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历史的第一天》第二卷的讨论

为什么东汉末年地方割据势力发展迅速?

我们可以分析它的社会基础。

当我们谈到东汉时,你有没有注意到东汉的豪强地主?按照仲长统的常艳的说法,他们不仅“满田”或“田连着国”,而且“千奴婢,附千计”。这些暴虐的地主还拥有私人武装,并修建了许多码头。到东汉末年,这种不仅拥有广大土地财富,而且拥有大量劳动力的坞堡组织,私人武装,自我巩固,发展得越来越广泛。

比如李典的父亲李赣,“千客皆取姓”。后来李典继承了叔叔的这些宗族和歌谣,失去了谷丝帮助曹操打败袁绍。

在汉朝末期,储旭聚集了成千上万的青少年和宗族来建造一座坚固的城墙来抵御敌人。

家住徐武山(河北遵化东)的田畴,“住在开阔地,风险很深,耕田养父母。人们回到了那里,几年后,那里有5000多个家庭。于是制定了20多条立法,制定了促进学校教业的结婚仪式(《三国志·卷十一·田畴传》)。这是一个有着相当完整法律体系的木雕组织。

另一个例子是董卓,他镇压了黄巾起义,建立了著名的巫嵋(陕西省眉县)。《后汉书·董卓传》说:“坞舆美复筑,高七尺,谥号万岁吴(注:此处旧垒高十尺,周回百步),积谷蓄三十年。俗话说,成功了就不能成功,一直保持到老就够了。”

这些大大小小的码头组织,也就是独立王国,没事的时候搞生产,有事的时候就可以互相打起来,有实力的就会接管一方,然后企图吞并天下;弱者依靠他人生存。这些碉堡组织是地方分裂势力形成的社会基础。也就是说,由于东汉豪强地主经济力量的发展,表现为码头组织的形成和封建割据的社会基础。

(2)各地封建地主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南方经济的发展,为地方割据势力提供了经济基础。

中国的经济重心一直在黄河流域,也就是中原。秦汉以来,南方经济大发展。首先,这体现在人口南迁的趋势上,南方逐渐发展起来了。根据《汉书》前后记载的汉南几郡户籍增加的情况,也可以看出南方的经济发展。

西汉南部十七郡,到东汉时,除少数户口外,大部分户口都增加了,有的甚至增加了五倍、十倍。这里曾经是经济重心。人口众多的关中、东方、河北人口逐渐减少,长江流域的荆、阳、夷人口逐渐增加。人口南迁是带着他们的财富、知识和生产技术,所以人口南迁就是南方的发展。扬州、荆州、益州逐渐成为三国经济发展的重点。鲁肃说荆州“沃野万里,士子富庶。若有证据,本帝之资也”。诸葛亮曾说,西蜀所在的益州“沃土千里,天府之国”,“民富国强”。周瑜谈及江东,认为江东“亦六郡一员,兵多精粮,兵用命也。”煮山为铜,煮海为盐,疆域富庶,足以自立。可见当时荆楚、巴蜀、吴越的经济相当发达。

各地封建经济的发展只是为地方割据提供了一种可能。是不是各个地区封建经济的发展必然导致地方割据?不是这样的。

地方经济力量的强弱与中央政府(具体来说是当时的中原)相比较。如果中原的实力绝对占优,那么地方政府,吴国和蜀国,再有钱,也很难分出一方。只是因为中原经过多年的军阀混战,生产受损严重,失去了大量的户口。虽然采取了开垦农田等措施恢复生产,但全国的力量还没有统一起来。当中原的经济政治力量还不足以统一全国的时候,地方势力依靠他们的物质基础,迅速发展成为割据一方的地方政权。但是,大一统的历史在中国封建社会已经存在了四百多年,大一统的因素仍然不同程度地发挥着作用。统一仍然是中国历史发展的趋势。于是,在众多割据斗争的混乱中,终于出现了魏、蜀、割据的范围。他们的统治者铲平各自地区较小的割据势力,巩固内部团结,试图打破均势,实现全中国的统一。

统治阶级实施的一些政策也加速了地方分裂势力的发展。

秦汉时期,地方实行郡县两级制。西汉刘彻当皇帝的时候,虽然设立了十三州刺史,但当时的刺史是督察,负责监察国家,没有军权,也没有治理百姓的权利。当时,秘书处既不是行政官员,也不是国家或地方一级的行政机构。黄巾起义后,为了加强地方控制,镇压农民起义,东汉朝廷接受了柳岩的建议,从1888年起,将重要地方的州刺史改为州牧,赋予带兵治理百姓的权利。例如,柳岩被任命为益州牧,黄万被任命为禹州牧,刘玉被任命为幽州牧。这样,中央与郡之间,就会多了州一级,地方政府就变成了州、郡、郡三级。

柳岩建议改刺史为州牧,力争成为益州牧。他的意图是分离一方,发展私人势力。起初,柳岩要求成为一名州牧羊人。后来有个叫东府的官员私下对他说:“京师会乱,益州会分皇帝。”他在淅川极力谋求成为一名益州牧羊人。因为益州节俭贪婪,激起了农民起义。朝廷派柳岩去,柳岩得到了在益州做牧羊人的机会。因为州牧有权带兵治理百姓,州牧就成了实际上展现自己一面的地方皇帝。不仅如此,州牧建立后,那些没有改州牧的人和下面的郡太守也趁机扩大了自己的权力和武装。

这样,建立州牧的结果实际上加速了地方割据势力的发展。