实圆明园有多少文物。到目前为止,圆明园的遗物在世界上还剩下多少,现在都收藏在哪里?世界上没有通用目录!
第二,旧时王谢堂飞入寻常百姓家——圆明园文物现在安全吗?
中国一件文物都没有吗?
不是,北大发现了圆明园三宝,安佑华公表,安佑宫石麒麟,和谐有趣的石锅鱼。在颐和园发现长春圆铜麒麟、水木明瑟诗词雕刻等五峰湖石1件,圆明园影壁。在中山公园还发现了兰亭八柱、兰亭碑和“青云碑”石碑。
当然,也有一些留下来展览或使用。比如四合院外的“千户”碑,西交民巷圆明园文物修建的“苏州园”,还有一些离京的人,比如苏州拙政园的石雕柱基,南京谭墓前的石雕围栏,保定动物园的假山。
有多少归还的文物在这里得到了妥善的安置和保护?
暂且不论已经拍卖回来的兽首,因为广为人知存放在保利美术馆,那些还在墓前假山前做围栏的人该怎么办?他们的确是安全的,但他们并不“幸运”。他们从一个宝藏沦落到这样的境地,和圆明园的保护管理有关。这里不想多说。只希望他们不要被我们遗忘,能回到圆明园。
三、路漫漫其修远兮,流散之宝归来——流失文物回归之路;
原本“诞生”在中国的文物正逐渐回归祖国,这是一个显著的现象。然而,与流失海外的庞大文物数量相比,这只是冰山一角。?让更多像珍珠一样散落在异国他乡的珍贵文物回到祖国的怀抱,为我们文化和历史的延续提供见证,这是中国人经久不衰的情结,也是每一个中国人的期待。现实中,追回流失文物“任重道远”,问题重重。这也是一个世界性难题。目前,非正常手段流失海外的文物“回家”有三种方式:回购、偿还、捐赠。
1,要求归还,是不花钱追回文物的唯一途径,是最正当、最受欢迎的途径。然而,这是最难的回归方式。追索流失海外的文物,无疑是合理合法的。我们知道,历史上具有代表性的文物,只有在其所在的国家或地方,才能发挥最大的历史文化价值。文物的整体价值远大于零散价值。只有尊重人类文化价值观的普遍性,文物的保护和收藏才不会违背人类的道德价值观。在文物之上,还有文物的无形文化和道德价值,这就要求物归原主,尊重文物最终的文化所有权。从国际社会来看,要求归还被掠夺的珍贵文物的呼声也越来越高。但在这种环境下,当年以劫掠为主的法国拒绝了中国禁止拍卖圆明园文物的建议。但只要坚持,不屈服,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埃及坚持了10年,收回了65438+3亿件文物。如果坚持10年,我们会追回多少文物?
我们来看几个成功的案例,或许回家的路上有宝藏!国家埃塞俄比亚肯尼亚韩国秘鲁恢复方式国家领导人突然“抓狂”
(猛烈抨击其他政府)通过“借展”让文物“回家”,通过“捐赠”“收回”的方式索回。外国元首借机“讨债”收回文物方尖碑,只是短暂休息。《朝鲜王朝实录》五台山历史图书馆45件珍贵文物的可行性有点突然,可能会引起矛盾。
虽然60%的可行性失败了,但至少让人民看到文物是世界遗产,可以送回去。什么不可能?圆明园过生日是合理的,80%可行。邀请世界各国领导人出席圆明园纪念日,告诉他们是时候归还文物了,这是一种强有力的外交手段!80%可行性以上方法都可以归为还款。
2.捐赠:藏家通过基金会和个人的捐赠,为流失文物的返还做出贡献。一两年前,一位姓牛的女士向圆明园捐赠了她祖先传下来的两个花瓶和一面镜子。现在,圆明园文物的保护和回收已经成为公众关注的话题。虽然捐赠返还文物有很多先例,但捐赠首先需要的是文物持有者在思想上能达到常人达不到的境界。毕竟任何文物都是昂贵的。文物回归涉及非常复杂的历史问题,短期内很难解决。
3.回购:根据相关国际公约,部分流失海外的文物客观上很难回到祖国。在无法通过外交和法律手段追回流失文物的情况下,实现返还目的的重要途径就是回购。比如猴头、牛头、虎头、猪头、马头分别被何鸿燊和保利集团买回(猪头除外),现在都存放在保利美术馆,但龙头现在在台湾省,保存完好,但短期内不会出现。回购大多通过拍卖行获得。根据我国现行的文物保护法,拍卖八国联军掠夺的文物是违法的,但我们没有权力通过法律途径阻止。
当然,抢劫财宝的强盗想要得到赎金。预先宣传的“拍卖秀”难道不是一个很好的证明吗?中国文物协会名誉会长谢辰生先生还有另一种担心:“数百万元的高价回购正在促使一种恶性循环:文物、古董的价格越来越高,炒作越来越热,使得更多的人涌向文物市场的合法或非法活动。这进一步刺激了那些贪婪的盗墓贼,文物贩子的活动更加频繁、猖獗、愈演愈烈。”的确,那些明火执仗抢来的文物,只能在国际公约的框架下,通过法律和正常渠道追索,绝对不能买。如果它们被购买,它们将变得非法和合法。没有必要把所有流失的文物都找回来。比如一些艺术价值一般的文物就不需要追回,追回的文物重点在于那些珍贵的文物或者被掠夺的文物。因为外国博物馆不可能把所有被掠夺的文物都归还给中国。这些文物可以在国外的博物馆展出,但所有权的回归是任何时候都不能放弃的。近年来,被盗和走私出境的文物同样触目惊心。一方面不断被追回,一方面又被走私,需要加强法律惩罚和群众监督。
那么,人们是怎么想的呢?我们对此做了一个调查,数据如下:
如果中国人继续以这种变相的方式“奖励”盗贼,掠夺走私到西方的国宝将不止这些兽首。
四、蜀道之难,敢问路在何方——圆明园文物回归困境;
根据国际公约,被掠夺的文物应该归还给遥远的国家。然而,在实践中,情况远非如此简单,存在许多法律和形式上的困难:
海牙公约最早出台于1.1945,制定了《关于发生武装冲突时保护文化财产的公约》及其议定书。关于归还被掠夺的文物,《议定书》规定,每一缔约国应在敌对行动结束后,将位于其领土内的文化财产归还给以前被占领领土的主管当局。由于具体规定模糊,如果没有规定请求返还的方式,其法律实用性不强。但圆明园内的大部分文物是在1860年被英法联军丢失的,且事件发生在1954年之前,根据海牙公约无法索赔。
2.《关于被盗或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确立了返还被盗文物的三项原则:非法发掘的文物也视为被盗;被盗文物的所有人应当返还被盗文物;被盗文物的善意取得人在返还文物时有权获得公平合理的赔偿。《公约》在实施细则上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根据公约,只有1996之后流失的文物才能提出返还请求,这显然不能依据公约提起返还圆明园流失文物的诉讼。正因如此,当年中国签署公约时,只能声明对历史上非法掠夺的文物保留追索权利。
3.上述公约是根据自愿原则缔结的,一般只对缔约国有约束力。一些收藏流失文物的大国,如法国,以与本国法律冲突为由,拒绝加入该公约。因此,流散文物的来源国不能根据国际公约,在没有缔约方的情况下,要求将文物返还给“文物流入国”。
借此机会也呼吁:让我们关注我们的国宝,保护它,为它的回归尽一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