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创造了一系列具有重大意义的改革形式,农村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实施就是其中之一。实践表明,村民自治制度顺应了时代进步和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愿望,代表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人权的发展方向,促进了农村的政治稳定、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本文论述了村民自治制度的性质、功能、组织结构、运行机制和效果,揭示了这一改革形式的理论和实践价值,回答了现实中提出的一系列问题,为进一步完善这一制度建设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原则和思路。中国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至今已有20年。农村是一个全面的改革...居委会制度是随着社会主义政权的建立而建立的。在过去的50年里,居委会作为中国城市的基层组织,为解决城市居民的生活困难发挥了巨大作用。但在这一过程中,它不自觉地充当了基层政权管理城市基层的派出机构,失去了“自治”特征。作者通过介绍上海万景苑社区的案例,引出我国城市社区居委会体制中普遍存在的“自治程度低”的问题,并通过这一具体事实,找出我国居委会体制中“自治程度低”问题的根源,即城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基层政权的控制下丧失了自治权。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在前言中,通过案例的实证分析,研究了中国背景下的城市住区现状和城市基层群众自治实践;第一章的主要内容是对基本概念进行阐释,并对建国以来三个历史时期的居民委员会组织职能进行回顾,以期对我国城市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有一个历史性的把握;第二章的主要内容是梳理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梳理居民委员会制度中的法律关系并进行法律分析;第三章的主要内容是介绍完善我国城市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四种途径,包括立法、行政、司法和社会途径;结语部分的内容是对我国城市基层群众自治的现状进行总结...希望采纳我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