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岚镇的历史沿革
新石器时代,先民就已经在这里生产生活,为中华民族创造了古老的文明。
春秋战国时期,大兰先后归战国和楚国管辖。
秦始皇二十四年(公元前223年),秦军统帅王建平定楚国,置楚郡为其地。大岚在楚县。
秦始皇二十五年,王建平荆江南,弃楚郡,设会稽郡,大兰在会稽郡。
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秦灭六国,实行郡县制,天下分三十六郡,大兰疆域归会稽郡管辖。
秦始皇三十七年(公元前210),始皇帝巡行浙江至会稽,与大臣们一起划分浙东地形,建立浙东诸郡,建立余姚郡,属会稽郡,大兰郡属余姚郡。
汉朝,三国,金朝不变。
隋陈平将余姚、鄢、直三县合并为县,大兰属县。
唐武德四年(621),废张喜安郡,抄余姚郡,大兰仍属余姚郡。
唐朝贞观元年(627年),全国十路。大兰属余姚县,余姚县属越州,越州属江南路。
唐开元二十六年,余姚郡属江南东道,大兰不变。
唐天宝元年(742),明州改余姚郡,大兰属余姚郡。
唐天宝十一年至甘源元年(758)抄明州,余姚县仍属越州,大兰仍属余姚县。
五代十国时期,余姚郡属吴越国,大兰归属不变。
北宋第三年(978年),吴越国投降北宋,余姚县仍属越州。
南宋绍兴元年,盛越州为绍兴府,余姚县隶属绍兴府。元、明、清三代不变,大榄镇的版图仍属余姚县。
唐宋时期,建立了乡、里、都、保制度。余姚县被划分为十五个乡,现在大兰镇的版图属于四明乡白云里。
在元代,大兰的疆域属于余姚县四明乡三都十二、十三图。
明清时期,大兰属余姚县四明乡第三都九、十里。
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废除府制,余姚县直属浙江省军政府。全县分为四十三个乡,大兰是南兰乡。
民国三年,原宁、邵、太道设在惠济道,余姚县属惠济道,乡属余姚县。
民国16年,废道制度犹存。
民国17年,全县设7个区,163个乡。南兰乡分为花佐乡、兰峰乡、名山乡和甘露乡,隶属于余姚县第二区。
民国二十一年,余姚县隶属浙江省第五特区县政府督察署。
民国24年后改为第三行政督察署。
民国29年,县改为八区五十五乡十乡级镇,大榄镇的版图仍为南兰乡,隶属余姚县梁弄区。
民国37年,余姚县隶属第二行政督察署,南兰乡保持不变。
1948 1人民政府正式成立,称大岚区南兰乡,盛新丰人民政府,乡址在观下村穆迪堂。
1949年5月23日,余姚解放。6月,余姚县人民政府成立,隶属宁波特区。南兰乡仍属余姚县梁弄区。1949年5月乡成立时,全乡有24个行政村(当时叫包):大峪、黄家庄、(二)、西岭下、石鼓、岗、陶家坑(莲坂岭)、成山寺、分水、干竹、、大路(联达陈)、关关。
1950年4月,南兰乡分为南兰乡、大兰乡、蓝欣乡,仍属梁弄区。南兰乡位于西岭下村,大兰乡位于邱庄村,蓝欣乡位于陈达村。
1954调整了部分乡镇,南兰、大兰、蓝欣三个乡镇不变。
1956年2月,县撤销区公所,南兰、蓝欣、大兰三乡重新合并,更名为大兰乡,乡人民委员会驻丁家畈太祖庙(现镇政府所在地),其中前千坑村定为小云乡。
1958 10,全县实行人民公社制度,大兰乡更名为大兰公社。公社遗址仍在丁家畈太祖庙,有大岚、南兰、蓝欣三个管理区。大兰管理区位于丁家畈太祖庙,南兰管理区位于西岭下村,蓝欣管理区位于。
1960年6月,上虞县所属的长农、龙潭、隐帝划归余姚县,属梁弄区。南兰管理区的大禹、班苓、华山、黄家庄四个村,划入华山公社,属于四明山区。
1961撤销行政区,大兰、南兰、蓝欣三个行政区合并为大兰公社、蓝欣公社。大兰公社位于太祖庙,蓝欣公社位于雅庄老塘前。过去,南兰管理区的大禹、大元集、班苓、华山、黄家庄划归华山公社。
1962年7月,大兰公社和蓝欣公社合并成立大兰公社。
1966,原属上虞县的密山、代王村划入大兰公社。
1970,宁波地区改为宁波地区。
1983年改为宁波市,余姚县大兰公社、华山公社的版图不变。1983年9月,实行政机构分设,人民公社改称乡,改称大兰乡、华山乡,乡址仍在太祖庙。
蜻蜓岗大队分为蜻蜓岗村和西岭下村,团结大队分为代王村和米山村,下支庄村和朱家寨村等自然村也从官下村和牙庄村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的行政村。大兰乡下辖22个行政村。
1985年7月,余姚撤县设市。大兰乡和花山乡仍属余姚市四明山区,乡政府办公楼建在太祖庙前的水田里。
1992年5月,撤区并华山乡,更名为大兰镇,辖30个行政村。
2001,村级行政区域调整为14行政村,代王、密山合并为郑伊菲村;邱庄、四峰、夏家岭并入大兰村,雅庄、陈达、朱家寨并入雅庄村,丁家畈、夏治庄并入丁家畈村;大路、关下合并为大路下村,长农、黄家庄合并为黄家庄村,隐帝、龙潭合并为隐帝龙潭村,华山、大元集合并为华山村,大禹、班苓合并为大禹村,成山寺、分水岭、干渚合并为蓝欣村,陶家坑、蜻蜓岗、石鼓、西岭下合并为南兰村、马尚、后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