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县的历史

1949 65438+10月1,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2月1950,属于潮汕地区;10月份属于粤东办事处(粤东办事处成立于7月,1951);同年,属粤东行署。1956年3月,属汕头地区。1967年3月,隶属汕头地区1983年7月13年3月撤销汕头地区建制,实行市撤并市领导县体制。潮阳县划归汕头市。

4月9日1993撤县设市朝阳市。2003年6月29日,国务院批准(国函[2003]11号):撤销县级潮阳市,分别设立汕头市潮阳区和潮南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