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农民被带去盗墓,前后公开挖了92天,盗走珍贵文物不下4000件。
民国时期,发生过三次大规模的公共盗墓事件。本文作者盗墓主要以单人或几个团伙为主,人多的时候容易暴露。但民国时期,大规模的公开盗墓活动,也就是所谓的盗墓事件时有发生。组织者邀请当地农民参与挖掘,就像生产队成员集体劳动一样。此类案件至少有三起,参与者人数众多,从近100人到多达1 000人不等。(1970的农夫耙河场景)民国二十六年(1937),河南卫辉王建墓被盗——近百人大白天公然盗掘王建墓,除了墓,其他一切都可以和陵墓相提并论。据说,由于朱翊钧非常喜欢这个弟弟,朱一常不仅生前深得皇帝宠爱,死后还得到朱翊钧的特别照顾。墓地建得很豪华,整个工程前后花了6年时间。(鲁王墓)鲁简王墓主要由神道、鲁简王墓和二公主墓组成。二公主墓位于鲁建王墓以西140米处。墓主人是朱翊钧的二公主赵,当地人称之为“公主墓”。朱彝* * *有12个妃子,赵是他的生母,的皇后。由于她的特殊身份,她死后被宗申追封为“二奶”。民国二十六年农历十月,具体日期不确定。当天上午,当地来了一支近百人的“队伍”。他们有的扛着步枪,有的扛着箱子(手枪),但更多的是扛着镐、铲、锹,好像在挖河筑坝。原来这是一伙盗墓贼,为首的是两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家住蓟县高村,是江湖上有名的流浪汉。这群人是组织者从家乡新乡高村、陈堡、刘国村找来的农民。他们是来用明火盗鲁王墓的。(王璐墓地宫殿)王璐墓地周围有一堵风水墙。这伙人通过风水墙进入墓地后,先撞开公主墓的花园大门,直接来到后院的高大墓前。组织者现场指挥工作,这里挖一会儿,那里刨一会儿。这群农民立刻手舞足蹈,拿着镐和铲,如火如荼地挖起来。为了赶时间,吃饭一定不能离开现场,就就地解决。考虑到墓地附近的人会前来阻止和干扰,组织者将派其他带枪的人在周围巡逻和守卫,还在高处安排了望员,有任何动静立即报告。但是这个团伙最后没有得逞,被当地农民赶走了。随后,当地农民会从棺材里挖出并偷走两袋财宝。民国二十二年(1933),安徽寿县有168农民盗掘楚王墓。当时寿县饥荒严重,1931淮河流域发生大洪水,寿县尤为严重。1932年,旱灾接连发生,大量灾民饥寒交迫,背井离乡。(楚王墓发掘现场)联保主任、伪保主任朱家基打起了当地古墓的主意,认为李三姑桩下一定埋有古董,主张发掘为宝。当时民国文物市场已经兴起,“古董有价”是众所周知的。如果挖掘出来的古物能卖出去,就当“赈灾”用。根据民国学者李景英的《寿县楚墓调查报告》,盗走李三姑桩的头目分别是朱洪初和庞子平。参与发掘的有168人,都是当地农民。从当年3月19开始,* * *挖了92天。挖到农历5月22日,开始发现宝藏,出土青铜器。然后,进行了越来越多的挖掘。除了大量的青铜器,还有其他零星的石器。据说有4000多件,每件大型青铜器重达数百斤。民国十六年(1927),陕西省宝鸡市斗鸡台被盗——最多时有千余农民参与挖宝斗鸡台,是西周墓所在地。这次盗墓是当地军阀党玉玺组织的,周围的农民都参与了挖掘。发掘之初,组织者强制斗鸡台周边几十个村子送民工。随着盗墓规模的扩大,他们强迫岐山、宝鸡、凤翔、扶风等附近县乡的农民参与盗墓。年纪轻轻的时候大概有四五百人,最多的时候达到一千多人,很多都是被党玉抓的。这些人,密密麻麻地分布在斗鸡台上戴家沟东西两侧的山坡上,轮流挖掘,从上到下到处都站着挖宝的人。农民自带挖掘工具。离家近的允许回家吃住。那些远道而来的人在繁星满天的夜晚离去,黄昏时分归来。不管多远,我们都要带上足够的干粮,或者在村里村民的屋檐下过夜,或者睡在悬崖脚下的破窑洞里。条件艰苦。(盗墓)为了便于管理,坤就成了“盗墓领导小组”,这和当年曹操在梁孝王盗走刘武墓时,在军中任命一个中郎将和一个校尉,成立“盗墓办公室”一模一样。盗墓期间,斗鸡台非常热闹,就像过年一样。据当地老人介绍,为了招待外来务工人员,主办方陆续邀请了Xi安、岐山、梅县等地的剧团,光大戏唱了三个月。会场的食品摊贩和散装货摊非常热闹。为了调动民工的积极性,党玉玺公布了重金奖励的方法:得到一件古董,按实际价格的十分之一奖励。不知道这种做法是否借鉴了十九世纪西方考古界流行的“奖励制度”。这看似是一种奖励,其实是防止农民工私自掩埋文物的有效手段。(陕西出土的青铜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