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文献中记载的中国民歌的历史发展是怎样的?

1)春秋战国时期

孔子编纂的《诗经》应该是中国第一部音乐歌曲集。其中《中国风》记录了周初至春秋中期(公元前165438+20世纪前6世纪)近500年间15国的民歌,地域范围大致相当于今天黄河流域的陕西、山西、河南、山东四省,以及长江流域的湖北北部、四川东部。

2)汉朝(公元前206年-公元220年)

“和歌”是一个综合名称,既包括流传于中国北方的原生态民歌,也包括由民歌改编的艺术歌曲,还包括在民歌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大型舞曲大曲。

3)三国,两晋,南北朝(220-589)

随着政治文化中心的迁移和扩散,南方的民歌受到重视和喜爱,流传到北方。这时,湖北的“戏曲”和江苏的“吴歌”特别引人注目。两者都是民谣(即无伴奏歌曲),内容大多表达男女之间的感情。不同的是,“戏曲”多反映离水别舟之情,而“吴歌”多表现家庭子弟之趣。

4)唐朝(618-907)

随着民歌的广泛传播和应用,人们开始选择自己喜欢的曲调,进行更多的加工和改编,填入多种多样的歌词,在演唱中精心处理。这是唐朝的“调”。唐代的“曲子”虽源于民歌,但已偏离了民歌的原始形态。

5)宋朝(960-1279)

民歌更加深入人心,成为各种民间音乐形式的基础,如说唱、戏曲等。文人竞相模仿民歌填词,成为警句。

6)始于明朝中期

随着中国城市的日益繁荣,大量人口涌入城市,给农村带来了许多新的民歌。城市艺术家将它们作为一种谋生的手段进行加工,这有助于这些民歌的广泛传播。这时,开始有了民歌的出版。至清代,有记载的小曲208首,如【倒桨】、【折断桥】、【剪梅】、【吹地风】、【剪靛花】、【绣荷包】、【满江红】、【太平年】等。许多曲调仍在民间流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