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在改革中经历了哪些阶段?
第一阶段(1979-1984)是以“放权让利”为基本内容的改革,从试图保留利润到实行经济责任制。国企改革从1978开始到10。起初,川渝钢铁公司等6家企业开始制定14扩权措施。到1979年7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扩大国有企业经营自主权的若干规定》和《关于国有企业利润留成的规定》五个文件。以“放权让利”为特征的改革对传统体制触动不大,其经济效应只是旧体制中的潜力释放。
第二阶段(1985-1991年),按照“两权分离”的原则,逐步推行以“承包制”为基础的各种新型管理体制。1984年10月,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这标志着我国经济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决定》提出,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是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的改革方向。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基本原则是:“保死基数、保支付、留有余、补亏空。”具体形式有五种:两保一联、增利包干、利润基数包干、微利亏损企业盈亏包干、行业投入产出包干。
承包制只能是改革的一种过渡形式,它也有许多不可克服的矛盾和局限性:
(1)承包制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政企分开的问题。
(2)合同制度缺乏规范性和客观性。
(3)承包制以合同的形式固定了旧的管理体制,难以与市场化改革和经济手段的宏观调控相调和。
(4)契约制度强化了企业的短期行为。
(5)实际上,承包制只能覆盖利润,不能覆盖亏损。
第三阶段(1992-1995),以“理顺产权关系”为核心,加快推进股份制改革试点。国企股份制改革从1984开始,到1992年初,试点企业3220家,其中89家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1992年6月,国务院五部门发布《股份制企业试点办法》,6月1994+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中国股份制改革进入新阶段。
第四阶段(1996至今)实施以“三改一强”为核心的国有经济总体改革方案,将国有企业改革与重组、改造、强化管理相结合。在1995年召开的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上,提出了“三改一强”的总体方案,并经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完善。其主要内容是:
(1)力争到20世纪末,大多数大中型国有骨干企业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到2010年,建立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
(2)战略性调整国有经济布局要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所有制调整相结合,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
(3)着眼于完善整个国有经济,通过现有资产的流动和重组,实施国有经济的战略性改组。
(4)加强企业管理,建立科学的组织管理体系,提高企业整体素质和活力。
(5)加快国有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6)实施鼓励兼并、规范破产、分流下岗、减员增效和再就业工程。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7)改善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结构,减轻企业社会负担。
(八)建立权责明确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运营体系,建设高素质的管理队伍。“三改一加强”的总体改革方案,表明我国国有经济管理体制改革已经从重点突破转向全面改革的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