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历史
延边历史悠久。根据新石器时代的出土文物和两千年前的历史记载,早在新石器时代,中国苏神人就在这片土地上繁衍生息。见《左传》九年,周景王令詹桓伯辞于晋,说“吴王事业有成,苏神彦博,吾北土也”,即延边最早是苏神人的发源地。
延边在汉代属宣土县管辖,唐代曾属安东胡夫管辖,后属苏神后裔宿墨建立的渤海国管辖。元明时期,延边地区先后隶属辽阳省会开元路和努尔干首府布尔哈图。
1714年(康熙五十三年),清政府设立珲春谢玲,辖15卡伦(驿),为宁古塔副总司令管辖。次年,谢玲衙门在珲春河以北建成,城市开始建设。1859年(清咸丰九年),珲春谢玲升为副都督谢玲。
1881年(清光绪七年),增设珲春副总司令,统辖延边大部分地区。第一副总司令依克唐阿继续在珲春建城,先在珲春泾河街以东,俗称老城。同年,成立吉林边防局、珲春垦殖局开荒。
1909年(清宣彤元年),设立珲春堂,管辖弥江以东土地,治所仍在珲春市。吉林省东南路加巡路,珲春堂助民相知,道台衙门同城。清朝称长白山为满族发祥地,除八旗外禁止入内。它与外界隔绝了近200年。这是满族保护传统文化的一项政策。在当时的背景和历史限制下,这一政策存在诸多弊端,如长期的禁闭导致边疆人烟稀少,在沙俄逐渐吞并东北的条件下成为边疆国防的隐患,因此在清末实行对外开放。长白山对外开放后,一些朝鲜边民越境开垦荒地,在关内吸引了大量的开垦者。
1902年(光绪二十八年),清政府在延吉杨东鑫街设立延吉会馆。中日甲午战争后,日本帝国主义占领朝鲜,日本以朝鲜为跳板,在中国延边地区频繁进行侵略活动。
1907年(清光绪三十三年),日本帝国主义以“保护朝鲜人”为名,出兵入侵朝鲜人集中的延吉厅所辖城镇龙井,设立“朝鲜统一临时政府临时岛警署”,进行间谍活动。清政府于8月24日提出抗议。8月26日,东三省巡抚徐世昌派新军训练所监制吴禄贞前往调查。事后,他撰写了《延吉边境事务报告》,绘制了《延吉边境事务专题图》,科学论证了朝鲜人所说的“岛屿”是中国的神圣领土。
1909年9月4日(清元年七月二十日),清政府与日本签订《中朝边界事务条款》,重申图们江是中国与朝鲜的传统边界,清政府同意开放龙井村,以杨东鑫街、头道沟、百草沟为通商口岸。延吉的朝鲜族在中国地方管理之下。这一协定签署两个月后,日本撤出了警察局及其文职和军事人员,并在上述商业港口设立了日本领事馆。之后,为了加强对延边地区的管理,清政府将位于杨东鑫街的延吉会馆升格为“延吉馆”。
1913(民国二年)延吉府改为延吉县,仍在杨东鑫街。
1931 08年9月18日,日本帝国主义对中国东北发动了侵略战争,从此东北陷入日伪统治时期。在东北被占领期间,延吉被称为“尖刀城”,成为伪尖刀省的首府。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东北后,采取了极其险恶的“食治中国”战略,制定了“朝鲜移民计划”,将大量朝鲜人强行迁移到中国东北各地。
1936年8月,伪满洲国政府和朝鲜总督府共同制定了《满洲朝鲜人准则》,同意每年从朝鲜移民1万户,并决定将朝鲜移民视为满洲国国民的“构成要素”。这些被迫移民被安排在群体部落中,受到严格的“控制”。
8月1945、18日,苏联红军和东北抗日联军延边支队进入延吉,伪“尖刀省”军政机关崩溃,延边地区解放。8月20日,“间岛临时政府”成立。9月下旬,中共中央东北局成立了吉河区行政委员会,辖延边等5个地区,每个地区都设有行政督察署。延边地区辖延吉、珲春、敦化、和龙、汪清、安图、鸸鹋。
1945 165438+10月20日,“间道临时政府”改为延边地区行政督察署,隶属吉林省政府。办事处设在龙井、延吉、珲春、和龙、汪清、安图、鸸鹋县。原“剑道市”改为延吉市,隶属延吉县。
1946 65438+10月23日,中央东北局决定将吉林省和辽北省(部分)合并,组成吉林省,下设四个分省。将延边地区改为冀东省。位于延吉街道,下辖敦化、蛟河两县。
1946年5月,吉辽军区(即东满军区)撤出长春、吉林后,中央东北局撤销吉林省委,成立吉林省委、吉林省政府。8月,吉林省政府随部队迁至延吉。不久吉林省政府和延边地区办事处合并。
7月1946,11,四省废止。13年7月,吉林省行政区域划分为三个特区,延边并入冀东特区。冀东区办事处设在延吉,辖延吉、珲春、和龙、汪清、敦化、鸸鹋、蛟河、安图。
1947 2月15日,吉林省政府发布8号指令,将冀东特区划分为延吉、珲春、和龙、汪清四个县,设立延边特区,驻地延吉。4月1。将冀东地区改为吉墩地区。
1947年9月25日,中共吉林省委决定撤销吉墩、延边,再组建冀东。专员公署设在敦化县,辖延吉、珲春、和龙、汪清、安图、敦化、鸸鹋、蛟河。1948年3月9日,吉林市解放。3月10,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政府从延吉街道迁至吉林市。同月,吉林省政府决定撤销鸸鹋县,将鸸鹋县所辖地区并入敦化县。
1948 3月27日,经东北管委会批准,吉林省政府决定将冀东特区改为延边特区。专员公署设在延吉,辖延吉、珲春、和龙、汪清、安图、敦化、蛟河7个县。1948年6月22日,吉林省政府根据东北行政委员会的命令,将延边地区所辖的敦化、蛟河两县划归省直管。调整后,延边地区辖5个县。
1948年7月,经东北管委会批准,吉林省政府决定将延吉、图们、龙井设为设区市(县辖市)。
1949年6月,延吉县下辖的岳明镇、丰宁区、复兴区划归安图县管辖。7月13日,经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安图县政府由松江镇迁至岳明镇。
1950 10 6月1,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延吉县政府从延吉市迁至龙井市。
1952年9月3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区成立。
1953年5月4日,延边各族各界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召开。设立延吉市(县级),行政区域从延吉县划出。新成立的延吉市仍属延边朝鲜族自治区管辖。
1955年8月30日,撤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成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65438年2月20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正式成立。自治州人民委员会设在延吉市。
1955 65438+2月,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辖1市:延吉市;5个县:延吉县、珲春县、和龙县、汪清县、安图县。1956年春,根据国务院指示,撤区并乡。延边L市下辖5个县,设立124个乡,11个镇(龙井、图们、岳明改为镇)。
65438+9月0958。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建立了78个农村人民公社。
6月23日1958,省政府直属的敦化县划归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管辖。1965年3月27日,图们市(县级)成立,延吉县图们镇行政区域和汪清县石岩镇行政区域为图们市行政区域。新成立的图们市隶属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管辖。
1965 65438+2月,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辖延吉市、图们市两个市;6个县:延吉县、珲春县、敦化县、和龙县、汪清县、安图县。
1968年8月,撤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委员会,成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革命委员会。
1969年7月,延吉县乐清公社、汪清县农心公社划归图们市。
1968 12 16经吉林省革命委员会批准,安图县政府由明月沟镇迁至松江镇。
65438+2月0980。撤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革命委员会,成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4月7日1983,延吉县更名为龙井县。县政府设在龙井镇。
8月24日,1983,安图县政府从松江镇迁至岳明镇。
1985年2月28日,撤销敦化县,设立敦化市(县级),以原敦化县行政区域为敦化市行政区域,新设立的敦化市仍属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管辖。
1985 12,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辖延吉、图们、敦化三市;5县:龙井县、珲春县、和龙县、汪清县、安图县。
1988年6月4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珲春县、龙井县,设立珲春市(县级)、龙井市(县级)。以原行政区域为设市后的行政区域。珲春市、龙井市设立后,仍属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管辖。
1991 4月29日,珲春市凉水镇划归图们市管辖。
199110 10月25日,图们市石岩镇牡丹村、永昌村满台城村民小组划归汪清县新兴乡管辖。
1991年11.30,龙井市三道湾乡、八道乡劳动、五峰村划归延吉市管辖。
1993 9月15日,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陇县,设立和龙市(县级)。原和龙县行政区域为和龙市行政区域,新设立的和龙市。现仍属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管辖。1995 65438+2月,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辖6市2县。
2002年2月,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辖6个市、2个县、23个街道办事处、52个镇、19个乡、2个朝鲜族乡。
2003年4月8日,吉林省民政厅以杭发[2003]3号文件批复,经省政府批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部分镇、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调整如下:撤销安图县长兴乡,所辖行政建制并入镇;撤销安图县小沙河乡、三岛乡,两乡所辖行政区域合并为松江镇;撤销和龙市蓝海街道办事处,所辖整个行政系统并入光明街道办事处。镇村合并后,镇政府驻地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