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国家绝密文件可以在一定时间后解密并公之于众?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档案馆保存的档案,一般自形成之日起向社会开放30年。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少于30年,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以及其他不宜开放的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超过30年。具体期限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执行。也就是说,至少三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