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特点和精髓
特点:
法律以皇权为基础,维护皇权。
礼法结合是以儒家思想为基础的。
官僚和贵族享有法律特权。
所有法律合二为一,司法从属于行政,没有独立司法权。
精华:
中国称之为“神权”。认为皇帝的权力是上帝赋予的,皇帝在人间代表上帝行使权力,管理人民,这是自然合理的。其实质是以精神力量强化现实统治。
据记载,在中国,夏朝的奴隶主就开始打着宗教迷信的幌子进行统治。商高说:“夏装有天命。”这是最早的神权记录。
殷商奴隶主贵族创造了一种“至高神”的观念,认为自己是天地至尊主,是商朝的始祖神。所以老百姓要服从商王的统治。
西周时,“天”取代了“帝”或“神”,周王被冠以“天子”的称号。
到了汉代,君权神授理论得到了系统的发展和成型,影响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