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关系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八十三条房地产相邻当事人应当按照方便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交通、通风、采光等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九十七条相邻方临时占用对方建设用地,被占用方未按照双方约定的范围、用途和期限使用的,责令及时清理场地、清除障碍、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八十五条法律、法规对相邻关系的处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九十九条相邻方必须使用对方土地进行排水的,应当允许;但是,应在必要的限度内使用,并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排水。如果仍然造成损失,受益人应当给予合理的赔偿。
5.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八十四条房地产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参考来源:百度百科-物权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参考来源:百度百科-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