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文物散落在市场上或收藏者手中。这些文物为什么叫古董?
“文物”和“古董”在收藏领域还是有明确界定的。它们相互关联,但又相对独立。更多的应该是内涵和外延的关系。要完全区分它们,取决于每个人的认知。
“文物”要突出“文”字的含义,可以理解为具有文化价值或文化底蕴的物品,以及具有人文历史研究价值和纪念价值或考古价值的文化遗产或历史遗迹。
它所包含的信息量是非常广泛的,从一个大型建筑,如万里长城,秦始皇陵,敦煌莫高窟的佛像雕塑,到一枚皇帝的印章,一个官窑的皇家花瓶,一本毛主席语录等。物与物可远可近,文化价值才是内涵。
而“古董”是指历史悠久的古董玩物,其中要突出“古”字的含义,存活年限不能少于80年。既然是古董玩物,就一定不能是大物件,突出它的经济价值和欣赏价值,它的历史文化价值只是延伸。
“古董”也有很多种,比如古钱币、瓷器、字画、玉器等等。“文物”和“古董”最大的区别是“文物”不能买卖,两者的关系是“古董”可能是“文物”,但“文物”不一定是“古董”。
古董一般是指经过五年以上人类活动而留下印记的物体,也可以理解为所有的旧物件。我个人对文物的理解是,一个特定历史时期的有价值的物品,至少应该具备两个特征:一是应该具备代表特定时期文化符号的能力;第二,它必须是时代的人文产物。
简单的理解就是,文物从诞生的那一刻起就有价值。并不是简单的因为时间的沉淀才体现出它的价值。所有的文物都可以称之为古董,但是古董很难和文物相提并论。
国家层面明确规定文物禁止买卖,而古董可以买卖。身份和等级不一样,不能比较。文物一般有:文化价值、教育价值、人文价值、学术研究价值、考证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