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恒等式的三种解释
一、负债=资产-所有者权益
如果公司有资产654.38+0万元,老板拿走属于他的80万元后,剩下的20万元属于债权人。也就是说,最终,公司还是属于债权人的。如果20万不够还债,债主就吃亏了,导致社会出现债务危机。
银行家习惯了这种企业,有的借款企业很困难,长期亏损,最后资不抵债,欠了很多坏账,但老板人缘好,喝辣的,生活一点也不受影响。这些老板潜意识里抱着“负债=资产-所有者权益”的等式。企业赚钱,就通过分红、隐性费用、虚构项目等方式,把钱装进自己的腰包。企业亏损,就把烂摊子和空架子扔给债权人。
用白话文解释:你赚了,就是我的;如果你输了,它就是你的。
类似的心态在银行的贷款企业中普遍存在。现代公司法强调揭开公司面纱,注重渗透效应,就是为了遏制这种情况。
二、所有者权益=资产-负债
如果公司有资产654.38+0万元,老板先把债务还清,剩下的就是老板的。
会计老师经常这么说: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记入簿记,负债记入簿记,所有者权益转出。
背后的思路是“所有者权益=资产-负债”。说白了,老板不跑!企业号是你的了。
这意味着老板要负责到底,这是企业尤其是公营企业应该坚守的底线。
三。资产+费用=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
在我的记忆中,这个公式出现在30年前东北某财经学校的课本上。作者姓张,在川大读书期间用过这本教材。当时中国的会计制度与国际接轨,会计准则闻所未闻。当时西南财经大学讲的是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我们非金融类院校非金融专业,讲的是老套的“资产十项费用=负债十项所有者权益十项收入”。
说它老土也不为过,因为它体现了计划指令经济的思维。“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在资产负债表日有效,但在非资产负债表日,工厂不应使用“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向高层做报告。稍加调整就变成了“资产+费用=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
虽然是老生常谈,但其好处也是显而易见的:1,直观地解释了资产负债表项目与利润表项目的互动关系,如:政府补助为什么分配到当年,计入损益,分配不充分的计入负债,售出的产成品为什么计入损益,未售出的资产计入资产,从而进一步理解费用资本化、待确认资产等一些原则性的东西;2,非常适合初学者理解为什么资产和费用的会计规则是同向的,为什么负债和收入的会计规则是同向的,因为两者都在=号的同一边!
这个公式可以说是给“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加了收入和费用两个注释,让死板的资产负债表活了起来。深入了解一下,有点普世的味道,下面的标准大部分都能看出来很丑。灵活运用,可以点石成金,化腐朽为神奇。
大约十年前,有这样一起名誉权诉讼案:某上市公司利用历史成本为3000万元的房地产评估增加抵押贷款130万元,某年度利润亏损9000万元,面临退市,因此以3000万元的房产清偿贷款130万元,固定资产减少3000万元,银行贷款减少130万元。实现利润100万元,利润增加100万元,成功扭亏。次年从银行回购该不动产并资本化,不影响次年利润。某财经杂志发表文章揭露其财务造假后,上市公司以侵犯名誉权为由起诉该财经杂志,法院判决上市公司胜诉。
根据“资产+费用=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公式,资产少3000万,负债少13000万,差额为10000万,两边平衡。没毛病。上市公司的会计如果看不懂这个公式,能想出这么奇葩的招数吗?这就是资本运作的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