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根本对立的历史观
关于社会历史发展及其规律,历来有两种根本对立的观点:一种是历史唯物主义,一种是历史唯心主义。在马克思主义产生之前,历史唯心主义一直占据主导地位。它的主要缺陷是:最多考察了人们活动的思想动机,而没有进一步研究思想动机背后的物质动机和经济根源。因此,从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的前提出发,把社会历史看成是精神发展史,根本不了解社会历史的客观规律和人民群众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
马克思发现了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科学地解决了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马克思明确指出:“人们在自己所生活的社会生产中,有着某种、必然的、不以自己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与其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了社会经济结构,即有法律和政治上层建筑竖立在其上,有一定形式的社会意识与之相适应。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全过程。不是人的意识决定人的存在,相反,是人的社会存在决定人的意识。当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就与它们一直运动于其中的现有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术语)发生冲突。于是这些关系就从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了生产力的桎梏。这时候,社会革命的时代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化,所有庞大的上层建筑都或慢或快地发生了变化。”这段话深刻概括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是我们考察人类社会历史及其发展规律的基本理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