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历史人物的标准是什么?
评价历史人物和事件的五项原则
对于如何评价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目前众说纷纭。我试着给大家提出五条原则。什么是历史人物?我觉得,简单的理解,过去逝去的人都是历史人物。这里有两点。首先,他的身体已经死亡。第二,时间是过去式。当然,过去的时间有长有短,涉及的人有大有小。有古代的,现代的,现代的,当代的,各种肤色的人,都是我们所说的历史人物。
关于如何评价他们,我觉得应该有五个原则。
第一,阶级原则。简而言之,就是阶级分析原理。作为一个历史唯物主义者,在历史研究中运用阶级分析原理应该是毫无疑问的。即使是现在,这个有效的原则也应该适用。
目前不是用不用的问题,而是怎么用的问题。
在阶级社会,当然要站在被剥削阶级一边,讴歌他们反抗压迫剥削的英雄行为。但是,这种颂词不应该是教条的、僵化的,而应该是辩证的、唯物的。不能无原则的美化,无限制的抬高。这个问题存在于农民起义的研究中。我们常常不自觉地美化或抬高农民起义。这种现象存在于太平天国运动的研究中。太平天国应该得到充分肯定。然而,对它的研究往往被过分美化了。这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无可厚非,但现在是时候还原太平天国的本来面目了。长期以来,特别是文革时期,我们把丰富多彩的历史简化为农民起义史或儒法史,这是僵化应用阶级分析原理教条的极端例子。
这是问题的一方面,另一方面是对剥削阶级及其所作所为的全盘否定。对他们的一切政治、经济、军事、文化、艺术行为全盘否定,这其实是彻头彻尾的民族虚无主义。这种错误的观念导致了历史虚无主义。文化大革命期间,这种错误观点发展到了极端,中华民族的光辉历史不复存在,只有少数被“四人帮”否定。在他们看来,就是“洪洞县没有好人”。历史上的剥削阶级都应该被推翻,踩上一脚,让他们永世不得翻身。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文明史,被这种极左的所谓阶级分析观点毁于一旦,被抹黑。那时候学者写中国的历史,老师说什么,学生学什么?只能望天叹息,不知所措。
第二,历史原则。这是一个不可或缺但经常被误用的原则。历史原则是从时间和地点的角度来看待和评价历史人物。一个历史人物的所作所为不可能超越他的时代。我们不能对他们要求太高。这里有两种倾向。一种是将历史人物现代化,赋予其许多现代色彩。农民起义的领袖被美化成“高、大、全”的英雄,没有任何瑕疵。现在,屏幕上的皇帝被过度美化了。另一种是妖魔化历史人物。文革中期,皇帝、王侯、才子、美女都被当成历史垃圾,全部丢弃。这两种倾向是不可接受的。
第三,大节原则。金子是不够的,人无完人。历史上的伟人不可能是完美的。伟人往往不是圣人。伟人也有凡人的一面,有世俗的欲望,也有喜怒哀乐。所以,伟人必然会犯错误,犯错误。这些,有的是故意的,有的是被迫的。总之,我们历史学家看历史人物,要看他们的重大节日,看他们对历史的贡献。比如秦始皇,我们看他主要是因为他对中国统一的贡献。他的所作所为推动了历史的发展。但是,他的焚书坑儒,反正是不确定的。我们不能因为他焚书坑儒,就否定他的历史贡献;也不能因为他的历史贡献而美化书籍,埋没儒学。
有没有美化「焚书坑儒」的历史著作?是的。手头有一部史学著作说,“秦始皇‘焚书坑儒’,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有一定的积极意义,打击了复古思潮,维护了中央集权的国家制度。焚书并没有把所有的书都烧掉,国家图书馆的书,医学的,占卜的,植树的也没有烧掉。'坑儒'并没有把所有儒生都杀了,朝鲜还有著名儒生傅盛、舒孙同,他们依然很受重视。“[1]这是什么?在如此宏伟的巨著中,说“焚书坑儒”,是有一定积极意义的。而且说“焚书未焚尽书”,“坑儒未诛尽儒生”。怎么会?还嫌秦始皇烧杀不够狠?我们的历史学家居然为秦始皇封建文化专制的残酷手段寻找理论依据,给所有谈论时政的儒生扣上“复古”的帽子,然后说杀他们是合理的,“有一定的积极意义”。我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别人杀你,你鼓掌。当然,这本书出版于1979年,正好是文革之后,其内容不可避免地打上了时代的烙印。这本书的作者都是我一直敬仰的著名学者。现在让他们再写一遍。我觉得大概不会那么墨黑吧!
那是题外话。别说了。秦始皇虽然因为统一中国而“焚书坑儒”,但还是应该肯定的。但他的“焚书坑儒”毕竟像阿q的瘌痢头,不可能像桃花一样绚烂。
另外,我提出一个个人意见,就是不能对历史伟人进行道德评判,即道德评判不能改变伟人的历史地位。对于普通人来说很重要的东西,比如男女的生活方式,或者真诚与虚伪的问题,对于历史上的伟人来说都不是问题。因为有很多疑问,无法证实。就算证实了,我觉得也没什么意义。因为,这些都是截面。历史学家根据历史人物的主要部分,而不是次要部分来判断他们。寻找细节和章节,那是小说家的事。
第四,双赢原则。中国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伟大的多民族国家。在她形成的历史过程中,在现在的版图上出现了很多“国中之国”的历史现象。这就是历史上常说的:“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辽金史专家张伯权教授说:“历史上常有国中有国,家中有家。”[2]他在分析金与宋的关系时说:“应当承认,中国一切兄弟民族都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女真族是中华民族的一员,女真族建立的金政权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民族政权,是历史发展中的一个重要朝代。这是分析金宋战争和历史时必须肯定的前提。也就是说,整个中华民族的概念是汉族所不能替代的,汉族是中华民族的主体。女真族不能视为中华民族之外的异族入侵民族,金政权也不能视为独立于中国之外的外国。女真族是中华民族中的一个民族,金朝是中华中的一个国家。”[3]这个观点很有说服力。我完全同意这个观点。
由此引出两个观点。
第一,要用历史的眼光看待两国的战争。国与国之间的战争,并非没有正义与非正义。张伯权教授认为,金宋之战应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金侵宋的掠夺战争,宋反掠夺的正义战争。[4]
但是,我认为既然是一个国家内部的民族战争,就很难提正义与否。因为族群之间的融合包括了粗暴野蛮的战争。有欺弱,有欺小,有欺少,有欺弱。无理取闹,背信弃义。理性的一方也可能因为无力而被淘汰。起初,它是一个令人发指的侵略者。随着整个国家的统一,这个十恶不赦的侵略者可能会变成一个统一的人。因为他成为了新王朝的缔造者。所以要用历史的眼光看待当时的战争,也要评价历史人物。
不管以后发生什么,当地历史人物当时的表现应该是评价历史人物的标准。“风吹雨打,水凉了,壮士一去不复返。”荆轲,奉燕太子丹之命刺杀秦王,应该一如既往的肯定。因为他在抗击秦国的入侵。不能因为秦始皇后来统一了全国,成为历史上的伟人,就说当年反对他的人是反动的。岳飞的爱国主义和秦桧的卖国行为是无法推翻的历史铁案。洪承畴只能入《陈二传》[5],清人写《清史传》也是这样。因为他们背叛了明朝。当然,他为清朝统一全国做出了贡献。吴三桂谋反是另一回事,他进入了《谋反传》[6]。评价这样一个复杂的历史人物,需要更多的文字。
第二,根据当时的表现,每次评价都不一样,也就是双赢原则。比如清朝摄政王多尔衮在南方统一全国的时候,在攻打扬州之前,给明朝兵部尚书史可法送了一封投降书。劝他交出扬州,就地投降。史可法在威胁和利诱面前毫不动摇,忠实反对。清军包围扬州后,先后5次发函投降。史可法把信一封一封烧掉了。寡不敌众后,破城攻陷。经过三天的劝说,史可法说:“头可以破,身不能弯。”英勇地死去。像这样的反清将领是应该肯定的。
但他的对立面,如清摄政王多尔衮,也要肯定。赵世瑜教授、学者周元廉说:“[多尔衮]是我国历史上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是满清历史上有重大贡献的代表人物之一。”[7]
多尔衮和史可法在历史上是对立的,各自为政。多尔衮为清朝统一全国做出了巨大贡献。而史可法,至死不渝,显示了他可贵的民族气节。每个人都应该肯定和肯定自己的。这是双赢的原则。这是中国这样的大国历史上有时会出现小国的情况下,评价历史人物的一个特殊现象。
第五,两个原则。对历史人物的评价应该基于两点,而不是一点。如果评价曾国藩,就有这个问题。曾国藩曾在太平天国严厉镇压农民起义。结果几十年来,他被指定为刽子手、叛徒和辩护人,成为历史上反面典型。但是从90年代开始,人们对他的评价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毛泽东对曾国藩的评价也公之于众,震惊世界。毛泽东说:“愚者亲其人,独服曾文正。”这是毛泽东在1917年24岁时写的一封信。
马东宇教授说:“毛泽东对曾国藩评价很高。他以曾国藩为榜样,在探究‘出身’、自我磨炼、学术态度、生活习惯、写作气质、体育锻炼、军事原则等方面进行学习。虽然这是在他成为马克思主义者之前,但曾国藩在许多方面对他的影响是深刻而持久的。这是一个很大的话题,这里只是一个例子。”[8]
他补充说:“从本世纪中叶到80年代,大陆全面否定曾国藩,是因为他镇压起义,捍卫封建传统,而当时是全面否定封建思想。现在政治思想解放了,人们在文化、精神、人格知识上肯定曾国藩,形成了一股热潮。这充分说明曾国藩是一个影响历史的人物。”[9]
过去我们评价曾国藩有点理论,只看到他镇压农民起义的一面,全盘否定。现在我们用马克思主义的两点论来评价他,发现他有很多好的地方值得继承和发展。这也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不应该丢弃。
评价历史人物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试提出五条原则供学者参考。请改正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