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对外开放,如何实施对外开放?
法律分析:开放是当代中国的鲜明旗帜。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敞开大门搞建设,实现了从封闭半封闭到全方位开放的伟大历史性、转折性转变。在对外开放的进程中,中国展现了大国担当,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稳定器和动力源,推动了人类社会进一步发展的崇高事业。中国不断扩大对外开放,不仅发展了自身,也造福了世界。
过去中国的经济发展是在开放条件下实现的,但中国的经济发展也必须在更加开放的条件下进行。这是根据中国改革开放的实际需要作出的主要选择,有利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世界和平稳定。开放会带来进步,封闭必然会落后,中国开放的大门只会越开越大。要围绕一带一路建设,坚持引进来、走出去,遵循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加快创新能力开放合作,形成东西部双向互助的开放格局。
中国应扩大对外贸易,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推进贸易强国建设。实现更高水平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推动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政策。
大幅放宽,市场准入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保护外商投资的合法利益,赋予更大的改革主权,从贸易试验区探索从贸易口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授权国务院制定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暂行条例或法规的决定。为保障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顺利进行,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根据需要,在不与有关法律的基本原则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有关决定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暂行规定或条例,公布施行,并报NPC常务委员会备案。经过实践,当条件成熟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NPC常务委员会将制定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